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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12点还有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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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过一次心跳,迎来一名目前看起来是站在轮回者阵营的剧情人物。
李推的面部没有表露什么,除非接到主神的提示,否则他不会轻易相信任何一个突然冒出来的剧情人物是站在自己这边阵营。目前任务开始不到一天,队伍中已经损失三人。
倘若每个鬼魂出场必带走一名轮回者的规则成立,那么1号带走巴顿。二四号带走了次都,三号带走了一人。
距离身为融合体的五号大开杀戒也应该不远了。
越是这种看起来可以松一口气的时候,越不能放松警惕。
叶启东迟迟没跟过来,林思雨隔着几米粗略地将这最新冒出的剧情人物打探了一番。
最先做的自然是使用探查术。
她和李推的思路不一样,看到这个好意救自己这帮人一命的货车司机,林思雨率先想到的不是“同阵营剧情人物”,而是有特殊动机的“收集者”。虽然距离上次遭受收集者骚扰的时日不久,却也不能忽略收集者存在的可能。
货车司机上身披着一件质量很差的迷彩服,脚上踩着一双半旧的褐色球鞋。迷彩服就跟很多大学里大一新生军训所穿的迷彩服一样,面料差,短期穿一下就能扔柜子里不闻不问了。
而这中年男子全身一整套迷彩服看起来洗过了很多遍,衣领、袖口和膝盖都有些许褪色,李推对其作出的推理的是:除了睡觉几乎不在室内呆着,苦活重活都干过,有瓦匠或者木匠的嫌疑,身体保养的不错,肌肉比一般人发达,面色红润,皮肤保养的相当不错,不像是那种在工地上常年干活,缺乏维生素而导致皮肤又黑又差的工人。由于个人兴趣爱好所以穿得很随意,很可能家里的衣柜中有各种上档次的商务男装或名牌休闲装,但他因为简朴和某些其他原因才穿得这么一身耐脏的衣服。
司机大叔还是个不折不扣的好色之徒,理论上是个男人都好色,只是好色的程度不同。而这位中年男子显然比普通男人更要色那么一点,他的目光始终锁定在林思雨那对裹在近身t恤下的饱满胸脯,除此之外不再对其他部位有任何兴趣。
林思雨闯荡过的任务世界不少,遭遇的各种种族的色狼数不胜数,被人眼神吃豆腐早已习以为常,她的注意力跟李推一样放到司机大叔扛到肩膀上的散弹枪。
那是一杆咖啡色的自制散弹枪,从外形看去酷似美国的毛斯伯格m500布尔帕霰弹枪。比叶启东背包里的货色要高档的多。
【这名司机给人的感觉是一种扮猪吃虎的土豪!十根手指全有月白,全部都占各自手指的五分之一面积。身体五脏异常健康,看来这些年保养的相当不错。这种立于不惑之年,事业有成,吃尽山珍海味的成功人士还有必要考一个b照,担任一辆运沙车的司机?】
司机大叔冲着李推憨笑,李推对其冷笑,林思雨对其皮笑肉不笑,最后由叶启东赶过来打破尴尬气氛:“枪不错!怎么称呼?”
中年男子有意无意地拨弄枪托,斜眼看向叶启东:“我这个人有个毛病。我不喜欢白白送别人什么,尤其是情报。连名字也不行,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行,首先要等价交换!”
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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