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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消息后李长官也愣了,他是知道周卫国所部在此次战斗中打垮了日军独立野战重炮第一旅团第一联队的两个重炮大队,缴获了12门完好的重炮,另外还有不少小山炮和迫击炮。
前两天周卫国所部进城的时候李长官也看到了那些巨大的火炮,全都是用特殊的牵引车拉着,浩浩荡荡的非常威武。
而关于这种大口径火炮,不仅仅是李长官自己喜欢,就连武汉方面也非常的喜爱,主要是其威力实在是非常的可怕,不管是用来进攻还是用来防守都是非常实用的。
最重要的是,截至目前整个中国范围内也只有中央炮兵第10团这么一支重炮部队,全部150mm口径的重榴弹炮只有24门。
要不是看在周卫国所部是八路军的份上,李长官早就将那12门重炮抢过来了。
事实上周卫国所部刚进城后不久,就有人建议李长官将周卫国手中的那些大口径火炮全都买下来,但是却被李长官拒绝了,因为李长官很清楚那批重炮的价值。
榴弹炮是一种身管较短,弹道比较弯曲,适合于打击隐蔽目标和面目标的野战炮。早期中国炮兵部队装备的重榴炮以日式为主,主要有日本38式十五公分重榴炮、日本4年式十五公分重榴炮。
国民政府在黄埔建军后,获得了部分苏俄提供的7.62cm山炮,当时的炮兵营连长陈诚曾在东征中立下汗马功劳。1927年,张学良东北易旗,南京政府形式上统一中国,但其掌握的几家兵工厂,皆无制造重榴炮的能力,因此,中央军拥有的重榴炮数量十分稀少。
到了1930年中原大战,中央军炮兵总共才有十五公分重榴炮十二门,当时编组成两个炮兵集团,投入讨伐阎锡山、冯玉祥等人的战斗中。
1933年5月,德国前国防部长、享有“国防军之父”美誉的塞克特将军来华访问考察。6月,他在给蒋的建议书中写到:“九一八事变后,日本窥伺中国,若无相对炮兵与之抗衡,在未来抗日战争中防御和获胜的可能性将微乎其微,如不加强训练和供应足够的武器配备,将来在战场上势必遭受严重损失甚至溃不成军。”
随后在塞克特的建议之下,国民政府军政部准备筹建新式重榴炮部队。在订购下单前,国外几家军工企业纷纷前来报价,其中有捷克斯科达厂、德国克鲁伯厂、德国莱茵金属厂等。中国对将要采购的重榴炮有着自己的要求,最大射程能够达到十五公里,配备使用榴弹和穿甲弹两种炮弹,榴弹为杀伤和破坏地面目标之用,穿甲弹可以击穿军舰的装甲,并能作为移动的要塞炮用。
这显然是以日本作为假想敌而计划的,联想到1932年的一二八淞沪抗战,日军军舰溯长江直驶南京下关,迫使国民政府宣布迁都洛阳,南京确实迫切需要一支威力强大的游动重榴炮部队,以能够由京沪内陆反制长江内的日军舰船。
1934年春,德国国防部批准莱茵金属厂向中国出售二十四门十五公分重榴炮,每炮配有一千发炮弹,全套价格折合中国法币87万元,总价高达2088万元。国民政府当年向德国订购了总价值3507万元的军火,也就是说,这批重榴炮的金额约占是年总额的近百分之六十。毫无疑问,这是惊人的大手笔!
现在周卫国手中有12门同样口径的重型榴弹炮,虽然缺乏弹药,但是价值依旧不小,按照市价至少值600万大洋。
说实话,李长官真的很眼热这批重炮,但是他却没有这个能力吞下这批重炮,又不能强取豪夺,只能干巴巴地看着这批武器再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晃来晃去。
然而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周卫国竟然主动提出将炮卖给他们,这着实是出乎李长官的预料!
更让李长官没有想到的是,周卫国开出的价码非常低,12门150mm重型榴弹炮换取2个团的补充兵和配套的全部的武器装备,另外还要一百万发弹药。
两个团也就三千五百人左右,人手一把枪,所有的武器装备算下了一个人的花费不会超过70法币,三千五百人算下来也就不到30万法币。
而这批重炮不算那些多余的零部件都价值600万以上,甚至于开价800万都不算狮子大开口,所以几乎没有犹豫,李长官便迅速同意了这笔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