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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苏白深吸了口气.…
先前他就和沈翔大致的辩诉了,相关性的内容。
看来将继续这个话题进行答辩了。
不过针对于这一点。
苏白认为,在这一点上,没有任何的问题,也形成不了相关的证据链。
目前就是看…
检方能不能拿出什么关键性证据,或者是能够定死的事实依据。
另一边….
沈翔整理着诉讼材料,将先前没有辩诉完的话题,简单的进行了整理。
再次继续开口:
“关于王博,是否对于所负责的动播监管不力。”
“检方先前已经针对这一个证据点提出过相应的问题。”
“只不过检方上一次没有提及一个证据。”
“….根据动播公司内的审核人员,以及监管程序负责人的口述。”
“审核人员表明:动播公司内审核人员少,监管程序监管不到位。”
“审核人员少,监管程序不到位,导致了动播出现了大量污秽视频和录像以及照片的传播。”
“通过这一点我方认为…动播公司存在着放任的行为。”
沈翔的陈述,和先前一样,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放任在法庭的程序认定中为故意表现形式。
对于沈翔的陈述,苏白开口反驳:“我认为控方提出来的这一点不能够得到认同。”
“第一:放任在刑事中指的是故意,而故意在法律上的定义为明知而为之。”
“也就是说,王博知道动播被用来传播污秽物品,但是没有去阻止。”
“检方提交的证明是询问过动播公司中的审核人员和程序监管的主管。”
“我想请问检方,你提交的这个证明意义是在哪里?”
“如果动播公司真的放任不监管的话,那么为什么会有审核人员和程序监管的主管?”
“关于审核人员和程序监管主管的工作内容,你进行询问了吗?”
“你只是看到了有审核人员和程序监管依然流动出大量的污秽视频。”
“只是通过结果,来去推断有没有放任,并不是出具了实际性的证据。”
“这份证据也不能直接表明,王博作为动播有限公司负责人有放任行为。”
“我方并不认同合议庭采纳这一证据,理由很简单。”
“这一证据只能说明监管的力度不大,并不代表是放任的行为。”
“还有可能是其他情况造成的因素.…”
.
…
“如果王博没有放任的话,那么他为什么不多招募一些审核人员加大程序监管?”
“我想请当事人王博回答我。”
面对检方沈翔的询问,王博的情绪一直都非常的稳定。
坐在被告人席位上,平静开口:“不招募审核人员是人工成本太大,服务器中的缓存视频过多,审核人员根本审核不过来。”
“程序监管是因为技术不能实施….”
“为什么技术不能实施?”
“据我所知,没有哪一家公司能够做到这一种技术,目前动播程序的监管,已经是国内播放器和视频公司监管的最好用的程序了。”
.
…
面对王博的回答,沈翔沉默了几秒,没有说话。
因为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放任和故意”这一点如果按照王博的说法和口供来讲。
的确达不到相关的依据。
但是在法庭上,他只需要说服审判长就可以了。
审判长根据检方提交的证据,判定王博达到放任和故意,那么….问题就不大。
念及至此。
沈翔开口:“审判长,我方已经询问完成。”
“王博的主观性虽然说,需要控制人力成本和技术实施不到位。”
“可是完全可以加大人力成本的投入,其不能证实自己的非故意性,而检方又具有相关的间接证据。”
“即,请求审判长,对于王博的主观性进行判定。”
….…
苏白:???
检方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不是.…你让王博自己证实自己是非故意,并且认为自己的口供作为辅助证据是吧?.
…
沉默。
苏白揉了揉眉心,沈翔做出了这个申请,是打算把审判长给送进去?
刑事诉讼中的无罪推定原则,你完全不管不顾了是吧?
说服审判长.…
来来来,我看看审判长到底想怎么判。
庭审到这一步了,审判长最重要的是什么事情?
就是对于王博是否放任和故意进行判定。
判定王博有放任和故意的嫌疑,证据链完整,王博入狱,目测至少三年有期徒刑。
判定无放任和故意的嫌疑,证据链不足,无罪释放。
.
…
基于沈翔提供的间接性口供,不能说是直接性。
不对,甚至都不能说得上是间接性口供,只能说是相关性口供。
就来判定王博的是否故意,还说王博不能证明,那么就是故意放任。
???
这和耍流氓有什么区别?
完全没区别呀!
如果要让犯罪嫌疑人自证无罪的话,那要无罪推定原则干嘛?
无罪推定原则是什么?
意思就是,检方拿不出来有力的证据和证据链来控告嫌疑人。
那么,嫌疑人就是无罪的,不能让嫌疑人自证无罪。
这就是无罪推定原则。
.
….
苏白望着审判台席位上的杨耀东。
他倒想看看杨耀东会不会判定王博故意。
苏白在这边正想着的时候,一旁的李雪珍小声开口:
“苏律师.…我查过了…”
“上都中院距离监察部门只有一个小时零八分钟的路程…”
苏白:???.
….
PS:晚点还有一更,大概11点左右吧,结束这个案子的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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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