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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郯人的思想观念,传自于郯子,有点近似于儒家的学派。
但有不同于儒家思想……具体哪里不同?刘阚又说不太清楚……
这一场酒,直喝到天将晚。
钟离昧告辞启程,踏着暮色,和他的那些乡亲们,走上归途。他们必须要赶在城门关闭之前出城,连夜动身,回转伊芦乡。刘阚虽有心挽留他们,却被钟离昧婉转拒绝。
他的理由很充足:已离家多日了,该早些回去,以免家中人挂念。
分别的时候,钟离昧还送了刘阚一个红布做成的兜囊,里面装着一些红色的豆粒。
据钟离昧介绍:这是东海的特产,佩带在身上,具有驱散蚊虫的效果,适合野外宿营所用。
刘阚却一眼认出,这红豆,正是后世所称的相思子。
******
这一夜无事。
第二日一大早,刘阚带着吕释之和王信先行启程。而审食其与曹无伤,则回沛县去了。既然同意了刘阚的提议,那么就需要着手准备起来。别小看这件事,许多细节之处,颇费心思。
首先,不能声张。
其次呢,一些已经定下来的合约,必须要尽快履行。
其三,要请陈禹和灌雀前来,讨论一些事宜。毕竟这酒场一旦迁至江阳,伴随之来的,就有无数的麻烦。运输问题,资金的周转问题,存货的问题……等等一系列事情,都需好好商议。
刘阚从来都是甩手掌柜,这些具体的事情,就要由审食其来解决。
刘阚与秦曼汇合之后,在此踏上旅程。离开郯县,一路尽是荒野,有时候走一整天,也见不到一个人影。
东海郡郡守早已经接到了咸阳发来的诏令,要全力配合秦曼。
所以,还派出了一个熟悉伊芦乡情况的卒吏随行向导,倒也的确是减少了不少不必要的麻烦。
“曼小姐!”
刘阚把钟离昧给他的那包相思子转赠给了秦曼,“听人说,这玩意儿能驱散蚊虫。咱们这两天怕是要露宿荒野,天气渐热,怕是蚊虫肆虐之时。你带上这个,说不定能起到一些作用。”
秦曼美目眨动,秋波闪烁。
“这,叫做什么名字?”
“好像叫相思子吧。”
那随行的卒吏看了一眼,笑道:“仓令果然是有见识的人,这东西的确是叫相思子,而且还有个故事呢。”
“哦,还请赐教。”
那卒吏说:“其实也没什么。传说早年间,故宋康王门下有一舍人,名韩凭。其妻甚美,故康王夺之。韩凭因而自刎,其妻闻听之后,也投台而死,并遗书康王,请求与韩凭合葬一处。
但您想啊,康王哪会同意?
不但没有将二人合埋,反而让人把他们分埋之,并且两冢相邻,虽近在咫尺,却无法相合。”
“啊,这康王好狠毒的心肠。”
秦曼闻听,忍不住一声惊呼,手捂樱唇,那美目之中,泪光闪烁。
女人,果然是女人……
刘阚在一旁忍不住嘀咕了一句。秦曼给了他一个白眼,似是要这煞风景的人,立刻闭上嘴巴。
卒吏呵呵一笑,“但是谁也没想到,下葬之后的第二天,在两冢边上,生出了大梓木。只数日,枝芽相连,根结相错……有雌雄鸳鸯栖栖息于树上,晨夕不去,交颈悲鸣,煞是感人。
宋人因而哀之,故名相思树。
这相思树产下的树籽,颗粒浑圆,其色赤红。因而有人说,这树籽乃韩凭夫妇的血泪,故名相思子。”
听完这一段话,秦曼美目泛红。
“这康王端的该死……”
一旁刘阚也轻轻点头,自古以来,这凄美故事最能打动人心,哪怕是男人,也会为之感动。
悠悠一声轻叹,“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秦曼闻听,不由得微微一怔。
侧螓首,睁大了眼睛看了一眼刘阚。
刘阚却叹了一口气,一欠身道:“一时有感而发,还望曼小姐勿怪……“
说完,催马前进。王信和吕释之两人也忙跟随上去,只留下了满天的烟尘,翻滚不停。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
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秦曼轻吟,看了看手中的小包,那白皙如玉的面颊,突然间浮起了一抹红晕,目光也迷离了。
抬起头,她喃喃自语道:“他赠此物与我,莫不是……”
面颊火烫,心道:真羞煞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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