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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文学 www.74wx.cc,最快更新我要做皇帝最新章节!

    战场上瞬息万变。

    当汉匈双方的两支千余人的骑兵,在两军阵前,相互追逐,深入远方的旷野时。

    从汉军阵前的两翼,再次分别倾斜出三五支人数从几百到千人左右的骑兵。

    显然,汉军方面是打定了主意,要跟折兰骑兵玩一玩骑兵格斗和追逐的游戏。

    而且,折兰骑兵不玩不行。

    你不玩,汉军的骑兵,就要往去找你菊花的麻烦。

    从来没有一支军队,在自己的正面,有着强敌的时候,还能抵挡来自后背袭击的事情。

    “欺人太甚了!”折兰王咬着嘴唇,额头上青筋暴露。

    从来没有!从来没有!从来也没有任何一支骑兵,敢在折兰的大雕旗前,这样的挑衅和侮辱折兰!

    “既然你们想找死,那本王就成全你们!”折兰王挥动马鞭,指向自己的儿子:“狐寐,你带你的本部,去右翼,跟汉朝来袭的骑兵好好玩玩!”

    “遵命!”名为狐寐的折兰王子,取出自己的小刀,按照折兰的传统,在自己的脸颊上划下一条伤痕,让鲜血流下来。

    因为,狐寐从方才的汉骑冲阵的技战术上,已经知道,眼前的骑兵,是一支值得尊敬的骑兵。

    而对折兰人来说,将这样的精锐,送进地狱,代表着无上的光荣!

    “你们已经配的上,成为我,伟大的折兰王子狐寐的祭礼了!”他翻身上马,对着自己的本部骑兵招呼一声:“都跟我来!”

    千余骑雷鸣而动,追随自己的主人,随意的拉开了一个阵型,向着本方右翼,汉军的左翼,扑了过去。

    对这些真正的折兰本部精锐来说,这个世界上不存在什么能击败他们的骑兵。

    这样的事情,是他们用过去的汉朝军人、东胡、月氏、乌孙的骑兵的血。证明了的事实。

    白刃冲锋,赤膊格斗,这就是折兰人最擅长和最喜欢的事情。

    在他们看来,汉朝骑兵。好好的骑射不玩,跑来跟自己邀战,简直是活的不耐烦了。

    “奢骨里!”折兰王再次喊出一个名字。

    一个魁梧的壮汉闻言,来到了折兰王面前,跪下来。亲吻着大地,说道:“主人,您有什么吩咐?”

    这个壮汉生的异常的高大和魁梧。

    身高足足接近八尺。

    是匈奴国内声名远播的巨人。

    同时也是折兰部族的第一勇士。

    他的模样,与折兰人有很多不同,但鼻翼和眼窝,却跟多数折兰骑兵一样。

    显然,这是一个混血儿。

    这位名叫奢骨里的折兰贵族,其实是一个奴隶。

    折兰王的奴隶。

    在草原上,奴隶也是分等级的。

    单于庭的奴隶就天生比其他部族的奴隶身份更高。

    而直接隶属于某些贵族的奴隶的地位和身份,甚至比一些贵族的宗种地位还高。

    就如这个奢骨里。他的主人是折兰王,所以,在折兰部族里,他的地位,甚至仅次于折兰王的王子。

    “我的忠仆!”折兰王温柔的看着自己的这个奴隶说道:“带上一千人,去左翼,迎战那些敢于靠近的汉朝骑兵,将他们的脑袋给我扭回来!”

    “尊敬的主人,如您所愿!”奢骨里噗嗤噗嗤的说着。

    于是,从折兰部族军阵的左右两翼。也分别冲出两队骑兵,迎上新从汉军阵中出来的汉骑。

    ………………………………

    “还真是自信!”义纵站在一辆战车,远远的看着。

    事实已经很明显了。

    对面的折兰王,已经用行动告诉了他——你派多少人。我派多少人,只少不多!

