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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是千年人参泡好的茶,找人参难,味道也不太好喝,但它是大补!
“......”
弗拉基米尔摇了摇头,没有去辩解什么,而是又看向了窗外,开始在心里琢磨着时间。
“你等的人要来了么?”普克斯忽然问道。
“这,你也能感知到了?”
“我猜的。”
“呵,那你猜对了。”
弗拉基米尔站了起来。
因为在他的视线里出现了一道凹凸有致的身影。
“她为什么不进来?”
弗拉基米尔笑了:“因为她害怕我们在里面布置了什么陷阱暗算她。”
......
......
“我还以为你忽然回来,还是用这种方式通知我,是想要找个隐蔽的位置把我杀了。”
乐芙兰靠在一棵树旁,看着面前的老友道。
弗拉基米尔摊开手笑道:“呵呵,我为什么要杀你?”
“你说呢?”乐芙兰眨了眨眼睛。
人这一辈子能有两三个真正知心的朋友很难,且这种难还是建立在以普通人的生命长度为计量上。
当这个长度被延长了十倍乃至二十倍后,这种难度会呈指数级上升。
因为两个人相处时间越久,对方的那些缺点都会被逐渐被放大。
哪怕对方之前做了一百件好事儿,但只需要一件错事儿,就足以让你在内心把对这个人的所有好感全部推翻!
可以说弗拉基米尔和乐芙兰相处几百年时间里,彼此对彼此做过的那些事儿,放在任何一对普通人身上,都属于那种不共戴天的‘仇恨’。
但弗拉基米尔却很洒脱地摆了摆袖子,轻松道:
“之前那些事儿,我已经不想去计较了。”
“是么?”乐芙兰看向了弗拉基米尔身后的阴影位置,“但你还是带了人来?”
“......”弗拉基米尔的笑容凝滞了一下,随即摇了摇头道:“你竟然能发现,看来这几百年过得不错。”
暗处的那道阴影,是张开了领域的普克斯。
“在阴影里呆久了,就会对那些黑暗的地方很敏感。”乐芙兰揶揄道:“但你似乎是在太阳下站久了,现在连谎话都说得不怎么认真。”
“我哪有说谎。”
“那这个人怎么解释?”
“我是说过我已经不想去计较那些了,但我怎么知道你还想不想计较呢?”
乐芙兰闻言笑了,那紧绷地衣衫在月色下来回摇晃,“说正事吧,你来这里是想干什么?前段时间你不还在沙漠里找虚空呢。”
“虚空那事暂时告以段落了......但我在恕瑞玛那边发现了一件事情。”
“什么?”
弗拉基米尔认真道:“你,为什么要把恕瑞玛的皇帝尸体都运走?”
乐芙兰反问:“你怎么知道是我?”
“因为你之前就对这些尸体很感兴趣,当初复活那位诺克萨斯初代战神不就是你的提议么?”
乐芙兰用舌头轻轻地舔了舔自己的嘴唇,“你想怎么样?”
“我需要那些尸体,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用其他东西跟你换。”
“哦?其他东西......”
乐芙兰的身影忽然出现在了弗拉基米尔的面前,纤细地手指轻轻的点在了弗拉基米尔的胸口。
“......包括你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