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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了那么多秋季的美好,也遮掩不住它偶尔流露出的不完美。
比如我落脚的这家客栈里,被连日来的秋雨浸泡出一股子霉味儿。床上的枕头被褥,总像是洗过未干透似的没精打彩的等待我宠幸。缠满了蜘蛛网的屋顶,更像个黑锅闷沉沉的笼罩在我头顶。
雨仍在黏人的下着,静悄悄的,只发出一点沉闷的淅沥沥的声音,如诗如画,也如泣如诉。
“咣!”霍大少一大早就拎了个包袱进来仍在我桌上,打破了这份小心翼翼的沉静。
“还不快解开换上。”他斜着眼角看我,一脸嫌弃的表情。
“什么啊?”我一边问询着,一边已经好奇的解开了包袱。
是一套女子的衣衫,极其淡雅的浅绿色,从内到外无一不全,甚至还有双湖绿色的绣鞋和胭脂水粉。
我有点被惊住了的抬起眼眸疑惑的看向霍惊云,后者颇有些恨铁不成钢的说道:“你成天穿着个男装还真的把自己当成男人啦?问题是,你一副男人的模样跟你家温子曦眉来眼去,就算你不别扭他不别扭,小爷我别扭啊!”
我被他的说辞瞬间逗笑,“你本来就喜欢男人,看我们两个男人传情有什么别扭。你等会儿,什么叫眉来眼去?你又皮痒了是不是?”
霍大少一脸被恶心到了的表情,“我喜欢男人可没你俩那么露骨,看你家小曦盯着你的眼神,这一路上不知道破灭了多少个追梦少女的情窦初开。”
“滚!”我二话不说,一脚把他踹出门去。
眼神却不争气的被那套衣衫吸引,霍惊云看起来玩世不恭的,其实内心也是个很细腻的人,并且对于装扮上的眼光相当精准。
他知道无情穿惯了以深色为主的男装,所以一上来并不适合换回那种色彩妩媚夺人的女装,所以给我的是最清淡雅致的颜色。
绿色,刚柔并济,男女通用。
还好不是红色,沁梅轩的梅儿固然是爱着红裳的,但那代表了另一个我,一段梅儿与楚爷独有的经历。
今生今世,无情只会在那个地方,以那样的身份披一身大红,所以,从此后,永无可能。
想到过往的岁月,情绪到底黯淡了下来,虽然明知道楚爷与梅儿已被抛在了过去,温子曦才是无情的未来,但是,记忆之所以磨人就在于它回不去改不了却忘不掉。
手中摩挲着轻盈细滑的上好衣料,就如同比对我的粗粝不堪,真的可以抛开所有将真实的自己展现于人前吗?男装是我的盔甲,穿久了,我几乎忘却了自己柔软的模样。
恢复成女儿身的无情,是否还可以痛饮酒、沧海笑、独醉倒?是否还能够覆红尘、豪情起、任逍遥?
恢复成女儿身的无情,是否也会受到这世俗对于女子的束缚与禁锢?是否终将退出江湖风云洗手作羹汤相夫教子归于平庸?
衣衫仿佛带有了烫手的温度,我忙不迭的松开手,任由它轻轻飘落于地。
“你如果没胆穿,我鄙视你!”霍惊云的头突然从门外探进来,脸上却是少有的正经。
我看着他撂下这句狠话就放心走远的样子,忍也忍不住的微笑起来。那个臭小子,总是在我要放弃的时候抓紧我,并用嬉笑怒骂的方式让我印象深刻。
他的那句“鄙视你”果然是掷地有声、言犹在耳,我的心肝都随同一起颤了颤,如果今日不穿上,恐怕在未来的人生,无情自己也会鄙视自己吧。
一套衣衫,不过是起到包裹躯壳的作用,无分男女,真正的属性,存在于灵魂最深处,又何必太介怀呢?难道,曾经那个笑傲江湖的无情所仰仗的,仅仅是那身男装?莫非,往日那个叱咤武林的杀手所凭借的,不过是套盔甲?
霍惊云说得对,我不能永远躲在男人的装扮里解决问题,那会是另一种形式的逃避。而无情,早已下定决心再不逃避。
拢发的包巾被散开,我长发顺着后脑飞流而下。小霍考虑得很全面,不但买了胭脂水粉,还外带一个梳妆盒。
我手握木梳对着镜子略带生涩的梳头,突然想到《木兰辞》中的一句: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
很久不曾梳过女子的发式了,而沁梅轩的梅儿起居又一向有丫鬟打理,所以,确切的说,无情成年后没有梳过少女的发髻。草草挽了个小髻,已弄得我满头大汗,感觉比练趟剑法还要受罪。
天色已然不早,我急忙脱下男装,将那套淡绿色衣衫层层叠叠的穿在身上。化妆就算了,一来不会,二来也没必要,天生就是这副容貌,再多的修饰也不过是掩饰。
不过倒是没再涂抹使肌肤暗淡无光的易容药膏,雪白细嫩的肤色衬着清新的衣着,虽不惊艳却也有几分雅致。
再对着镜子仔细审视了一番,确定没有错处了,我深吸了口气,轻手轻脚的走出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