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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底下还有空间。奈莫会撞到的墙,上面应该附有法术,才穿不过去。
有!里头肯定是个房间,你没进去吗?
我只是个最底层的法师助理,很多地方我都不能靠近。
奈莫眼睛一下子张大,嘴也张大:黑夜王者啊!你,法师助理?这大材小用的程度也太夸张了!你当家庭法师我都嫌太没用了。东方学院杀戮之首去当别人的助理,这要是以前的同学听了,谁会相信?
玺克嗫嚅说:情势比人强。
听着,别理法条了,很多都是装饰用的,根本没人在守。奈莫弯腰靠近玺克说:爱情灵药成本低又好卖,客群只要比幼稚园大,还没退休的,通通可以卖,不分已婚未婚。搭配各大节日不分国内外以及节日起源是否与情人有关,推出促销活动,白花花的银子轻松入账。
那是侵犯自由意志。
谁叫你卖真的爱情灵药了?你里面放巧克力啊。严格说起来也没错嘛。吃了巧克力会心情好,心情好眼前的人看起来就可爱了,可爱了就想谈恋爱嘛。
那是诈欺。
不然别放巧克力。以你的能耐,其他好吃又会分泌脑内啡的魔药,你一定调得出来啊。光明之杖又没规定爱情灵药效果要有多好,光是能够让生理期情绪不稳的女朋友不要在这一天迁怒到男友身上,我保证就能大卖了。
没规定是因为这个根本就犯法啊!
你知不知道商人每天都在推出商品名是爱情灵药的香水和酒?你可以遵循这个模式,不一定要坚持法师就得卖魔药啊。不管怎么样,让追求爱情灵药的傻瓜们买你那些干净的药,总比他们去买那些来路不明材料不纯的**药,再拿给心上人误食好得多。还可以帮警察省去一天到晚处理这种案子的麻烦,何乐而不为呢?
我搞不懂你的逻辑是怎么回事。怎么会变成犯罪预防的话题?
好吧,那这样好了。你不喜欢作小生意,喜欢吃人头路,那你可以加入征信业。帮忙贵妇掌握老公偷腥的证据,协助争取赡养费。以你的本事,那些没种的家伙应该逼一下就什么都说出来了。
你这是要我按正常方法搜证还是刑求啊?
疑?刑求不算正常方法吗?
在文明社会不算!
当你当场抓到一个男人**精光的跟老婆以外的女人滚床,他还说这是盖棉被纯聊天时,你脑袋里绝对不会有文明社会四个字存在。
妨碍秘密、侵犯**、侵犯人身自由跟伤害罪,文明社会的法条你是要怂恿我犯上多少条才够?
奈莫非常认真的看着玺克说:害怕被告是成不了大人物的。
玺克哀伤的看着奈莫说:我只想当平民啊。
不管怎么说,你明明很有本事,却去当别人的助理,这太奇怪了!奈莫用力跺脚。玺克有点担心地板会被他踩破一个洞。
玺克低下头:这好像是文明社会的正常现象。
奈莫站直身体,手叉胸问:你非得鸟这个社会不可吗?
玺克皱眉不语。
奈莫盯着这样的玺克看,偏了一下头,说:世事不能尽如人意啊。
我尽可能不想回去过以前那种日子。玺克小小声的说。他是真心的,但是就连这样的真心,也有点动摇了。
我觉得那样的日子很快活啊。奈莫耸耸肩:算了,这是你的个人自由。我要去工作了,这次工作要是成功,我可以吃香喝辣好一阵子。掰!奈莫抱住莉丝娜的腰,两人沉入地板里。
玺克对奈莫挥手道别,挤出一抹苦笑。两人消失后,玺克往后倒到枕头上,张开双臂放在床上,脚还放在地板上,思索自己的处境。
奈莫的逻辑虽然乱七八糟,行径也乱七八糟,但是他所考虑的事情和玺克是一样的。这就是社会的真相,文明的效果就是犯错者不必受处罚,秩序则促使有实力的人一样要待在下层。玺克没有任何对这个社会来说有价值的东西。
玺克很郁闷,但是他不想回到过去那个仰赖暴力过活的世界,选择死皮赖脸的在文明社会里找工作,因此他对此毫无办法。他认同文明社会的大招牌:和平、稳定,对此抱持着梦想,勉强自己去适应。然而他却发现,并非每个身处文明社会里的人,都能得到这些恩惠。
所有防护法术都被奈莫拆光,玺克今天没有力气再架设回去了。他先设了几个保护自己的法术,然后钻进被窝里,眼睛慢慢闭上,意识朝着梦乡前进。突然地板大亮起来。感应法阵又感应到法术能量波动。
同时,玺克听到窗外有女子凄厉的尖叫。玺克一下子清醒过来。玺克想,应该是那只怪物又抓了女孩子。玺克的正义感并没有强烈到,足以让他半夜冒雪出门,极可能徒劳无功的寻找刚从男朋友家跑出来的女孩子。玺克本来想闭上眼睛继续睡,但是他又想到,那只怪物跟这个家里的秘密有关,法术能量波动,或许跟那个秘密地下室的开启有关。于是他勉强自己掀开棉被,回到灌进室内的冷空气中,拿出正圆形钢面镜窥视屋内。
所有的毛絮几乎都被清理光了,就算还有也都卡在奇怪的地方,像是柜子背面和墙壁的夹缝中,派不上用场。玺克着急的一直切换画面,总算是找到几个还能窥看的毛絮:一个沾在窗帘上,一个卡在壁纸边边的细缝里,还有一个沾在扫把上,而扫把放在仓库里。
玺克一直在这三个视点里切来切去,除了窗帘的视野比较好以外,其他两个都只能看到一块很小的范围,然后就被障碍物挡住了。
玺克先看窗帘,再看壁纸边,再看窗帘,然后看扫把,又回去看窗帘。照视野范围来看,窗帘看到地下室出入口的可能性比较高,但是窗帘的视野范围内毫无动静,而是在看壁纸角落时看到了。那个地方位于一楼,可以看到整排的蜡烛。本来所有蜡烛都是熄灭的,当玺克把镜头转回来时,有一根蜡烛却点燃了。
同时,一只脚从画面中掠过。那只脚像人脚,但骨头比人类粗很多,形状也锐利很多,脚底长着毛,脚上的血管浮起。这肯定不是人脚,不会是任何一个不听优兰夫人禁令乱晃的人,是那只怪物。
玺克等了一阵子,怪物脚没有再出现。他看别的地方,蜡烛是熄灭的。再转回壁纸那,蜡烛是点燃的。
玺克不认为那只怪物需要照明。他看过怪物的眼睛,那种瞳孔能够在光线极为昏暗的情况下仍然看得清清楚楚。
玺克放弃继续追踪。他明天还要工作,不能熬夜。</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