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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难得有点空闲,任甄决定去看一下大眼。.
大眼的父母亲离异后,一个去了英国,一个改嫁去了香港,所以大眼平时都是独来独往。这次出事后,大眼主要由几个看护照顾,林丹和林凤祥也会经常来陪他说说话。
出发前,任甄特地去找了间有名的粥店,给大眼打包了各式各样的粥。他对照顾人没什么经验,只知道生病的话需要喝粥,这是麦麦的妈妈教导的。
风风火火的赶到病房,看到林凤祥也在,任甄扬了扬手上的粥,笑道:“一起喝粥,我买了不少。”
浓浓的香气混合着针水味,变成了一种奇怪的味道。
大眼半躺在床上,嫌弃的翻了翻眼皮:“怎么又是粥,我都快吃吐了,我想吃炸鸡、喝啤酒、吃烤串、吃咸鱼干,为什么就不能满足我,你们就是这么对待病人的吗?”
他的声音中气十足,听起来完全不像是个病人。
或许是怕别人为他担心,或许是适应能力强,现在的他除了一只眼睛蒙着纱布,整个人的状态差不多已经恢复到受伤之前。
任甄皎洁一笑,走过去把餐桌架起,不由分说的摆了满满一桌。
林凤祥目瞪口呆的道:“任甄你这是买了多少?他肯定也吃不下了,你来晚了,我买的也是粥,刚刚逼他吃下去了。”她没有想到任甄这么夸张,买了十几种粥,估计是把粥店里的粥挨个点了一遍。
这种事情,以为就只她这个大小姐才能做得出来。
任甄转向大眼,大眼皱着苦瓜脸重重的点点头。
最近吃的太清淡,肚子里都快没油水了。大眼一看又是这琳琅满目的粥阿,就忍不住要反胃,哪还有什么胃口。看他那表情,面前的食物简直比狗屎还不如了。
任甄道:“你不吃了?真不吃了?”
大眼坚定的摇头:“真不吃,看了都想吐了。拜托你们吃的时候离我远一点,这味受不了。”
“那就好。”任甄慢慢吞吞从另一个纸袋子里掏出来一只烧鸡来,故意在大眼面前晃了晃,得意的道:“这可是你说不吃的,别怪哥们不仗义。”来医院之前,他特地又绕了一圈,去南田最好的烧鸡店买了一只烧鸡,准备给大眼解馋。
刚打开包装袋,烧鸡的味道立刻飘了满满一屋,大眼伸手欲抢,任甄连忙躲了一下:“你不是不吃吗?”他从来没有觉得大眼的动作能如此敏捷,若不是他闪得快,还差点得手了。
大眼撇撇嘴:“你们就气我吧,在这医院已经够受罪了,想吃点什么都不让。”
林凤祥指着大眼笑道:“你看看他,二十多岁个人了,还像个小孩,心理年龄太不成熟。”
“没错,这哪还像一个混黑社会的?”任甄把烧鸡的鸡腿撕下来,塞到了大眼的手里:“吃吧,免得你回头说我小气。”
大眼心满意足的啃了两口,指着那只蒙着纱布的眼睛,含糊的道:“就是这造型才像黑社会的呢,不挂点彩,你好意思说你是道上混的?我这也算是没救了,只能从此在这条道上走到黑了。”
大眼的这番话,令林凤祥和任甄感到有些心酸。
大眼受伤的原因,大家彼此心里都非常清楚。虽说不是任甄直接造成的,可是和任甄也脱不了干系。因为这件事,任甄始终都过不去,他觉得如果他早就意识到敌人的目标是大眼,这一切都可以阻止的。
大眼明白任甄的想法。所以总是不惜自嘲自己的形象,以减轻任甄的心理负担,可越是这样任甄越是不好受。
气氛徒然变得沉默了起来。
空荡荡的病房里,就只有大眼故意发出来的咀嚼声和赞叹声:“嗯,真香,还是烧鸡好吃。”
林凤祥看了任甄一眼,好像想要说点什么,却又抿着嘴低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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