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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血之人将变得好杀,自古军中将校若不亲手杀人,便不能于阵中奋勇杀敌。所谓凶气,便是杀人之气。好杀之人,使人望之胆寒,况食人之人乎?世人常说虎躯一振,见者拜服,这话用作食人之人,怕也恰当不过。那食人之人凶光一闪,世上岂有不怕之人?
每一个狼骑士兵胸口所挂骷髅便是入他肚中之人,暴戾嗜血之气尤剩好杀之人数倍,在经过地狱般的折磨之后,他们已经彻底变得残忍。大勇在松山讲过的“铁与血”在他们身上得到了最彻底的印证。
祖大弼、吴三桂所率三千辽东骑兵乃辽东各家拼凑而成,多为不曾上过阵的家兵家丁,与祖大寿带往大凌河的辽军精锐相比,这三千骑兵号称“辽东骑兵”有些名不符实。但不可否认,这三千骑兵悍勇不足,但还是有敢战之勇气的。或许,辽东铁骑的往日盛名给了这些骑兵依仗,当他们呼吼着策马冲锋时,人人皆是以辽东铁骑战无不胜,无往不利来自我鞭策提气的。
可惜的是,当这支甚至都没有沾染过人血的骑兵对上一帮靠吃人活到现在的骷髅之士时,覆灭只是转瞬间的事,因为他们在气势上就矮了太多。
精于战阵战过强敌又极度嗜血的狼骑军以三角之阵冲入辽东骑兵,当先狰狞可怖的主帅施大勇与万夫莫挡的曹变蛟如同凶神恶煞一样,狠狠的撕裂了辽东骑兵的阵形。
在此之前,狼骑军的主战装备是三眼铳这等制式装备,攻下登州后,军中三眼铳大多残破不堪使用,大勇遂命狼骑上下改以长刀制敌。这等刀刀砍在人肉的冷兵器在战场上表现出的男儿豪气是大勇自来这个时代就十分向往的。
热血固然不能就此改造这个时代,但热血却能让大勇及他的部下感受到从未有过的自豪。
我们的刀砍过东虏的人头,我们的刀砍过反贼的首级,我们的刀,是天子的刀,是真正保卫大明的刀。
在这华夏大厦将倾的时代,我们缺少的正是自豪。
........
刀起手落,颗颗人头滚落马下,残肢断臂不断抛落。
对付这三千辽东轻骑,大勇甚至不屑让狼骑披重甲,更不需要步军的配合,至于那些新附兵马则是连边都沾不上,在他看来,有这一千勇士足矣。
况,他从来不认为这大明的天下有什么所谓“辽东铁骑”,大凌河之战,他更是从来没有看到过明金双方上演一场让人目瞪口呆的骑兵大战。对于困守在大凌河的明军,大勇看到的只是一支人数并不多的骑兵,而这支骑兵与后金八旗比起来,虽然装备差不多,但显然,前者没有后者那种嗜血之气。
除了自己于小凌河畔的冒死冲锋和锦州城下的杀身成仁,大勇真心将朝野上下吹嘘一片的辽东铁骑忽视了。便是祖大寿手下那支辽东骑兵真的厉害,也成了过去,成了黑土地上的具具白骨,现在,他的对手不过是帮骑在马上的家兵家将而矣。
真的辽东铁骑我尚没放在眼里,又何惧你们这些假铁骑呢。我连东虏八旗都不怕,又如何会畏惧你们这些假骑兵呢。
战斗的演变并不如祖大弼事前向高起潜夸口的那般“一鼓而定”,明军大营的鼓声已经第三次响起。
当鼓声再次响起的时候,祖大弼两臂已经酸得举不动刀了,锦州军骑兵悍勇让他彻底意识到自己事先的估计是完全错误的,目光所及到处都是无主的战马和趴在地上的尸体。
很多士兵没有死去,他们大多被迅捷而过的锦州骑兵砍断了肢臂,那断肢处血如泉涌,就是现在停战让郎中们医治,这些士兵也支撑不了多久。当疼痛渐渐因为失血过多而麻木后,生命的逝去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交锋至今,辽东骑兵已损失一半,而反观那些胸口挂着骷髅的锦州骑兵,似乎损失并不大,双方的战损比达到了五比一甚至七比一,也就是说一千五百名辽东骑兵的死亡才换得锦州骑兵百十人的伤亡。
不是这些辽东骑兵不够勇敢,只是他们还尚缺铁与血的磨沥。这等战果让祖大弼骇然,他只记得,这等战损也只有当年和东虏的骑兵交战时才有过。虽然每次堂兄大寿只派数百人出战东虏,当这几百人被东虏的百十人甚至几十人全歼后,堂兄大寿便再也不管那些尚在和东虏步卒苦战的友军毅然掉头逃跑。每回都能带领主力安然逃回,对朝廷,好解释的理由实在是太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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