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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饭店,在饭店后门那里并没有看见饭店老板,走进饭店里一看,饭店老板在客厅一张桌子旁坐着,桌子上还摆着四个菜一瓶酒。
见我们俩回来,饭店老板赶忙从桌旁上起身,一脸佩服的冲我们俩竖起了大拇指,说了句,“你们俩真有种,我算是服了!”
随后,很热情的拉我们俩到桌子旁坐下,每人给我们倒了一杯酒,说是最喜欢我们这种有胆量的年轻人,想要跟我们交个朋友,我就问饭店老板,“您看见我在楼上给您照的手电光了吗?”
饭店老板连忙点头,“看见了,当然看见了,我以为你们俩不敢上去呢,真有胆量!”说着,又冲我们俩竖了竖大拇指。
我这时候,再没心情跟饭店老板显摆了,端起酒杯闷了一大口,心说,既然饭店老板看见我给他发的信号了,那说明我并没有产生幻象,说明我在楼里遇上的都是真的。
想到这儿,心里莫名其妙生出一点儿失落,要真是幻象该多好呀,就不用管啥铜牌老蛇了,踏踏实实就能回家了。不过,那腻子粉跟绳子,到底又是咋回事儿呢?还有那绿裙子跟白衣女孩……我拍了拍脑袋,管它咋回事儿呢,先想想眼下咋办吧。
饭店老板见我们俩都会喝酒,连连给我们劝酒,强顺是见酒如命,我是借酒消愁,最后两个人都喝多了,饭店老板就给我们拿了个席子,我们俩就地躺在饭店客厅里睡了一夜。
第二天醒来,用饭店里的水管洗了洗头,又洗了洗衣裳,就这么一身衣裳,洗完就穿身上了,反正天气热,一会儿就干了。
饭店老板请我们吃了顿早饭,我想给钱,老板不要,说要交我们这俩朋友。
十几年以后,我跟人再次去郑州,专门在那条路上找了找,不过,时隔十几年了,时过境迁,这家小饭店早就不见了,这饭店老板我也没找着,现在,我甚至都记不清他长啥模样了,不过,这人是个好人。
吃过早饭,我问强顺,记不记得回家的路,自己能不能一个人回家?
强顺听了一愣,问我为啥这么问他,我说,我有点事儿,想再去找陈辉,你自己一个人先回家,到了家以后,跟奶奶说一声。
强顺顿时不乐意了,问我有啥事要去找陈辉,我憋着气没吭声儿,强顺急了,说道:“我不管,你到哪儿我到哪儿,你不回家我也不回去!”
我就怕他会这么说,但是,铜牌的事儿不能告诉他,我也不能叫他跟着我一起去冒险,赶忙冲他露出一个笑脸,说道:“我跟你开玩笑呢,不去找陈辉,找他干啥呀。”
两个人离开饭店,继续往家的方向走,不过,我说我腿疼,伤还没好利索,拖拖拉拉走的很慢,一个上午,我们就走了十来里地,眼看着,这就又到了晌午头儿上,肚子又饿了,这一带呢,也不知道是咋回事儿,很多回民饭馆,名字都是些清真、回回、羊肉啥的。
我们俩就找了家很小的回民饭馆钻了进去,也没敢点菜,因为那饭店不大吧,菜挺贵的,就要了一瓶白酒、两碗清汤牛肉面,吃着面喝着酒,我把强顺给灌醉了。
从饭店里出来,也走不了路了,找了条阴凉的胡同,我们俩倚着墙坐在胡同里睡上了,没一会儿,强顺就睡着了,见他睡着,我从地上慢慢爬了起来,看了看他,心里叹了口气,走出胡同,到外面的小卖部买了一只笔、一张信纸,用笔在信纸上写了一行字,又从身上掏出一百块钱,连同信纸,一起给强顺塞进了上衣口袋里。
信纸上写着:强顺,我有件重要的事儿,必须回去找陈辉,你自己一个人先回家吧,等我把事儿办完了回家了,咱俩好好儿喝一顿。
离开胡同的时候,我忍不住回头看了又看,也不知道为啥,心里酸酸的,很想掉眼泪。
这一次,我不再拖拖拉拉的走了,快步朝南,沿原路返回。
在晚上不知道几点的时候,我过了黄河大桥,在河边的芦苇荡里猫了一夜,第二天天不亮,我又启程了。
依着老蛇所说的,陈辉在我东南方五十里之外,快的话,三天就能赶上,昨天等于是耽误了一天,这时候再追的话,估计最少还得三天,三天能不能追上还不一定,记得我们上次走过黄河大桥以后,好像走了没几天就到那镇子的三清观了,也就是说,我的时间不多,要是走的慢的话,弄不好我没赶上陈辉,陈辉就已经到那三清观了。
去那个镇子的路,这时候算来,已经走过两次了,路已经比较熟悉了,我相信只要我的脚程快,顺着原路追,应该能在陈辉赶到三清观之前追上他。
于是,我每到一个地方,就凭着记忆,在之前我们休息过、歇过脚的地方找一找,万一陈辉正在这些地方休息呢,中途吃东西也不再进饭馆了,进饭馆耽误时间,买馒头矿泉水,一边走一边啃一边喝水。
第二天的时候,我在一个垃圾堆上面,捡到一个书包,像是给人刚扔的,不过书包挺破的,一个角都已经磨出了窟窿,我见书包不是很脏,就把它背身上了,一大清早买上十几个馒头、几瓶矿泉水,往书包里一放,啥时候渴了饿了,就把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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