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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拖拉机飙车,威武!)
第五百三十四章太原有十万虎狼
王绩是个自己把自己搞的很落魄的文人,当初他曾在大隋朝廷做官,虽然官职品级不高,但好歹也能每个月领些俸禄买酒喝。 可后来因为看不惯官场上的丑陋黑暗,索性回家找了个小山包种菜隐居,可乱世到来,他种的菜也就勉强够他自己度日,哪里还能换钱买酒。他绝不是个为五斗米而折腰的没有志气的人,他是个绝对可以为了五斗酒而折腰的家伙,所以他有些自嘲的给自己取了个绰号……五斗先生。
这五斗一来是自嘲之意,另一个意思则是说,王绩是个能喝五斗酒而不醉的人,当然,这其中有多少吹牛-逼的成分就不得而知了,总之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人能拼酒赢了他,有时候王绩实在没钱买酒,又馋的扛不住了就跑去酒楼故意与人找茬斗酒,谁输了谁为对方结账,这无赖泼皮的战术倒也屡试不爽。
在黄河岸边他看着壮阔河水骚-情的时候,没想到会遇到他此生的贵人。
非但给了他一壶好酒,还给了他一个以后不愁酒喝的承诺。一开始当他觉着那锦衣黑袍的英俊男子不过是闲来无事和自己打趣逗闷子的,即便是看到青鸢背后的大黑伞,看到凰鸾怀里的黑鞘直刀他也没有反应过来,可当他随着李闲往回走的时候看到那匹雄壮的大黑马的时候,他意识到自己似乎犯了个错误。而当他跟在李闲身后转过一片林子,看到林子后面官道上长龙一样看不到边际的精甲士兵之后,立刻僵硬的好像石化了一样再也挪不动步子。
看着那锦衣男子跃上大黑马,数万雄兵跟在他身后缓缓启动的时候,王绩狠狠的抽了自己两个嘴巴,心说叫你嘴贱,叫你嘴贱,喝了人家燕王的酒,今后得写多少花团锦簇的文章来拍他马屁,这买卖做的亏本到了姥姥家。
不过诚如他自己所说,在如今天下各路反王中,他最欣赏喜欢的便是燕王李闲,抛开他们都是寒门出身的事不说,只说李闲当初在辽东的时候大杀四方,在草原上涤荡狼巢,干出这些杀外敌的畅快事,都足以让他敬佩不已。在他看来,大隋国内杀来杀去不过是自己人杀自己人,去杀高丽狗,去杀草原狼,这才是最爽快痛快大快人心的事。
王绩自己理想中的生活,是在一片青山翠谷间建一座茅屋,有吃不完的酒肉,读不完的书卷,闲来无事饮一口冷冽清酒,作一篇传世佳作,若是再有几个红袖添香作伴,那就完美至极。心情爽的时候与红颜知己游戏谷中,或相伴采菊,或鸳鸯戏水。心情不爽的时候骑一匹追风骏马夜行千里之外,仗一口龙泉宝剑挥洒间斩了敌方大将头颅。
当然,这种事他也只是在半醉半醒之间无数次的幻想以自得其乐,可是但他跟着李闲回到燕云寨的时候,他觉得自己距离自己的梦想已经无限度的接近了。
巨野泽风景太美了些,青山翠谷还有荡漾胡波,更别说吃不完的酒肉。缺的似乎就是红袖添香,还有一柄能杀人的利剑。
但这没什么,他将自己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梦想可以都寄托在那个骑大黑马的青年身上,能如此近的看燕王挥洒自如指点江山,他觉得正如他自己站在山巅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一样快意。
所以他很在意他和燕王之间的赌约,可他希望输的是自己。
自古以来,寒门子弟除了一个汉高祖刘邦之外,再无一人能登上人世间权利之巅峰,这天下是世家门阀的天下。
他期待着,有朝一日燕王能赢了赌约。若真有那么一日,他便是每日做一百篇文章歌功颂德又有何妨?
他随着南返的燕云军大队人马回到了巨野泽,当他看到李闲身边时刻有个猥琐干瘦的老头的时候,心中第一反应便是,这世间怎么还有这么丑的人。而当他听了几句王启年对李闲的溢美之词后,心中想的就是,这世间怎么还有这么无耻的人?
在他带着鄙夷看王启年的时候,王启年也在看他。
“主公,那家伙是谁啊?”
王启年小声问道:“怎么您去河边走了一圈,还带回个疯子?”
“他叫王绩。”
李闲轻笑道:“做得好诗,写得好文章,而且拍得一手好马屁,孤留下他就是为了解闷的。”
王启年虎躯一震,再看向王绩的时候立刻充满了敌意。
李闲自演武院回到他新落成的燕王府邸,忽然侍从来报说自太原来了客人,李闲微微皱眉,心说自太原而来的能是谁,李建成已经返回了长安,李世民率军迎战薛举,难道是李元吉派来的人?
当这人出现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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