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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商人出行的护卫,也是不被允许持有火铳的,除非你能搞到官方的团体持枪许可。但这个证基本只有和国家以及地方官府有合作的巨贾才可能拥有。
不过,如今的大汉虽然不允许私人持有火铳,但是却解除了过往数千年里不准私人持有盔甲的限制。
只要你有钱,只要你装备得起,哪怕你给你家里的所有家丁都准备一套覆盖到牙齿的重甲,也是被允许的。
就比如这位老汉雇佣的盖河县镇远镖局的镖师们,他们身上就都穿着精良的布面甲或是自泰西进口的全身板甲。
现在是十六世纪早期,西洋人的板甲已经发展得十分成熟,一套完整的‘泰西米兰全身甲’或是‘戈提克钢甲’对于一个汉国镖师来说,已经是完全可以承受的负担了。
目前大汉本土的民间盔甲作坊和产业还是处于刚起步的状态,对于西洋人板甲的仿制也比较拉胯。加上如今已经开了很久的海运,泰西地区的全身板甲和胸甲被大批量运送到大汉。因此,比之国货更便宜,防御力也更加优秀的西洋货,自然就在有盔甲需求的民间职业里相当受欢迎了。
老汉的商队一共雇佣了十二名镖师,其中有七人身上穿的都是来自泰西之地的‘精钢铁甲’,三人穿的是全装,四人穿的板胸甲加国产铁环臂。
至于剩下的五人,身上穿的就都是国产甲了,其中两人为全身布面甲内衬铁锁子,三人为普通札甲背心衬铁锁子。
虽然只是一直普通的护镖小队,但小队里的重甲镖师的数量却是达到了五人,而且剩下的七人也不是轻装,而是中等程度的防护。如今的大汉之富庶,也可由此看出。
在这支镖师小队里,是有陈北和林如月的熟人的,虽然俩人可能都已经对那个熟人没印象了。对方就是那天被林如月顺手救下,差点死在郑家公子脚下的那个少年。
他也是这次老汉商队雇佣的镖师中的一员,身上穿着一件札甲背心,里面再套一件锁甲,没戴头盔,背后背着一张长弓。
当老汉的商队和陈北他们两人接触的时候,位于镖师当中的少年显得很是激动,但很可惜,无论是林如月还是陈北,他们都已经把这少年抛在了脑后。
特别是陈北,当对方上来向他和林如月道谢的时候,他甚至还在脑子里想了一会儿,面前的这人是谁。
林如月也差不多,她虽然当时确实是有行侠仗义的想法,并不全是见到仇人分外眼红。但在杀了人后,她很快就也将那少年给忘了。
直到今天,双方再度相见。
“虽然恩公武功盖世,但只要有用得着我李世的地方,恩公至于知会一声,我绝对赴汤蹈火,在所不……!!”
“砰!”
可怜的少年李世,连话都没来得及说完就被突然响起的枪声给打断了。
“看吧,我就说嘞!这么好的地方,怎么可能会没有土匪埋伏!”
“老子可是资深土匪哩!”
陈北看着在一声枪响后,从一行人前方后方的山坡上探出的脑袋,和一杆杆对准下方众人的火铳,乐呵呵地说道。
“你看吧!”陈北扭过头,向身旁的林如月晃了晃他手上那枚已经被捏扁的铅制弹丸。
少年李世并不知道自己刚刚中了一枪,因为陈北又救了他一命,拦下了那颗本该命中他脖子的铅丹。
“此山是我开!”
此时,在一行人的前方,响起了那句流行无数在宇宙中土匪流氓之间的名言:
“此树是我栽!”
“要想过此路!”
“留下买路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