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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是个普通人,他做的事,买的东西也都是平凡而普通的,可因为你的喜欢,他成了来往人群中最特别的那一个。
夜空的亿万星辰中,我们总会觉得自己的那颗星星永远都是最亮的。
以前每次下课,所有的人一起出大门,我总能在人群中一眼就看见鑫哥,然后摇着雯姐的手激动的说:“是鑫哥是鑫哥”。雯姐每次都是疑惑又惊讶的问我:“这么多人,你是怎么认出他的?”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在那么多人中捕捉到他的身影的,我只知道每次就算是一个背影,我也能准确无误的认出他。
你的喜欢能让他特别到什么程度呢?他在的地方,所有的人都成了无足轻重的背景板。
就像《小王子》里的小狐狸说的那样:“遇见你之前,你就和普通人一样,你不需要我,我不需要你,对你来说,我也是一样;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对我来说,你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了,我也是你世界里的唯一。”
他在你的心里无可代替,皆是因为你喜欢他。
以前鑫哥每次给我唱歌的时候,我就会分享给我的朋友,并附带上一句:天籁之音。然后等待朋友回复的白眼。
我们总会觉得自己喜欢的那个人有千般好万般好,说不完的优点,总觉得他笑起来也好看,皱眉也好看,一切的一切都好看。
想起以前看到过的一段话:
“他本来浑身是光,有那么一瞬间,突然就暗淡了,成为宇宙里的一颗尘埃。我努力回想起他全身是光的样子,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后来发现,那是第一次见到他时,我眼里的光。大家都是凡人,是你的爱为他镀上金身。”
是你眼里为他亮起的光才让他在你的视线中耀眼夺目。是因为你的喜欢,才让那个没什么不同的普通人变成了这个世界上最特别的存在。
真正可贵的是你独一无二的那份爱意。
很多女生在爱情里最爱踩的雷是,热衷找一个爱自己,自己不爱的人。以为赚了,殊不知命运的所有馈赠,都标好了价码。
首先,跟自己不爱的人一起,性格不会变好,只会变坏。
没那么爱的本质,是不动心,瞧不上。这就导致了,但凡有丁点不满意,都忍不住挑刺,不断释放任性,横蛮,不讲道理的坏毛病,分分钟成为更坏的自己,妥妥自我消耗。
只要不是极端利己主义者,横蛮作闹过后,都会背负深深愧疚。而为了摆脱亏欠感,人的趋利避害又只会变本加厉去作,去任性,恶性循环。
更可怕的是,还会激发另一半的阴谋家,埋伏者的潜质。
这个世界,没有一个人,愿意一直被控制,被瞧不起。哪怕此刻愿意,不过是没办法,不得不容忍罢了。而只要时机成熟,会想方设法扳回一局。
这无异于激发人性的恶,在玩火。
其次,一直跟自己不爱的人一起,会失去向内观,自我探索的机会。
爱情的最大意义,不是让我们享受被爱,而是通过学会如何爱别人后,从而爱自己。爱情的美妙之处,是像放大镜一样折射出所有没有觉察,埋藏在潜意识下的冰山部分。
而当这部分创伤松动,自洽,我们就能收获真性自体,收获和美好同频共振的能力。这种能力,会让一个人产生不枉来人间一趟的快意凛然。
而如果频繁将时间浪费在自己不爱的人身上,别提自我反思,成长,连理都懒得搭理。
不爱时,各种挑剔,破防。只有爱,能让人卸下心房,心甘情愿改变。
爱情的基本条件,是双向奔赴,无论是你不爱他,还是他不爱你,都是赔本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