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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将士们都已经是汗流浃背,如果再奔驰下去,只怕会人畜皆倒地不起了。此时,所有的人都下马休息,一队士兵按照暗河的走向,开始去掘地三尺,大家都迫切的等待着水源,虽然没有吃的,但是能喝饱也是个很幸福的事情。
林麟与将士们同甘共苦,行走在将士们的中间,所过之处,无论是大大小小的军官,还是普通的士兵,都对他很是尊敬。大家尊敬林麟,不因为他是高高在上的大将军王,而是作为一个朋友来看待,再说林麟虽然为人略有些暴戾,但是对士兵却如同亲兄弟。
加上林麟是从士兵做起来的,所以深刻的体会到当兵的不宜,自己一步步的高升,并未让他成为一只离群的孤雁。诚然,论个人的战斗力,林麟在整个华夏军中也是无出其右的,是继十大将军之后的新起之秀,虽然没有正式跟十大将军比试过,但是他的出色武力确实可以跻身到超一流境界。
过了许久,暗河中的泉水喷涌而出,林麟同将士们在戈壁上洗了一次凉水澡,连同马匹也一起清洗了一下。暑期解除之后,林麟便翻身上马,冲部下喊道:“上马,杀敌的时刻快要到了,今天晚上一定要在升龙城里吃上一顿饱饭。”
一声令下,万名骑兵纷纷骑上了马背,开始折道向东北方向奔驰而去。
林麟骑在赤龙的背上,暗暗地想道:“希望司马懿的计策不会出错,否则的话,本王绝饶不了他……”
…………
与此同时,太史慈正指挥大军缓缓后撤,由于没有马匹。徒步前行,行程十分的缓慢。
但是,不管再怎么艰难,太史慈都要做出一番昂扬的姿态,只有如此,才可以让自己的部下充满信心。
“大将军。军师抽调走了所有的骑兵,只留下我们这里老弱病残,如果鲜卑人大举杀来,那我们岂不是无路可退吗?”宋宪担心地问道。
太史慈怒视了宋宪一眼,问道:“如今你还有别的什么办法吗?”
“没有。”宋宪如实的回答道。
“那就姑且死马当活马医,再说司马懿才智过人,前次我没有听从他的建议,以至于弄得如此田地,现在就应该充分的相信他。司马懿本来可以走。可是他没有走,这就足以证明,司马懿不会抛下这么多的军队坐视不理。再说,以司马懿的智慧,他必然知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道理。”太史慈坐在一辆敞篷的马车上,对身边骑着大马的宋宪说道。
宋宪想了想,似乎有点懂了。便问道:“大将军的意思是……”
“不错,西征大军兵分三路。两路凯旋,唯独我们这一路受了点波折。纵使本将有错,可是司马懿是这路军的军师,我们败了,他也脱不了干系,所以。他想扳回一句,而我也想依靠他扳回一句,如此这个计策能够奏效,那么在皇上面前,至少也不会受到太重的惩罚。”太史慈缓缓地说道。
宋宪道:“大将军。我明白了。”
“明白了最好,传令下去,加快行军速度,在鲜卑人追上之前,务必要抵达天狼山。”
日落西山,晚霞满天,天狼山下,是清一色尽显疲惫之状的华夏军将士,太史慈首先上山,登在高处,眺望着自己走过来的路线,但见还有些许士兵落在后面,但是在夕阳之下,一队队鲜卑人的骑兵队伍已经快速奔驰了过来。
“快做好防御,坚守天狼山!”太史慈见状,急忙大声地喊道。
宋宪负责指挥战斗,带着两千多连弩手护卫在山道两旁,中间放过自己的士兵,张望着外面戈壁上拼命地向前奔跑的士兵,大声地喊道:“快跑啊……快跑啊……”
