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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嘴巴,喃喃道:“原来变成鸟人真的能飞,怪不得不怕我了……”
看着芬克渐渐远去,女豹子为难地朝塔楼下方看了看,撅着嘴自言自语:“费力爬这么高,还得下去,上面风吹得挺凉快呢,真不想再爬了……”
她索性翘着二郎腿,头枕着胳膊,在塔顶平台上偷懒打起盹来,活像一只慵懒而自我的大黑猫。
“唉,安排这么一个破任务,今夜注定是个不眠之夜,我先睡会养养精神吧。”女豹子心安理得地说道。
“今夜注定是个不眠之夜。”
在同一时间,距离赤栜城百里的山林之中,罗森压低声音说道。
他一招手,几名蛮兵小队长和地精小队长围拢过来,其中一人拿出一卷帐篷用的厚麻布,将所有人覆盖在里面。
罗森取出一张皮质地图,将地图展开,又从腰包里拿出一块荧玉,绿色的荧光将地图照亮。
“根据情报显示,奥贝夫所部就隐藏在前方十里处,山脊的密林中。现在我安排一下作战计划……”
罗森忽然停了下来,怔了片刻。他感觉到自己图腾的气运在提升,虽然提升的幅度很小,但却在以稳定的速度均匀增长。
罗森心头一喜,看来“正义联盟”计划生效了,而且效果相当不错。
罗森想出这个正义联盟计划的初衷本不是为了赚气运,是为了治治地精酋长芬克的自卑怯懦心理。
实际上罗森开始帮芬克练胆从几年前他们认识那天就开始了,不过芬克的胆小那是种族天赋,那叫一个根深蒂固,罗森可谓是绞尽脑汁,用尽了手段,但起效甚微,有道是本性难移,狗改不了吃屎,芬克改不了尿裤子啊。
罗森试过在芬克腰上绑绳子,将他从悬崖上扔下去,用“蹦极”来练胆,结果芬克被拉上来之后心跳呼吸都停止了,如果不是罗森做了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这位地精酋长早就去见了冥神。
猛药不行就来补药,他又开始试鼓励法和小成功积累法,从小事吓唬芬克,比如弄个荒原毒蝎扔他身上啦,趁他睡觉把荒原响尾蛇放他床上啦之类的,还指望哪次他表现出色好狠狠表扬奖励他一番,帮他建立信心。
结果就算是用荒原毛毛虫吓芬克,芬克都能被吓尿,想鼓励也无从说起,总不能说:“这次你尿量比上次少了,很大进步啊!”如果这么说,芬克顶多是苦着脸道:“其实是因为我喝水喝的少……”
最后罗森想到一个狠招,让芬克杀人!前世不都说杀人练胆么?杀人都敢,还有什么不敢的?
于是罗森将他任命为刽子手,来处决罪人,让他杀在荒原上抓到的人类匪盗和虎吼部落来袭击时捕获的战俘。结果芬克的首杀那叫一个干脆利落,杀个人跟杀只鸡没什么区别。那叫一个杀人不眨眼,但胆子完全没提高一点点,指望他杀人证道也只能证尿裤子之道。
罗森这才一拍脑袋明白过来,杀戮对于荒原种族来说是与生俱来的天赋,就连最弱的种族地精杀起来那都是一个畅快淋漓,毫无压力。这可跟现代法制社会和平环境下成长出来的人区别大了。
地精的胆怯是典型的欺软怕硬,他们畏惧一切比他们强大的生物,但对于比他们弱小的生物,他们则完全是另外一种嘴脸——极其冷血凶残。
罗森也是喜欢读书,在阅读《大陆英雄史》的时候,他注意到在第三纪元曾出过一个地精英雄——伟大的地精之王克瑞根,史书上写他曾独自屠过两条龙,率领地精大进逼人类国度。
要是这位地精史诗英雄知道自己的子孙后代如此不堪,不知道九泉,哦不,冥河之下会不会气个半死。
罗森本来都已经打算放弃对芬克的治疗了,不过他百思不得其解,纳闷地精这种根深蒂固的怯懦到底是哪里来的。按照前世一些模糊的记忆,他依稀记得曾有科学研究表明,记忆可以通过遗传物质传承,形成一个种族的共同潜意识,从某种方面来说,也就是民族性。
地精祖上不是没出过英雄啊,那种英雄气概难道被基因锁给封印了?
还是说史书上的记载是史家的春秋笔法,将事实扭曲了?
罗森反而觉得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而且从荒原遗迹中发掘出的石板翻译来看,这个上古时代极为辉煌的文明很可能是地精创造的,这说明地精先祖们不是不带有英雄和伟人的基因,要不然就凭这么一群怂货,他们上古时代的对手能有多烂才放任他们成就如此辉煌的文明?
罗森脑洞大开之际,忽然上辈子颇有研究的一门学问从脑海里冒了出来——《心理学》,虽然罗森研究这门学问多半是用在“广告”“营销”和“商务谈判”方面,但脑洞中不断涌现出的知识,让罗森一拍脑袋,竟然想出了一个非常不靠谱的妙招。
罗森向来喜欢拿芬克当实验品的,让他扮宣战使的时候虽然心有戚戚,怕害死他,也没犹豫过。这一回如果实验成功,芬克真能变得勇敢,自己身边岂不是多出来一个相当出色的复合型人才?
一直苦于人才匮乏,又没有王八之气引良臣猛将倒头便拜,收小弟收到手软的狗屎运,罗森只能自己发掘,自己培养,他一咬牙决定就拿芬克开刀,不把他训出来誓不甘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