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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颜煜好奇地问道。
他准备把这头肥猪带回东南国示众,来个献俘阙下,展示给他老娘看看:她的儿子长大了,做起大事来了。
肥猪是个很好的战利品,让世人知道他颜二少的厉害!
只是罗思进的话让他不淡定,听罗思进说道:“尤利·卡西姆愿意出五百万中华银元的价码赎回他自己!”
又一个五百万中华银元!
啧啧啧!作为一个巨大帝国的二王子,颜煜也是个食过夜粥的人,不禁发出了啧啧声。
他怀疑地问道:“肥猪别是把这府里的东西也算进去吧,这已经是我们的了!”
“不会!”罗思进笃定地道:“他是从外面调来的财富,五百万银元。”
他与肥猪讨价还价,最终以五百万银元成交。
“真是头超级大肥猪!”颜煜用上了“超级”两个字,惊叹道:“他怎么可能拥有这么多的财富。”
前后他付出了一千万银元,堪称为“富可敌国”。
罗思进耸耸肩道:“这个问题,我也问过他,他说他家统治亚格拉城已历二十一世,达六百二十五年!”
原来如此!
六百多年的光阴,一代代的积蓄,积累到一千万中华银元还真有可能。
事实上,在东南军没到时,东南亚有大量的印度人到来贸易,东南亚物资丰富,贸易旺盛,印度人这么能吹,擅长贸易,吹来了极多的黄金白银。
尤利·卡西姆的家族因扼德里进出的门户,从中抽水,收获不小,加上其家代代经营地方,贱民们交纳地里出产的八成给地主,贱民们食素又一日一餐,你要是个城主你想不富都难!
虽说上层过着奢侈的生活,但所有的印度人都有聚敛金银的习惯,因此尤利·卡西姆敢出五百万银元自赎。
“他既然被俘,我们如何取信外面的人呢?”颜煜想到一个问题道。
“说得好!”罗思进赞赏道:“他教给我们去那间屋子……取出了这枚家主戒指。”
罗思进亮出一枚鸽子蛋大的红宝石戒指,红宝石似鸽血,极为亮丽。
这枚戒指隐藏屋内的隐蔽处,不经指点根本找不出来。
这是家主戒指,代代相传,只有家主才知道下落,府内的人逃跑时也没有带走它。
颜煜玩弄着这枚戒指,感慨道:“我愿干了这碗恒河水!”
“来世还做印度人!”罗思进会意地加多一句道:“做印度人的城主!”
“对!”颜煜连连点头。
尤利·卡西姆家族的统治期长达六百多年,可见其阶级固化到了什么程度!
在中国,进入封建成熟时期,一个王朝的寿命不会超过三百年,就会改朝换代,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昔日的公子王孙,要不死掉,要不沦为百姓。
看来印度有可取之处,前提是你不能成为贱民,你得作印度的王公、土邦主、城主,贱民们倒也不是拥护你的统治,而是不反抗你,幻想着他们来世成为你。
来世,你的子孙还是王公、土邦主、城主,贱民们还是贱民!
阿三的阶级固化到可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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