鲜卑人已经逼近了华夏军的士兵,在老远的地方便开始开弓放箭,一些落在后面的士兵被鲜卑人的箭矢射死。
滚雷版的马蹄声在戈壁上响起,鲜卑人的铁蹄无情的践踏着前方落后的华夏军士兵,马刀出手,一颗人头滚落地上,鲜血喷涌而出,在夕阳下渲染着整个戈壁。
“杀,给我杀,哈哈哈……”左大都尉一马当先,手中马刀已经斩落五个人的人头,身上也早已经溅上了鲜血,但是却抵挡不住他疯狂版的呐喊。
所有的华夏军将士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战友被鲜卑人无情的杀戮,但是却没有一个人冲出去,都躲在天狼山入山的道路两旁,或挽长弓,或端着连弩,只等鲜卑人进入射程范围内,便予以射杀。
落在队伍最后面的一千多华夏军士兵很快便被茫茫的鲜卑铁骑给淹没了,尸体被铁蹄践踏的血肉模糊,他们没命似的向前狂冲,看到天狼山上的华夏军,便像是恶狼一般猛扑了过去。
“放箭!”太史慈站在高处,大声地喊了出来。刚才的那一幕让他看心血澎湃,如果不是他的伤势未愈,只怕他也要用自己的弓箭多射几个鲜卑人下来。
随着太史慈的一声叫喊,天狼山上万箭齐发,弓弩相间地射向了鲜卑人,而鲜卑人正在奔驰着的骑兵队伍则开始人仰马翻。
箭如雨下,左大都尉更是身中两箭,在强大的箭阵面前,不得不宣布暂时后撤。
太史慈所部四万人,全部都是徒步前进,除了拉着太史慈的那辆马车所套的马匹外,其余的马匹全部贡献了出来,组建了一支骑兵队伍,尽数交给了司马懿指挥,在撤退的时候,便已经秘密离开了大部队。
现在,全是步兵的太史慈所部,必须坚守此地,只有坚守此地,才可能抵挡住鲜卑人成千上万的铁蹄。
但是,让太史慈担心的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军队所携带的箭矢到底能够撑多久。因为每一次射出去的箭矢,都在一万支以上。
看到鲜卑人暂时退却了,太史慈便下令道:“传令下去,所有人都要珍惜自己手中的箭矢,争取一支箭矢射死一个敌人,不要浪费箭矢。坚持到底,我们最终会胜利的。”
暮色四合,轲悟能率领鲜卑大军抵达了天狼山下,见左大都尉久攻不下,又死了那么多人,便下令放火烧山,要将华夏军彻底的烧死在天狼山上。
鲜卑人多达二十多万,轲悟能分出十万大军围绕着整个天狼山,然后同时点燃天狼山上的荒草。火势瞬间便起来了,在落日的余晖下,天狼山周围是浓烟滚滚,火光冲天。
太史慈见鲜卑人放火烧山,便下令士兵构建一堵防御墙,用岩石、沙土、沙砾堆积成一道战壕,以免保护住战壕以内不受到火势的侵扰。
这天狼山是荒山野岭,在戈壁上也很常见。周围植被多时戈壁上的一些耐旱作物,一经大火烧着。便烧的很旺,所以要想构建一道壁垒,也极为不易,以至于不少士兵被迅速蔓延的大火烧伤。
“哈哈哈……我看你们还不死,没有吃的,没有喝的。又被大火包围,我看你们究竟能坚持到什么程度。”轲悟能开心地说道。
大火笼罩着整个天狼山,滚滚的浓烟冲天而起,遮挡住了那炙热的烈阳,像是一层厚厚的乌云压在了天狼山上一样。
天狼山上三万八千多名的华夏军将士都被浓烟熏得猛烈的咳嗽。不得不伏在地上,掩住鼻子。眼睛已经被烟熏得睁不开了,构建起来的壁垒虽然有效的阻挡了火势的蔓延,但是这滚滚的浓烟却无法阻挡,任意的在天狼山上空恣意着。
围住天狼山的十万鲜卑人都乐的屁颠屁颠的,这又是火烧,又是烟熏的,足够让他们不费一兵一卒便可以惩治这些华夏军的将士。
轲悟能骑在马背上,眺望着前方的大火,冷笑了一声,便下令道:“传令下去,所有围山的族人全部朝山上放箭!”
