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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市,明珠大酒店。
这一天,廖局长和沈烟雨闺蜜的婚礼成为明珠大酒店的重头戏。甚至也成为了很多明珠市民热烈谈论的话题,长达一公里极其庞大的车队阵营,法拉利,保时捷,宾利,布加迪威龙和林肯……奔驰宝马只能扫大街的份。这等级别的阵容让整个共和国黯然失色。
一对新人自然成为大家关注的对象。
新郎是什么来头,大家不甚了了。但是新娘的来头却是极为可怕。闺蜜叫邓玉华,邓家钱多得需要仓库来盛装——事实上沈烟雨闺蜜家的资本之所以短时间内膨胀到这等惊人的地步,已经不能靠聪明与手段能获取,背后更有通天的大人物为其撑腰。
传言,邓家与明珠市委书记有千丝万缕关系。邓家之所以千里迢迢把婚宴办在明珠,也有炫耀在明珠影响力惊天的味道。
即便是这超五星级酒店,也被邓家占据百分之五十以上股份。由此可见一番。
千军和沈烟雨解晚上到的,就入住的明珠大酒店。这座酒店坐落在著名的黄浦江之旁,规模宏大,高耸入云,地处陆家嘴,正对着万国建筑群,即便是周围大厦繁多亦显得气派不凡。
此刻,千军和沈烟雨就站在房间的窗旁,体会明珠的盛世奢华,关注下面那一长溜的迎亲车队。
沈烟雨十分平静,仿佛她真是赶过来参加老同学婚礼的。只是隐藏在眼眸中一丝淡淡的忧伤,却逃不过千军锐利的眼神。这个女人,始终多少有些介意。
千军忽然就笑了,说道:“姓廖的这个蠢货!”
沈烟雨瞥了他一眼,嘴角微微一翘,知道千军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这个时候,娘已经下车了。洁白的婚纱,花子招展的。但是招展的花枝下,却是一张“血盆大口”。
邓玉华的尊容,着实不堪奉承。
眼睛眯起来小小的,嘴巴却是硕大到能吞下一头牛。
总算身材还过得去,能够撑得起婚纱。如果从后面看,还是很不错的,可以称之为“背多分”。
再看廖局长,倒是仪表堂堂,丰神俊朗。从远处目测,应该和千军差不多高矮,五官端正,堪称俊朗。也难怪当初邓玉华会看上他。想来如今廖局长能步步高升,也是托了邓家的福气。否则以共和国将要固化的权力阶层,能以如此年轻便要登上法院院长的大位,那可不是一般的富有才华。
只能称之为逆天!
此刻单看外表,廖局长与邓玉华完全不搭调,新郎新娘一下车,就好像故意要“恶心”客人似的,如此强烈的视觉对比,让人情不自禁地升腾起“潘安配上母夜叉孙二娘”的感觉。
难怪千军要骂廖局长是蠢货了。
换成他付千军,就算穷死,也不会舍弃沈烟雨去娶那个邓玉华的。
“哎,廖局长是你同学,那他大学学的什么专业?没再追求你?”
大学有没追求沈烟雨?千军已经问过无数遍。沈烟雨早已经被他问得烦了。懒得搭理他,没想到他到刨根问底起来。
沈烟雨便瞪了千军一眼,淡然说道:“他去的南朝~鲜,学中医。”
“高丽棒子?!”
千军顿时露出极其不屑的神情。
“他们那狗屁不通的医学,也能叫中医?廖局长还去韩国进修?”
“什么叫高丽棒子?”
沈烟雨却有点好奇。本来她的心情,是比较郁闷的。看到廖局长和邓玉华盛装下车的那一瞬间,沈烟雨突然有些黯然神伤,没滋没味的。幸好有千军在身边,这个人似乎总是能让自己有惊奇的感觉,不知不觉间,便能冲淡心里的郁闷之意。
“就是说的韩国。那是一个很夜郎的国家。”
千军只能简单地做了个解释。
沈烟雨点点头,不再追问,心里头却莫名其妙地喜欢上了这个称呼,听起来特别解气的。
“哎,下去吧,总得去给了红包。要不咱们就成吃霸王餐的了。”
过了一会,千军笑着说道。
这个时候,廖局长和邓玉华都看不到了,应该已经站在酒店的大堂门口迎接宾客。据千军了解,今天中午,明珠大酒店的中餐部已经被邓玉华的父亲邓大贤整个包了下来,足足做了一两百桌的准备。邓大贤的“华城贸易公司”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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