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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准备。
在信王占领区都在大力的建着房子,他们用的,竟然都是青色的大砖!同时,各个乡镇村屯还都在训练武备。
可他们还有不到的,在地洞里面,已经有了好多个不小的养兔场。前前后后,赵榛派人抓了数千只的兔子。这些兔子会在一年生下超过十倍的小兔子,两百只转眼间就会变成数千只以上,再过一年,数万!再过一年,数十万!这是何等可怕的一个数字,只要兔子养得好,赵榛治下的军民就可以有足够的肉食了,而不用考虑养殖更耗费的猪、牛、羊什么的了。
要知道,肉,始终是一件很珍贵的食品。纵是西北方的草原人,也不是天天吃肉的。
除了军备和发展生产农副业,赵榛还积极的发展冶炼钢铁和配比火药。他在太行山秘密的山谷洞穴里,开发了一处地方作为火药军工厂。安全的配比和比较威力大的火器制作他都知道,只要让工匠们进行加工生产就行。
当然,原料和焦炭的炼制都很容易得到或炼制,但是火药火器兵工厂和炼铁高温炉却都需要时间建设。所以,赵榛暂时将这些事情交给赵青儿和老营的人马去做了。
七月中旬,赵榛叫住了士兵,他着这些脸颊潮红的士兵,笑了笑,道:“现在,你们提升了,不是敌人的一盘菜了。”这是一句玩笑话,但这些孩子们却是露出了激动的神色,他们不是笑,而是一种自傲。
现在,纵是强如赵榛也不得不承认,他们有了几分真正地精兵的样子。就凭这些自己还未完工的半成品,就凭这些孩子,拉到战场上已经不次于金军了。
其实,如斯巴达那样,的确是可以得到强大的士兵,但士兵得到的几率太低了,他们对高品质的士兵要求太高了,这让他们最后走向了极端的灭亡。
赵榛喜欢斯巴达的军事作风,但不喜欢那种愚蠢而僵化的顽固。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是融合而来的。所以,赵榛练兵,练出普通特种兵也就够了。他对付的金兵肯定不是这些少年将来成长为真正战士的对手。在现代社会,赵榛记得很清楚,一个原本的农村小子,只用了两年,就成了一个特种兵,这能说明什么?对于士兵来说,一两年的训练,足矣!
只要士兵们学会了团结,学会了技巧,拥有强悍的体力和战斗力。那么他们就可以战胜一切敌人。
在战场上,如果有士兵怕死逃跑,那么就会给这支军队带来军心不稳。可是如果一支部队直到战死到最后一个人都没有投降和逃兵,那这支部队就是一支可怕的军队。让任何敌人胆怯的强大军队。
宋朝也怕有逃兵,所以他们的士兵都要在脸上刺字,以免他们当逃兵。但到了战场上,士兵还是向后跑,法不责众,大家都跑,你能怎么办?再无能的将军,给他一支强军,他一样能打出好仗来。
但是纵如赵榛一心想求来的岳飞,如果他手下的士兵是那种一战没打,就调头后跑的,那也不是金人的对手。
好的将军,就都是会练兵的。岳飞之所以厉害,不是他的勇武是万人敌,而是因为他拥有以少胜多的精锐战士。好将军也是一样要强壮的士兵来打仗呀。
但是,对于赵榛来说。敢打的士兵仅仅只是一个开始。真正的军人,真正的强军,是那些整齐划一的强军。不管多少人,指挥起来,就如一个人一样。
这样的军队,如现在的金龙军,整整五千整齐划一的战士。一旦掌握了过硬的军事技能后,就是一支极其可怕的军队。不要小这样的军队,在战场上,真正的主角,其实就是这样的勇士。万人敌只是传说,在勇猛的将领也不可能打得过强大的军队。战争,他们才是真正的主角!
夏季的夜晚黑的晚,但是时间的流逝,让迟迟不愿意下山的太阳还是下去了。天色渐渐黑了,赵榛叫住了训练中的金龙军士兵。
“你们已经经历了很多的训练,现在,你们有了新武器,你们用木棍玩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可以要见真正的血了,我要见血,你们,见了?都没有夜盲?好,打上火把,五十人一组,给我进山。你们要在山上呆上三天,然后下山。你们每一组都不要空着手,我要你们的成绩,拿出一只起码的大型野兽来,让我你们的本事,给我上山,杀!”
赵榛发布了新的命令。“杀!”男孩们大叫着,分组那是多余的,他们训练后自然有强大的战士脱颖而出成为伍长、什长······直到营指挥使。
他们只是在考虑进入大山后的阵法和策略,他们可不想让赵榛到他们在山里三天什么大型野兽都没有打来。
此时,扬州城内,街市萧条冷落。店铺灯火星星点点,街边行人疏疏落落。幽幽摇曳的灯火下,可见市人衣着粗简,时有担柴牵牛者在街中缓步穿过。
整个扬州城寂静无声,一切都是静悄悄的,但却没有一点儿慌乱。所有这些都在无声的表示,这座城市经历了无数惊涛骇浪了。
这时,突然大道上传来“踢踢踏踏”的马蹄落地之声。一匹快马骑士飞骑到了座巨大的青砖瓦墙之下。骑士从马上跌下,复又站起,喝道:“我是从北面来的……”
大门前两排甲士肃然侍立,石门前带剑将领立刻上前询问道:“是蝶部的人么?”骑士从马上下来,踉踉跄跄的将手中令牌交给那将领,说道:“然!”
那名将领立刻引领那名匆匆而来的蝶部人员大步匆匆的直入大门。不想几步之后,那蝶部人员却一个踉跄倒在地上爬不起来,他嘶哑的摇手:“快,扶我,进去。”
四名护卫军士立即抢步上来,抬起使者疾步进入大门。这里,就是高宗赵构在扬州临时的府邸。
府邸中的房屋一律是特大方砖块砌成,地上则是一色青石板,没有一片水面,没有一片花草。唯一的绿色是边角上的几株松树。
此刻,西书房已经亮起了灯光。这是一间陈设华丽的书房,地上有红毡,四周也都是金丝银线做的纱帐窗幔之类的华贵用品。最显眼的是三大排古玩字画立柜,满置古玩、字画和饰品,环绕了三面墙壁。
此时,一个人坐在桌子前沉思不动。此人身材稍显肥胖,一领黄色五爪金龙袍,头上紫金冠。
他着金国密使送来的密信,密信中,金兵要求他投降,并且召回北面没死也没被金军俘虏的信王赵榛。端详片刻,他一声长吁,一拳砸在密信上,忧愤而沉重。投降就是送死,他绝对不会投降金人。自己还相当半壁江山的皇帝,哪怕当儿皇帝屈辱称臣也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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