左大都尉的胳膊上缠着一根绷带,听到轲悟能的话音之后,便立刻兴高采烈的向前奔驰,快马奔至到了天狼山下,对鲜卑各部族的将士们下令道:“大单于有令,全军放箭!”
话音一落,鲜卑人便吹响了呜咽的号角声,悠扬而又深远的号角声一经传开,围住天狼山的鲜卑人便开始纷纷挽弓射箭,一时间密集如雨的箭矢便飞向了山上的浓烟当中,也不管有没有射到人,只管朝浓烟里放箭。
太史慈等人正伏在地上,忽然从浓烟中落下来无数的箭矢,落在甲衣上倒是没什么大碍,可是将士们的盔甲只能护住前胸和后背,却护不住胳膊和腿,箭矢一经落下,许多将士的腿部和胳膊上都尽皆中箭,一时间惨叫连连,疼痛难忍。
“狗日的鲜卑人,居然玩阴的?”太史慈侥幸没有中箭,但是身边的将士却多数都中箭了,有的直接被射成了刺猬,疼痛难忍,竟然直接昏死过去了,有的则被射中了后脖子,一箭穿喉,在地上挣扎了片刻,便一命呜呼了。
“保护大将军!”宋宪的腿上中箭,一瘸一拐的走了过来,左手持着一面盾牌,后面跟着一群盾牌兵,直接依靠岩石便架起了一堵防护网,同时让其余没有盾牌的将士全部到盾牌下面躲避,若从空中俯瞰,宛如一只卧在天狼山上的巨龟。
其他人有样学样,纷纷用盾牌架设起了一堵防护网,但是盾牌毕竟较少,不是人人都有,以至于僧多粥少,还是有许多人无处躲闪,其他人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垂死挣扎。
“大将军,为什么援军还不到?军师不会是带着骑兵队伍跑了吧?”宋宪看到这种情况,心中很是着急,鲜卑人人多势众,每次射箭都是十万人在射,一波箭矢就是十万支箭,这么强大的箭阵,他还是头一次见到,加上鲜卑人不停地射箭,地上已经落满了箭矢,密密麻麻的,多不胜数。
“不会的,司马仲达不会弃我们于不顾的,再坚持一下,仲达很快便会来的。天色已经黑了,这个时候刚好和仲达说的一样,现在的屈辱,以后要加倍的讨回来!”太史慈因为上次强行作战,伤上加伤,现在就连说话也是在忍着疼痛。
四万的华夏军。做出了六万多人的阵势,一路后撤了足足三十里,抵达天狼山后,又被鲜卑人的大军包围,现在承受着火烧、烟熏、暗箭三重煎熬,四万的华夏军光在这一次鲜卑人突然放出的箭矢中阵亡的就有一万多人,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天色渐渐转黑,夜幕逐渐拉了下来,鲜卑人已经开始在射击第八波箭矢了。一次十万,七十万的箭矢全部射到了天狼山上,如此强大的箭阵,如此密集的箭雨,让鲜卑人都感到异常的兴奋。
当第八波箭矢射出去之后,轲悟能便下令暂时停止射击,他虽然看不清山上的情况,但是按照他的猜测。山上已经没有活口了。八十万的箭矢,足够华夏军喝一壶的了。
“待火势减弱后。让人上山搜索,若还有没有死的,全部予以格杀。华夏军深入我鲜卑腹地作战,本单于要让华夏国知道一下厉害,我不惹他们,他们也休想惹我。”轲悟能抬起了手。朝后面摆摆手,对身边的传令兵说道。
右大都尉听后,当即赞誉道:“大单于英明神武,此战之后,只怕华夏国不会再小觑我们。不如乘势而下。劫掠华夏国的并州、幽州等地,抢回我们之前所失去的大草原,让并州、幽州都沦为我们鲜卑人放牧的地方……”
“蠢材!昔日我鲜卑正值强盛之时,我兄长率大军入关,被华夏国的狗皇帝用计谋打败了,以至于全军覆没。当时我鲜卑人才济济,强盛一时,尚且不能攻入中原,如今我们鲜卑人已经是人才凋零,控弦之士不过二十多万,又如何能够击败强大的华夏国。此事以后不要再多说了,若不是这次我们借助有利的地理优势,只怕也很难击败这股强敌。”轲悟能虽然雄心壮志,可是也有自知之明,并且他暗自庆幸,当年并未跟随兄长轲比能一起征伐中原,否则的话,早已经死了。
右大都尉脸上一阵羞愧,但是对于轲悟能的话也有些不解,问道:“大单于,那我们这次击败了华夏军,惹怒了华夏国,华夏国的狗皇帝若是再派遣更多的军队来攻打我们,那怎么办?”
