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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醒过来的时候,入目皆是一片洁白。
空气中充斥着一股消毒水的味道,特别刺鼻。
我最讨厌医院,一直以来都是,小时候觉得进去就要打针,小孩子的潜意识里,看到穿白大褂的人就忍不住哇哇大哭,那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本能,就如同一生下来就会哭会吃奶,而后来,父母双双去世,就在医院的病房里,又转移去了太平间,最后归于一把灰烬,我觉得医院是这个世界上最恐怖无情的地方,怪不得进来就会有一种冷冰冰的感觉,生离死别,白发人送黑发人,世上最深的两种痛,都在这里。
我动了动身子,忽然觉得右边的胳膊有些发沉,我低眸去看,一颗黑不溜秋的脑袋,头发又硬又亮,蓝色的衬衣在洁白的床单衬托下,特别清透。
我咳嗽了一声,嗓子特别紧,特别沙哑,脑袋动弹了两下,然后抬起头,我本还以为自己只是看错了,而当邵伟文那张脸真的就映入视线里时,我还是猝不及防的惊愕住了。
他竟然会陪着我,在这里睡着了。
我微微张开嘴,却一个字也蹦不出来,他的脸上还有衬衣袖口映上去的褶痕,红彤彤的两根线,他双手捂着脸静默了两秒钟,然后站起来,走过来一步,从床头柜上将水杯拿起来,用纸巾擦了擦,然后倒进去些水,递给我,“温的,渴了吧。”
他扶着我坐起来,给我背后垫了一个枕头,我靠在上面,接过水杯,莫名觉得有几分久违的温暖。
“我睡了多久?”
“一夜。”
我愣了愣,转头去看窗外,果然已经大亮,我有些不好意思,“最近脆弱了许多,想来我曾经也是坚强得要命的女人,现在终于成了一滩软泥。”
我忽然想起了什么,下意识的就去摸小腹,邵伟文嗯了一声,“孩子无碍,你倒下来时我就接住了,如果摔在地上,那估计就保不住了。”
他说罢拉了把椅子,紧挨着床边坐下,顺手从一侧的公文包里掏出一份合同,“我让保姆送过来的,看了一夜,天亮前才睡过去,你梦里有喊他的名字。”
邵伟文抬起头,看着我,嘲讽的一笑,“如果你现在再对我说,你曾也爱过我,我是真的不相信了。因为我记忆里,从未听到你喊我的名字。”
他并没有发怒,说得很云淡风轻,我松了口气,现在他的一举一动都让我害怕而担忧,我特别恐慌某一分钟他忽然对我说,“沈蓆婳,我忽然觉得我自己特别多事,我为何要帮你救你的男人。”
其实我知道,他不是个容易被人蛊惑的男子,最简单的一句话,除了覃念,几乎没人能骗到他,他早就知道,这个交易让他难堪而倍感侮辱,但为了留下我,他似乎也无所不用其极。
男人的占有欲真是一个特别可怕的东西,能让人放下一切善与恶喜与悲,被那股冲动和不甘牵着鼻子走,明知是错,明知结局不像自己想的那样顺遂,还是忍不住一头扎下去,不撞南墙不回来。
呼风唤雨的邵伟文也有他无可奈何的时候,竟然还是因为我,这个他曾经最不在乎当作玩物现在却又极其不甘心的女人。
也就是在这一刻,在我透过邵伟文那不甘又势在必得眼神里,我仿佛明白了为何张墨渠分明可以逃离,以他的势力,而在他回来之前,局子并没有撒下天罗地网一定要将他抓回来,他为什么不肯走,而非要卷入这漩涡面对这些灾难。
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在那个靠着拼命赢得了地位和尊重的时光里,这座城市对他而言,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落脚的地方,也不是一个赖以生存的角落,而是承载了他整整十八年的峥嵘岁月,一个足够祭奠青春祭奠死亡祭奠那些屈辱的地方。
就算是死,也要死在滨城,而不是任何一个城市,就如同秋末到来,百花凋零,落叶归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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