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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在床上动弹不得的沁儿只觉得天雷滚滚,狗血狂飙,有一种似真似假的感觉,就在刚才,这具身体的爹已经将事情的原委说了出来。
他们马氏族中有高官犯下足以灭九族的弑君大罪!彼时前来收割他们性命的钦差大人已经奉旨在路上了。
诛九族?斩首?这到底是什么地方,谁来管管她?
就在张沁儿震惊的不能自己,又一面安慰自己这不是真的时,脑中一痛,随即一大股陌生的记忆倾泻而来。
两股记忆在脑袋中相撞、融合,产生的剧烈疼痛和不适让张沁儿难受的蹙眉闭眼。
如今是明朝万历年间,而身体的原主姓马,名沁儿,倒是和她不同姓却同名,也不知道这是否就是天意了。
“公爹、婆婆、大哥大嫂、二哥二嫂你们准备好了没?”这时一道急促的声音又自门外响了起来,还有一个大叔的声音。
“马兄弟,别的不多说,你们赶紧走吧,等钦差来了,想走都走不了。”这是顺路去镇上办事的大山叔,因为凑巧遇上这么重要的事情,他就没有办事的心思,帮着马志礼将一些东西装在车上,匆忙的回到村里。
马志礼早先去联系船只了,现在正巧一起回来。
“老大媳妇,老二媳妇你们这些懒货,磨磨蹭蹭的,都收拾好了没?”连氏气的大骂,站在门口仇视般的瞪着西厢房。
杨氏已经匆忙出来了,嘴里忙说着:“我已经收拾好了,就等着三弟妹一家,我还摊了些饼子,路上好吃。”
闻言连氏只是瞪了瞪她,没有再骂,看到老大一家还没有出来,又开口骂着:“老大媳妇你还磨蹭什么?等着被砍头啊?”
“哎哎!就好了!”谢氏嘴里应着,人还没影。
连氏见了,心里恨的要死,她何尝不知道因为她的态度关系,这大媳妇早先进门还行,自从二媳妇进门之后,就懒了,什么事情都推给二媳妇做,而自己因为看杨氏不顺眼,自然不会帮杨氏说话。
但是此一时彼一时,连氏可以不顾及谢氏的命,但是她忧心自己的大儿子和大孙子啊。
“志廉、俊峰、俊杰你们快出来,别磨蹭。”
马志廉本就不会收拾,他一向自视清高,虽然读书数十年还没有考中秀才,但是他总认为自己的时运不济,来日必定是当官的命,所以万事不动手,刚才他回屋清理东西,思来想去,只拿出一个书箱,里面放了几本论语等书籍,待背上时,又觉得重,肩膀累的痛,想了想,又从里面拿出几本书,将笔墨纸砚也拿了出来。
这么些功夫,他就在和这几本书做斗争了。
却不曾想,一旦逃走之后,就变成逃犯,即使顺利潜伏着,也不过是流民,根本没有再读书考试的可能性了。
马志廉的大儿子马俊峰已经十五了,因为吃的比较好,个头蛮高的,不过脑子瓜和他老子一样,不是读书的料,学了几年居然连个童生都没有考中。
马俊杰十岁,才进学堂不久,调皮捣蛋天下第一,一向喜欢欺负家里的弟弟妹妹,尤其是二房的人,被他欺负了,非但不能还手,还会被打骂一顿,因为马俊杰虽然读书不行,但是对谢氏、连氏十分了解,又得她们喜爱,所以非但欺负二房的人,还要先告状一番,让连氏发落二房的人。
谢氏还在屋里忙着,这些年她养尊处优,处处将自己当官夫人看待,就没差将自己一家的衣服丢给杨氏去洗了,哪里这般收拾过。
好在大女儿马莲儿已经十三岁了,倒也能够帮忙张罗着,如此这般,也是最后一个收拾好的人了。
马志礼在和马老头说话:“这两天天色阴沉,昨晚才下了一场豪雨,看样子河面够呛,我去问了几家,都不敢在这个时候出船。”
“那船没联系上?”马老头蹙眉了,语气发闷的说着,因为家里出了一个秀才,马老头在村里也是有几分人面的。
马志礼面色一变,有些难堪的说:“我出高价,都没有人愿意,毕竟这天气实在不好说,没准什么时候就决堤了,最后我急了,就编了一个我们得罪仇人急着避难的说法。”
“然后呢?”马老头接着问。
“还是不成,一个个都说太危险了,这趟活不好走,只有恶虎兄弟说可以接这活,但是要五十两!”
马老头吸了一口冷气,这绝对是趁火打劫!五十两是什么概念?让一个庄户人家拿出五十两来,绝对是倾家荡产也未必拿的出来的!
马老头面色沉了下去,没有说话。
思索了一会,他才说:“你留在家里帮衬着,能带的就多带,不能带就少带,另外沁儿那丫头病着,你去看一看。”
马志礼应着,就见他爹独身走了出去,他估计这是要去恶虎家讲价的。
叹息着,他又宽慰了妻儿几句,进了西厢房。
张沁儿已经醒过来了,所以这病就好看了,马志礼替张沁儿把脉之后,又问了几句症状,然后说:“烧的不算厉害,再吃几副药就好了,我车上带着一些常备的药材,现在是来不及了,等渡河之后,再给沁儿煎服。”
马志仁自然是明理的,摸着女儿还在发热的头,问着小弟:“我们要往什么地方逃去?”
虽然马志仁是秀才,马志礼只进过一年学堂,学了几个字,就被送去药铺做学徒了,但是马志礼见过世面,尤其是成为坐堂大夫之后,常常跟着掌柜的去进货,这一次若非马志礼好巧不巧的撞上了,否则他们一家到死的时候才能够发现去了。
马志礼也满面愁容,这一路上他就在不停的想着这件事:“近来各地发生灾难的也不少,每每发生灾难,官府都无力去整顿,灾民逃荒的逃荒,投亲的投亲,整村人都逃走的都多的是。渡河之后,我们就一路往南,最好和难民聚集在一起,也好掩饰身份。”
马志礼的视线又看着窗外,那里是渡口的地方:“我刚才又去河面看了,没准这几天就会发生洪水,不论大小,都或多或少能够掩藏我们的踪迹。”
躺在床上已经逐渐接受命运的张沁儿听了这番话,顿时对这个三叔佩服了几分,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
彻底融合原主记忆的张沁儿心里也有些着急,刚过来,身体还没有恢复,就即将面临着灭顶之灾,她知道,在封建社会,百姓只是蝼蚁,当权者想捏死易如反掌。
但是蝼蚁尚且偷生,让张沁儿这么一个出生在社会主义的现代女子因为这个奇葩的罪名被锁上枷锁,拉到菜市口斩首的话,简直无法想象。
哪怕在逃荒的路上死了,也好过死在菜市口对吧?
“沁儿娘!”
屋外又响起何氏的声音,张沁儿对这个声音有印象,融合记忆之后,更是知道这声音的主人是谁。
正是原主舍命救下的李子他娘!
何氏的身边还跟着一个汉子,皮肤黝黑黝黑的,看上去很是健壮,那是她的丈夫李癞头,原名叫李明辉的,但是小时候头上长过癞子,逐渐的,癞头反而成了他的名字,李明辉则没几个人叫了。
“我已经听说了,这天气,估计没人会给你们出船,不过别急,我家这个也会撑船,农闲时,常常去河面打渔换几个钱用,就让他带你们过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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