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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鹏赶到兰朵居住的营房,没想到急着找自己的兰朵,正在她的营房内,一边喝茶一边吃着干果,还把二条笔长的长腿架在前面的茶几上,说不出的悠闲自在。
哪像有急事的样子。
突骑施号称是马背上的战斗民族,率直开朗,作为突骑驰的郡主,兰朵继承突骑施特有的率性,跟循规蹈矩的大唐女子截然不同,每次都给郑鹏眼前一亮的感觉。
郑鹏不客气地坐在对面:“郡主这么急要见我,不知有什么急事呢。”
“你猜。”兰朵说话间,下意识把架在茶几上的大长腿放下。
“看郡主春风得意的样子,我猜一下,雀奴训出灵鹰了?”
兰朵楞了一下,有些惊讶地说:“郑鹏,你怎么知道的?你在我身边放了眼线?”
经过雀奴不懈的努力,一只罕有的金雕略有小成,这件事只有自己人知道,兰朵就是自己阿父还没有告诉,本想给郑鹏一个惊喜,没想到的郑鹏一见面就说出来,自己身边不会有郑鹏的眼线吧?
听到兰朵语音里的疑惑和愤怒,郑鹏马上解释道:“郡主不要误会,我只是猜测的,并没有在郡主身边放眼线,再说郡主身边都是你的死忠,就是我想放眼线也没有机会啊。”
以兰朵的性格,肯定有很大的事才会这般高调,焦急着要见自己,而她自己却在悠闲地喝茶、吃梅干,可以判断是好事不是坏事,能让兰朵这么高兴的事不多,很有可能是灵鹰的事有戏了。
兰朵一想也是,身边的人,全是忠尽不二的死忠,外人想收买也收买不了,闻言松了一口气,白了郑鹏一眼,有些得意地说:“灵鹰还算不上,只能算是有了一点点灵性,想像小白那样有灵性,以后还得多训练才行,三年多了,不容易啊,算了,不说这个,本郡主急着找你,不是想说训鹰的事。”
训鹰又叫熬鹰,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而熬鹰最好是从鹰雏开始,前期不让它睡觉,不让它吃东西,千方百计把它的傲性磨去,这才是成功的第一步,鹰雏在疲惫和饥饿的双重折磨下,很多连第一步都抗不住,第二步是训练它的灵活性和攻击性,把鹰雏养成猎鹰,最后才是把猎鹰训练成灵鹰,中途有一个环节没通过,相当于前面几个月的功夫全白费。
三年多来,雀奴手下的鹰雏都换了好几批,总算有了一点成绩,兰朵也算稍稍松了一口气。
这一点点成绩,全是用钱堆积起来的,别的不说,光是雇人寻找、购买合适的鹰雏,这三年花费的钱不下三十万贯,为了培养鹰的凶性,每次都要喂刚割下的鲜肉,天天杀羊宰牛的花销也很大,幸好跟郑鹏合作赎卖私盐,兰朵这才可以放开手脚训练。
郑鹏心里暗喜,没想到还真让雀奴训练出来,看来胡卫海说雀奴带着鹰出外考查是成功的。
“不管怎样,能训出就是一件好事,在这里给郡主道贺一下,既然不是鹰的事,不知郡主所说的急事又是什么?”郑鹏有些惊讶地问道。
兰朵说有事找自己,到了又不说,分明是想自己赶着架子问她,好让她得瑟一下,郑鹏也不跟她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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