轲悟能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我鲜卑人退居漠北,一直与华夏国保持中立,此次华夏国大兵压境,是他们先挑起战端的。就算华夏国派遣更多的军队到来,只要他们进入这大戈壁和荒漠当中,我就有办法击败他们。如果实在不行了,大不了向华夏国称臣便是。越王勾践卧薪尝胆二十年,之后一举平定了吴国,我现在还年轻,有的是时间。”
“有大单于在,我鲜卑人就永生不灭!”右大都尉连忙点头说道。
轲悟能道:“好了,先让族人们好好休息一会儿,吃饱喝足之后,等到火势一灭,就立刻上山,一定要全歼这伙敌人。之后,再开始搜索大将军王林麟的所在,只要擒住了他,我就可以让华夏国的狗皇帝归还属于我们的大草原。”
“诺!”
于是,轲悟能下马休息,属下人搭起了帐篷,就地歇息,鲜卑人开始升起篝火,喝着马奶酒,烤着携带而来的羊肉,有滋有味的。
夜,渐渐深沉,天狼山上的大火已经有了熄灭之势,只剩下一些余火还在烧着,黑暗中,山上是一片的寂静,听不到任何声音。
轲悟能从帐中走了出来,披着一件较为厚的衣服,眺望了一下山上的情况后,便唤来了右大都尉,吩咐道:“大军开始上山搜索,不要放过任何一个活口,另外,将太史慈的人头取来给我。”
右大都尉得了命令,开始传达命令,一时间静谧的夜晚开始变得喧嚣起来,人畜嘈杂的声音开始在天狼山下沸腾了起来。一些鲜卑人也开始缓慢地朝山上走去,所过之处都是被烧焦的黑土,他们怀着愉悦的心情从四面八方开始向山上爬去。
天狼山上,太史慈等华夏军都没有任何动静,静静地等待着上山来的鲜卑人,两万八千多将士已经秘密散在了各处,在尸体堆里假扮着死人,任由鲜卑人从自己身边经过。
鲜卑人一路上没有遇到什么危险。见到的都是倒地不起的死人,有的被大火烧焦了,有的则是被烟熏死的,所有的人都超山顶爬起,去寻找这支部队的首领太史慈。
远处,无数双深邃的眼睛在紧紧地盯着天狼山一带的动静。黑色的夜给了他们黑色的眼睛,让他们隐匿在这黑暗的夜里,静静地盯着鲜卑人的一举一动。
司马懿拿着望远镜,观察完毕整个鲜卑大营之后,便了然于胸了,淡淡地笑道:“果然不出我之所料。”
太史享、侯成、宗预等人都环绕在司马懿的身边,听完司马懿的这句话后,宗预便问道:“军师,卑职以为。可以开始行动了。”
司马懿点了点头,从腰中抽出了佩剑,然后转身向后,望着身后排成一排的戎装待发的两万名骑兵,朗声说道:“成败在此一举,将士们都应该尽心尽力,拿出我们华夏天军的威势,彻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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