    有种吗?有种就继续玩!

    义纵抚摸着自己佩剑的剑柄,看着对面的那面大纛。

    然后,他接过来了十多个汉军参谋送来的白纸。

    白纸之上,依旧是一串串数字和计算而来的结果。

    将这些纸张上的数据和结果看完,义纵扭头看向自己的身后。问道:“胸甲骑兵,还需要多久,才能进入全速冲锋?”

    “将军,还需要前进两百步,我军胸甲骑兵,就可以进入最佳冲锋距离!”一个参谋拱手答道。

    “善!”义纵笑着回头,他看着前方的匈奴大纛,在心里想着:“你们恐怕很快就要哭了……”

    技术和战术的革新在汉室中央,将旧有的一切装备战法统统淘汰。

    在以往的演练和推演以及计算中。

    全新装备的汉军骑兵,能在集团会战中,一挑三甚至一挑四。

    有人甚至喊出了‘一汉当五胡’的口号。

    至于胸甲骑兵?

    所有见过他们冲锋的人,全部都已经成为胸甲的脑残粉和拥泵。

    “擂鼓!”义纵抬起手,下达命令:“为我军健儿助威!”

    远方的战场上,身着黑色军服的汉骑,与穿着兽皮的折兰骑兵,就如同泾渭分明的数个巨浪,在这宽阔的战场上竞技。

    讲道理的话,匈奴人的骑术更熟练,人马配合更默契,彼此更熟悉。

    而汉军的骑术和人马配合,却勉勉强强,只能算合格。

    但是……

    在全新的装备和战法面前,这些缺点,全部都不足为患。

    鼓声更加的浑厚、庄严。

    甚至,在汉军的中军本阵,上百位从考举士子里选拔出来的文职军人,放下了自己手里计算的笔和算盘,开始唱起了神圣的战歌。

    “我出我车,于彼牧矣。自天子所,谓我来矣。召彼仆夫,谓之载矣。王事多难,维其棘矣……”再没有比这首经典的诗更契合眼前的战场的了。

    在合唱声中,汉匈两方的骑兵,开始了第一次接触。

    ……………………………………

    折兰部族左翼边缘。

    鹧鸪和另一位骨都侯率领的千余精骑分作两股,慢慢的追上了前方的汉骑。

    不是因为他们的速度有多快,而是因为对面的汉骑,在前方等着他们。

    鹧鸪甚至看到了前方的汉骑,在绕过一个山峦后。掉头开始整队。

    他抬起手,他麾下的数百骑立刻如同机械一样,减慢速度,并慢慢停了下来。

    “胆子这么大?”鹧鸪心里冷笑着。

    他想起数日前。他在武州塞看到的那些汉军俘虏。

    嗯,汉人的胆子,确实很大。

    在那样的情况,依然不肯屈服和投降,依然不肯屈膝为奴。

    但是……

    “这不是你们可以与我。伟大的折兰骨都侯,鹧鸪为敌的底气啊”鹧鸪冷笑着,从背后抽出了随身携带的青铜铤。

    这是折兰骑兵的格斗神器。

    在其他部族,这种短矛,最多只是个投掷武器。

    但在折兰人手里,它成为了百兵之王。

    在匈奴,再没有比折兰人,更擅长使用这些短矛的士兵了。

    所以,每一个折兰骑兵身上,都会随身携带三柄青铜铤。

    甚至。对折兰骑兵来说,青铜铤比弓箭还要好用,还要厉害。

    马上开弓,很难瞄准和命中敌人。

    但铤不同,铤不需要开弓上弦,只要奋力投掷,就能对敌人造成杀伤。

    即使不能伤到敌人,也能打乱敌人的阵型,为随后的短兵相接,制造战机。

    所以。每一个鹧鸪手下的骑兵,都从背后抽出了一柄备用的青铜铤,同时抓紧了腰间缠着的流星锤。

    每一个折兰骑兵,都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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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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