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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可那都是数百年前的事了而你的年纪怎么也没有那么大吧,那么……”
“这你就不用管了。”
“呵呵……好吧。”琉克道:“不过我要提醒你,等到你说的那个人拿到笔记,我就要到那边。而……你是他的同学,他知道你的名字和容貌,那等到他了解规则之后,嘿嘿嘿……”
琉克怪笑起来,带着一丝幸灾乐祸。李灵一明白他的意思,夜神月的话,只要使用那笔记一次,就会黑化。
这可以算是他的优点?执行力太强。如果是其他人的话,即便捡到笔记,试用了一次,但看到人死肯定也会吓一跳。第二次使用绝对会谨慎无比。但夜神月就不同了,实验一成功,就疯狂的写名字,没几天就写了数十上百个。
所以,能这么迅速黑化的他,肯定不会允许笔记的所有权不在自己身上。因为没有所有权,也就意味着只有笔记在手上触摸时才能有记忆。而一旦分离,那这份记忆就会立刻消失不见。
而想要永远保有记忆,就必须获得笔记的所有权。而所有权的更迭没有和平方式,只有上代主人死掉,新主人才能获得。
也就是说,琉克的意思是说夜神月会杀掉李灵一。不过后者倒是不怎么担心,因为这种法则的诅咒力量对他根本没用。他不受这法则的限制。哪怕夜神月写上一万遍名字也杀不掉他。
另外就算能,以后者的智商恐怕也不敢轻易杀。因为这也太明显了。原剧情里他最先杀了一个人,就被L定义到了具体地区,要是李灵一这种同班同学死掉,那L恐怕立刻就能定位到夜神月身上。
所以出于哪种考虑李灵一也不担心什么,至于琉克的话更是不放在心上。
“去吧,我可不想身边跟着一个这么丑陋的生物。”
“喂!区区人类竟敢说本大爷丑陋!”
……
又是无聊的一天。
夜神月走在回家的路上,目光平静如水,他俊秀的容貌不时的引起路人的侧目,然而他的眼神却一偏不偏,没有任何波动。
已经习惯了,对于这种目光。甚至说对于一切的优秀,夜神月都已经习惯了。习惯了老师同学的惊叹,女孩的憧憬,第一的成绩,以及每天死水一般的生活。
“花翔小区出现了恶劣时间,一男子持刀杀害了一名中年女性,据悉,现在警方正在通缉中,该男子的名字为……”
耳边传来突发的播报,夜神月抬头看向大屏幕,眼睛底部有着不易察觉的汹涌。
又是这样。
他想,世界上每天不知道要发生多少起类似的犯罪,不知道有多少好人每天都活在这种威胁当中。然而谁也没办法。哪怕自己的父亲是警察局刑事局长,每天十几个小时都在工作,可又换来了什么,犯罪率降低了吗?没有。
真的有意义吗,夜神月每天都在想这个问题。他也想做一名警察,但他考虑的更多。不是为了做警察而做警察,而是为了切实的降低犯罪率而做。只不过这么多年来,他也没想到任何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