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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们一起闯荡江湖?”庞士元有些犹豫。↑,
以他和庞降香的实力,闯荡江湖也不是那么容易,尤其是进入一片混乱的恒州之后,更是连续遇险。
有两次,都是仗着轻功和马快,才跑掉的。
那时他们两个都能打,也都能跑,这才能成功逃脱。
可如果加了陆晓峰,他们再遇险还能跑掉吗?
那可真的难说了。
由于有没有多少自保之力,又跑不快的小孩在,一些不必要的战斗恐怕会变成必要。一些打到一半就能跑掉的战斗,恐怕会变成死战。
这绝对会降低他们好几成的生存几率。
因此,从本心上说,庞士元并不想带陆晓峰一起上路。
可陆晓峰现在的情况,似乎也只能带他上路。
何况,他看到庞降香明显是请求的眼神。
看起来不带是不行了,不过庞士元也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主意。
不过,现在还不是说这个的时候。
一枚铜币飞出,刚刚起步准备逃命的红巾盗又倒在了地上。
庞士元就道:“行,小凤你就先跟着我们。现在,我们先来问问这个家伙!”
两人还没有走近,断臂的红巾盗已经连连求饶:“大侠,饶命啊!我们有眼不识泰山,跑到你老人家这里撒野。你看,我们都已经死了一个同伴,我也断了臂,你就饶了我们吧!”
断臂的红巾盗的样子很有些谄媚。完全看不到他来的时候的那种嚣张。
庞士元走到红巾盗前头,居高临下地问道:“你们从哪里知道陆晓峰在这里守墓?”
红巾盗很知道什么叫识时务者为俊杰。很老实地回道:“秦城。”
“秦城都已经被你们红巾盗洗劫一空了,你们还去秦城干什么?”
“我也不知道。但闵爷说要去。我们当然就去了。”说话的时候,红巾盗的手不自觉就抬了起来,可很快胳膊上就传来了一阵剧痛,让他停了手。即便这样,在提到闵爷的时候,红巾盗的声音中就依然带着一些自豪和崇拜。
“闵爷,是闵致远?”
“就是闵致远闵爷!”
红巾盗闵爷,大名鼎鼎的“赤狐”闵致远。
恒州的混战已经持续了一些时间,大浪淘沙之下。一些人死了,一些人声名鹊起。这个闵致远就是声名鹊起者中的一个,并得到了“赤狐”之名。
据说,这个闵致远心狠手辣,办事从来都是雷厉风行,斩草除根,不留任何后患。
看今晚派人来杀陆晓峰的举动,还真的是他的风格。
要是其他的红巾盗头领,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子。他们根本就不会放在心上。虽然也会有人来斩草除根,但绝不会深夜派人去做,一点时间都不愿耽搁。
不过,说起雷厉风行和斩草除根。这在红巾盗中并不算特别突出,他们本身干的就是刀口舔血的日子,不快、不狠。哪里能活了下来。
而“赤狐”之所以会声名鹊起,就是因为他的性情和作战风格。狡诈如狐。
很多对手都是被他一步步引入死局,最后明明有着实力和兵力的优势。却都被他一一干掉。
想到是闵致远到了秦城,庞士元也有些凛然。
不过庞士元也有些庆幸,毕竟闵致远只是以狡诈闻名,但在实力上,他在红巾盗中并不突出,手下也实在不算多。
他们想走,闵致远很难追上他们。
“真不知道闵致远为什么来秦城?”庞士元确定了一下。
红巾盗状似诚恳地道:“真不知道。我就是一个小兵,哪里会知道闵爷为什么会去秦城啊!”
这时,庞降香在一边突然叱了一声:“撒谎。士元哥,他眼珠子一直在向右飘,显然是在组织语言说谎。还有他刚才抬手想要摸脖子的举动,也说明他在说谎。”
这段时间,庞士元没事的时候曾和庞降香说了一些人的微表情的事情。没想到庞降香一下子就记住了,而且马上就活学活用。
庞士元脸色顿时一冷:“看来是不见棺材不落泪。怎么想等我把你另外一只手也砍下来,再说?”
红巾盗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一个习惯性的动作居然会露出马脚,脸色就有些慌张,连忙告饶道:“大侠,我真的不知道闵爷为什么要来秦城。不过,我看到了林家的林可为。”
“白马林家的林可为?”
林可为,也是一个新近崛起的人物,带领林家子弟在纷乱的恒州很是出了一些战绩。而白马城的林家,则是一个比秦城路家要显赫不少的武林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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