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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3章大明关税
海上利益之大,是让人无法想象的,但可怜的大明所有的海洋贸易,还是以着那可怜的‘朝贡’为主。大明仗义,仗义到了这处海洋贸易屡屡吃亏的程度。大明的产出,对于诸国的民生需求量相比,是供不应求的。大明朝廷不做,民间主动的承担起了这个责任。
这些海商们靠着信风,每年都可以出海在自己的交易线上干一二趟。带上大明的特产出发,再带来海外的特产回到大明来出售,获利之丰让人无法想象。有的航线上还有一船货半船银的传说,让人听说就馋涎欲滴,比如生丝到日本的线路。
现在的大明可是没有海关税之说,可以说完全就是随便走私,这让东南的许多商家有了相当大的收益。至于海上的几番势力,他们也是知道的,甚至许多的海商都需要买年票、月票这种可保平安的‘保护费’。只要插上特殊的旗子,让通过的诸盗地盘时,就可以平安了。
他们可以忍受这些盘剥,因为这些盘剥比起朝廷的税收来可要少的多了。
大明海关税制并非象后世所说的根本没有,那是相当的胡说八道的,别的不说,就大明各位皇上爱财的程度,怎么可能会放弃这一块重要的收入来源呢?
大明海关税经历了一个长期演变的过程。这个过程大体可划分为三个阶段:正德以前为第一阶段,海关无任何税收;正德、嘉靖年间为第二阶段,征收20%的实物税;隆庆开放后为第三阶段,进出口税制逐步完善,由抽实物改为抽银。
明朝初年,朱元璋鉴于“海疆不靖”的现实,担心张士诚、方国珍的海上残余势力卷土重来,也为了防备倭寇的骚扰,便实行了严厉的海禁政策。正所谓“明祖定制,片板不许下海”。
另一方面,大明又需要“万邦来廷”,以树立自己“代天行命”的天子形象,所以朱元璋刚即位,就遣使四出,“广加招徕”,要周边国家“称藩纳贡”。于是,各国便借“朝贡”之机,与明王朝进行有限的物品交换,这就出现了所谓“朝贡贸易”。
明廷专设有市舶司就是为了朝贡贸易。而设立市舶司的职能和目的相当清楚,即“通夷情,抑奸商,俾法禁有所施,因以消其衅隙也。”所谓“抑奸商”,就是禁止私人海外贸易;所谓“俾法禁有所施”,就是海禁政策得以有效的实施。
再加上,咱们大明的大方。所奉行的是“厚往薄来”政策,即为了与“天朝上国”的皇帝身份相符,回赐物品的价值都远远大于贡品的价值,到了明成祖时更在此基础上再来一个‘加厚’,所以朝贡贸易根本就是赔钱买卖,又哪里来的收税之说。
而在贡使的使团中,有许多商人,都挟有大量私物。他们自然都以谋利为目的,除在会同馆和市舶司交易外,还在赴京途中或别的地方违禁交易。明廷对这类违禁之事大都予以宽宥,而且也不予征税。
郑和下西洋的推动,来明廷朝贡的国家和地区迅速增加到30多个。郑和下西洋回国时,有17个国家和地区的使团随郑和来华。郑和第六次下西洋时,有16个国家和地区的使团随郑和回国。这真是前所未有的盛况。
在这种情况下,外国使团在中国的贸易量自然也就很大了。明廷不仅奉行“厚往薄来”的政策,而且一律免税,致使“岁时颁赐,库藏为虚”,成为国家一项沉重的负担。
因此,一些大臣屡次向明成祖奏言,至少应对贡使的附带私物征税,但皆被明成祖拒绝。明成祖那边估计是出于寻找建文帝的原因还是脑子上锈,直接以“商税者,国家以抑逐末之民,岂以为利!今夷人慕义远来,乃欲侵其利,所得几何?而亏辱大体万万矣!”彻底的拒绝。
这话说的多大气,海关税能有多点钱,我连海上来来回回的船票都给他们省了,还在乎这点小钱!这也是郑和下西洋如此壮举最终不得民心,失败再失败的根本。
所以,直至正德以前,明王朝在朝贡贸易中没有税收。
成化以后,违禁私出的大海商时有所见。他们在海外走私贸易中获利甚丰,因而走私的规模也越来越大,令明廷防不胜防。这使得正德认识到,与其让他们偷偷摸摸地进行走私贸易,还不如向他们征些税好。于是明代海关在正德时便开始有了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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