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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秋——”
李牧摸了摸鼻子,“谁在骂我?”
“四郎怎么啦?”旁边的张三转头问了一句。
“没事,没事,估计有人在背后说我坏话。”
“......”
“对了,距离沙州还有多远?”
“再走三天路程就到了。”
“我去,还要三天,我都好多天没洗澡了。”
张三摇了摇头,这货的脑回路不是一般人能理解的,都来到大漠了,还惦记着洗澡这回事。
“诸位,加紧脚步,前方有一个集市,我们到那里落脚。”此时前面的王镖头突然喊了一句。
众人一听有集市,顿时心情也跟着好了起来,纷纷加快脚步。
李牧也是眼睛一亮,“有集市,那不就可以洗澡了,哦耶!”
大漠之中,千里不见人烟,那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但凡听说有个小集市小土城什么的,内心都会产生一种莫名的兴奋感。
顺丰的条件还算好,有足够的骆驼和马匹,这要换成别家,徒步都有可能。
大唐这会其实并没有多少骆驼,李牧手底下满打满算也就两万峰骆驼,还是借助草场的便利培育出来的。
目前来说,顺丰集团的骆驼数量,绝对是妥妥的吊打同期所有对手。
李世民都没这个能耐。
越到沙漠深处,就越显示出骆驼的优势。
马匹在沙漠深处发挥不出作用,有时甚至还得下马牵着。
此时顺丰的人都已经改换成骆驼骑乘。
毒辣的阳光,裹着沙砾的狂风。
走起路来真不是那么轻松的。
李牧倒还好,仗着灵气罩护体,那是半点风沙都近不了身。
戴着墨镜,一脸悠闲的表情。
就跟出来观光旅游一样。
反观其他人,一脸憔悴,皮肤黝黑,嘴唇干裂,脸上两坨高原红更是基操。
在中原地区,李牧跟其他人比起来,显得有些黑。
但在这里,他绝对妥妥的属于小白脸级别。
就是灵气罩有点费灵气,要知道这方世界并没有灵气存在,他压根就做不到吸收补充。
释放出来的灵气全靠体内丹田的储存量。
而平时吸收的灵气还是靠系统发放的,关键是还得慢慢炼化后才能吸收。
所以,别看他此时很潇洒,其实属实属于败家行为。
这要是有同行前辈知道他这么挥霍灵气,不得邦邦给他两拳。
“对了,听说沙漠里盗匪横行,咱们顺丰平时是怎么应付的?”李牧专程跑到前面去和王镖头攀谈了一下。
一开始李牧是打算端着的,等老王过来跪舔他。
结果谁知道这老王对他敬而远之,这就让人很蛋疼了。
没办法,他只好自己跑来结交了。
老王瞥了他一眼,虽然不是很想跟这种权贵子弟有什么交集,但也不至于清高到不理人的地步。
所以,他还是很客气的跟李牧攀谈了起来。
至少李牧给他的印象还算不错,除了......那特殊的癖好。
“李四郎有所不知,沙漠里盗匪不计其数,防不胜防,我们顺丰的名号虽响亮,但也未必就能镇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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