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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文学 www.74wx.cc,最快更新我在现代留过学最新章节!

bsp;   章惇回过神来,立刻起身,走出帐外。

    此事,整个军帐中的宋军,都已经起身。

    章惇看到,在御龙直的营帐中,一个个陶罐都已经被人搬出来,放到了板车上。

    御龙直招募的土人侗丁,则在忙着给这些魁梧的巨人,穿戴甲胄。

    鲜艳的凤翅盔,戴到头上,盔顶的凤翅哪怕在黑暗中也格外显眼。

    而被朱漆涂满了每一片甲片的山文甲,更是仿佛夜明珠一样。

    当这些御龙直穿戴整齐,他们的魁梧高大的身材,加上那为特制的华丽战甲。

    在战场上,仅仅是出现,就足以让所有敌人都知道——这里有大鱼,像他们冲准没错!

    历史上,敢这样在阵前炫耀自己,而无惧被敌人围攻的军队,有且只有一支——大唐天策上将李世民所统帅的玄甲军!

    章惇看着这些御龙直,在燕援的率领下,列队整齐,整戈待发。

    然后他就看向其他地方。

    此时此刻,整个宋军营垒,人声鼎沸。

    御龙第一将的诸指挥们,都已经整队完毕。

    在更远方,延绵的营垒,也变得火光耀天。

    黑暗中,似乎有着无数骑兵,在来回穿梭,传递着信息和情报。

    而在宋军营垒的对面,即使相隔至少十余里。

    交趾人营中的火光,也已经肉眼可见。

    显然,他们确实要准备突围了。

    “经略相公!”狄咏在章惇身旁,等了许久,没有等到指令,忍不住请示:“请相公下将令!”

    章惇看向狄咏,沉声道:“本官文臣也,统兵作战,乃总管之责!”

    “本官不会干涉总管一切指挥!”

    他抬起头,望向交趾人的营垒:“本官只要贼首李常杰!”

    “无论生死!”

    李常杰,是他此番南下的最大目标。

    无论是斩杀,还是俘虏。

    都要得到他!

    用他的首级,祭奠苏缄以及当年死在交趾人屠刀下的钦州、廉州、邕州军民。

    也用他的首级,震慑四方。

    更用的首级,筑成他章子厚宰相之路的台阶。

    狄咏诧异的看向章惇。

    大宋文武,彼此都有着深厚的刻板印象。

    文臣总认为武臣,都是厮杀汉,粗鄙不堪,是屠夫、刽子手。

    必须得用士大夫驾驭,才能让他们不至于为祸天下。

    而在武臣眼中,文官士大夫,差不多就是眼高手低,怯懦无能,自以为是的丑角。

    这些人除了坏事外,一无是处!

    最麻烦的是:地位越高,这些人的脾气就越大!

    像章惇这样,从来不插手指挥,哪怕到了现在这样的关口,也公开表示将指挥权全权授予一个武臣的文臣。

    狄咏从军二三十年,还是第一次碰到。

    这就是狄咏不懂章惇了,也没有去仔细打听过这位执政过去的故事。

    章惇开南江,开梅山。

    从来都是很善于团结人的,也很善于给人分润功劳。

    像是开南江,时任知益阳兼南江安抚使张颉猛烈弹劾他杀戮过多。

    章惇回头给朝廷上书,大大称赞张颉的功劳,还把首倡拓土的功劳安给了张颉:颉昔令益阳,首建梅山之议,今日成功,权舆于颉!

    于是,张颉因此三级跳,一跃成为江淮制置发运副使。

    张颉大喜,从此对章惇的工作无比配合。

    为章惇开拓梅山,当起了后勤大总管。

    在开梅山的过程中,章惇也一直是放权下面的人的。

    对章惇来说,他想的很清楚。

    功劳是拿不完的。

    所以,没必要和下面的人抢攻。

    重点是赢!

