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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8章 浓睡不消残酒
喜欢这个词就像是天气,随时都是变化的。若是相安无事,我会喜欢秦朗这种沉默寡言,遗世独立的性子,但要是这冷漠是冲着我来的,我根本接受不了。
我曾经有多么喜欢,现在就有多么厌恶。
没有了王公子的指导,秦朗没有费尽心机把我送到另外一个地方,而是按照我的要求把我送到王公子的楼下,甚至没有送我上楼,等我一下车就开车走远了。
看着熟悉的车影,甚至刚刚从上面下来,我却觉得无比的陌生。
想起初中那段处于叛逆期的时候,经常听那些早恋的同学念叨的那句话:我喜欢你的时候你是天,我不喜欢你的时候你算老几?
当时觉得这是一句听起来挺酷的,但没有什么营养的话。可放在当下,却是那么应景。
之前从美国回来,又或是秦朗失忆和顾若晨在一起,在我心里其实一致认定秦朗是爱我的,我和他是还有未来的,哪怕这个未来微乎其微。
所以我肆无忌惮,为所欲为。
现在他走了,丝毫不拖泥带水。
对我没有刻意的敌意,也没有刻意的讨好,我至于他,终究是普通无常的泛泛之辈。
是啊,秦朗决定放弃我了,我在他那里什么都不是了。
原来真正的失去竟然是这种感觉。我站在初夏的黄昏,感受到了彻骨的寒冷。那个熟悉的车影消失在我的视野里,我知道我和秦朗这次是真的、彻底地玩完了。
作死大概就是我这样吧。
不记得自己蹲在王公子楼下的花园哭了多久,但是接着夜色和商店拉着窗帘的落地窗,我清楚地看见自己两只肿成核桃的双眼,罢了,今天是不能接阳阳回家了。
平复心情,清了清嗓子,感觉从自己的声音中听不出异样了,我才敢拿起手机给王公子打电话。
听我说我今天不方便,王公子天真地以为我和他三哥破镜重圆重修旧好了,拍着胸脯向我保证一定会照顾好阳阳,让他完好无损地回到我的手里。
一个人鬼使神差地拎了一打啤酒回家,又鬼使神差地喝了一个精光。
都说酒不醉人人自醉,让我醉的人却让我清醒认识到,我在这个世界上再无依靠可言。于是,酒壮怂人胆,我穿上小外套,拿着小钱包踉踉跄跄地出门买白酒。
人贵在有自知之明。
这句话没错,因为我们大多数人都没有自知之明。
我在小区门口的便利店豪气地拿了两瓶经常出没在大排档的牛栏山,结果回去刚喝一口,就被那醉人的口感弄得立马倒在了沙发上。
等次醒过来,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了。
上班。
我脑海中一闪而过的年头支撑着我挣扎着睁开眼睛,拿起只剩下不到百分之十电的手机,发现今天是星期六,心里长舒一口气,继续心安理得的闭上眼睛。
“铃——”
刺耳的手机铃声响起,我带着怨恨摸到它,“喂?”
“到公司来,今天临时有一个会议。”
“可是今天是周末啊。”我懵里懵懂的和电话那头的人讨价还价,喝高了的我丝毫没有预计到电话那头的人是谁。
“一点半在会议室。”
“嘟嘟嘟嘟......”
电话被无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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