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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合才真正决胜负呢?赢了第一个回合,第二回合就非让赛不可,最后第三回合才决胜,这种不成文的规矩实在讨厌!假如对手实力不够,打多少个回合都胜不了我的啊。要是一时大意,让对手「偷鸡」成功,那我岂非输得很不值么?但基于江湖规矩,还是必须「让Round」,否则后果可能是落败对手的一阵「问候」,继而大打出手。为免招惹麻烦,尽管不情不愿,我还是每战皆「让Round」,就当是给技术不逮的对手一个机会,如果真的给「偷鸡」成功,我也无话可说,唯有再投币报仇。
其实这里也是卧虎藏龙,技术好的不止我一个,长年累月磨练之下,个中高手大有人在,我也不是每战皆捷。像那个喜欢用「苏联佬」的四眼仔,我手下的「赤龙」时常被他偷袭得手,使出那个扣很多血的「螺丝钻」,把我的赤龙用「倒头桩」打死。于是,我改用「军佬」,猛使出「手刀」、「跳跃」、「扫堂腿」,跟他斗「屈机」。所谓「格食格」,「苏联佬」最怕「春丽」和「军佬」等跳跃灵活的角色,最终还是输给了我,而四眼仔大概只懂用「苏联佬」,不像我会用很多人物出很多招式,纵然不服气猛入钱挑战我,终究被我打得一败涂地,连「屈死」他十几铺,最后他只有忿忿不平、老羞成怒地拍机而去,眼火爆,两腮鼓得像青蛙。
由于差不多每天都坐在那里跟人对战,机铺老板开始留意到我,见我连赢二十几局面不改色,他开始对我有兴趣。
别想歪。他的兴趣是雇我当「打手」──以机铺的钱去挑战对手,打败他们令他们深深不忿继续入钱,老板便可赚到不少这等傻子的零用钱,也真的有些傻不楞登的戆小子,为了胜我一局,居然连输二十局仍不知好歹地死入钱,这个时候,老板会示意我见好就收,故意败给对方,让他有一丝的胜利感和满足感,好等他下次再来,实行「放长线吊大鱼」。
对于各种格斗游戏,我可以说是信手拈来、游刃有余,除了「街霸」系列,我也精通「拳王」系列,所有的基本技、必杀技和连续技,我都得心应手,因此常常在对战中胜出,有时有人挑战我,我当然乐意奉陪,但更多时候是我挑战别人,每每赢多输少,为这家电玩店的老板──他姓李──赚了不少。由于表现出色,李老板对我总是和颜悦色,当然,这仅限于我跟他两人独处之时,他雇我当打手是个天大的秘密,不能给那些傻子知道,要不然就不会再来了,而我也必须守口如瓶,否则可能给那些冤大头揍;我跟老板的雇佣关系也不能公开,否则可能会给劳工处控告。
纵使有点儿麻烦,老板仍很乐意继续雇用我,而我当然也很愿意继续当打手,毕竟这是份有得玩又有得「袋」(赚钱)的优差,以我家里不很景气的经济状况,这份优差实在是可遇而不可求。
然后,每天放学后,我都尽量抽空到「劲基地」帮李老板打工,但有些时候,如篮球社或电脑学会有活动,我便无法抽身。老板也很明白,向我表示,有空才去帮他,没时间就不用去了,实行给我灵活的「弹性上班时间」,断钟计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