    只要赢了,那么就算他什么事情也不干,依旧可以平步青云。

    甚至还可以学谢玄,在得到胜利的消息后,轻轻一笑:小儿辈破贼矣!

    “去吧!”章惇摆手,对狄咏道:“吾在此,为总管温酒,以待凯旋!”

    狄咏深深一拜:“末将谨遵经略相公将令!”

    便带着他的亲兵,转身向前走去。

    燕辰率领的御龙直们,紧紧跟在他身后。

    一百多名平均身高六尺一寸,穿着朱漆山文甲,戴着凤翅盔的御龙直,就像一堵坚实的墙壁,左右扈从举着的火把,照亮着前路。

    此时,晨曦从天边出现,但整个世界依旧一片漆黑。

    只能听到马嘶声,脚步声,人声。

    章惇感受着这一切,他扭头对跟在他身边的随从吩咐:“且与吾在此,等候王师破贼!”

    说着,他就让搬来一条椅子,自己坐在帐外,看着营垒之外。

    ……

    晚春的交趾,五更左右,天色就已经渐明了。

    当晨曦的曙光,落在旷野上时,交趾兵马,已经集体出了营垒。

    数万人,列阵向前。

    拿着木杆、竹枪的青壮们瑟瑟发抖的走在最前面。

    他们身后,是拿着刀剑,驱赶着他们的交趾官兵。

    这些青壮是炮灰,也是消耗宋军第一波弓矢的盾牌。

    而在阵中,二十头披挂着皮甲的战象,在象兵们的驾驭下,踏着步子,以不可阻挡之势,阔步向前。

    二十头战象,就像二十座小山。

    它们庞大的身形,每前进一步,都会让地面发出微微的战颤。

    李常杰骑在一匹宝贵的战马上,穿着一件铁甲,跟在战象们的后面。

    在他身后,是他精挑细选出来的一千死士。

    这些人将在战象之后,冲入已经被踏碎的宋军阵列。

    而在他对面,宋军也已经完成了列阵。

    无数旌旗飘舞着,骑着马的信使,穿梭在阵列之中,不断传递着命令。

    李常杰很轻易的就能看到,在战象们直面的宋军阵列中。

    有着一群格外高大、魁梧的宋军士兵。

    他们太好辨认,也太显眼了。

    鲜艳的凤翅盔上的长翅,随风而动,朱红色的鲜艳宝甲,更是在阳光下,烨烨生辉。

    那根本不是一支军队!

    哪里有军队,会将自己打扮的如此鲜艳,如此显目?

    这不是摆明了告诉对手——打我、射我,将你们的一切火力都投向我吗?

    李常杰见着,顿时信心大增。

    “天助我也!”他兴奋的勒紧缰绳。

    宋军犯了大错!

    他的经验告诉他,宋军之中的那一支军队,肯定护卫着一位大人物。

    只要冲过去,擒杀那位大人物。

    就必定重挫宋军。

    就像是百年前的澶州城下,北兵和辽人对垒。

    靠着八牛弩,成功射杀辽人元帅。

    于是,李常杰当即对左右道:“传我将令:全军冲击北兵中央,擒杀北兵统帅者,老夫必表天子,封万户侯,赏黄金一千两!”

    左右闻言,纷纷前去传令。

    他们骑着马,甚至是徒步奔跑着,将李常杰的将令传下去。

    此时李常杰的军阵,分作了左右两军和中军三大坨。

    左右两翼是青壮民夫和督战的两三千士卒。

    在中军是李常杰的主力,以大约一万五千人左右的士兵,簇拥着二十头战象,滚滚而前。

    两翼不需要去传令。

    他们就是吸引注意力和浪费宋军箭矢的炮灰。

    中军才是真正作战的主力。

    所以,这些传令兵,只花了差不多一刻钟,就将李常杰的命令传了下去。

    于是,交趾中军的士气,被提振了起来。

    很多士卒眼中都出现了光彩。

    万户侯?黄金千两?

    是可以赌一波啊!

    (本章完)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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