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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找新工作呀,这和杂志、韩主编侵犯我的名誉权是两回事。”
熊律师觉得是一回事。
熊律师当庭提供了证据。
“小鲵”和“逆流的鱼”所有的聊天记录,特别是小鲵找逆流的鱼要后续稿件,被逆流的鱼拒绝,这足以说明是逆流的鱼先违约——当时找闻樱索要稿件的其实已经不是小鲵了,但聊天记录不能体现这一点。
“审判长,我的当事人在《爱格》工作了很多年,她是一位专业且资深的杂志主编,经她发掘的作者不少,没有任何一个作者做出过原告此等行为,原告在《爱格》供稿期间,虽然具体沟通工作是编辑倪思思在做,但倪思思也是受到我当事人的指导,她们在工作上是上下级关系。我的当事人对每一位有才华的新人作者都很看重,所以原告连载的长篇小说《少年偶像》在获得读者好评后,我的当事人主动将原告的稿费由千字130元涨到了千字180元。”
熊律师顿了顿,让法官有时间消化他的话。
“下属跳槽,带走了自己看重且杂志重点培养的作者,这对我的当事人是事业和情感的双重打击,致使我的当事人在网络论坛上匿名发帖宣泄情绪,考虑到原告的年龄,我当事人的行为肯定有不当之处,但她所言是真,并不构成名誉侵权。”
涨稿费,是小鲵提出来的。
不过拍板同意的人真是韩琴。
法官不会知道小鲵为此和韩琴沟通了多少回,熊律师交出的证据只对韩琴有利。
熊律师要攻击闻樱的人品,同样要塑造韩琴的人品。
一个专业且关心作者的杂志主编,在论坛上匿名发帖的确是不妥,但考虑到韩琴的立场,这种行为并没有侵犯闻樱的名誉权。
熊律师的确有两把刷子。
庭审的过程是要记录在卷的。
这一场官司熊律师一定要把小鲵给扯进来,打完这一场官司,再打小鲵的官司,今天就已锤实了小鲵带着杂志重点培养作者跳槽的事实,小鲵告杂志和韩琴的官司开庭时就比较好打了。
郑致和与闻樱今天都没想让小鲵作证,就因为小鲵跳槽蓉城出版集团后,立场已经是偏向闻樱的了,她的证词不公正。
而且郑致和觉得也不需要小鲵作证。
旁听席上,小鲵快被熊律师气死了。
这个人怎么颠倒黑白呢?
熊律师说完后,韩琴已是泪光粼粼。
在法院外高傲的韩主编不见了,此时的韩主编只是一个被下属和作者伤透了心的可怜人!
“根——”
小鲵刚动了嘴,就被邹蔚君按住了。
旁听就是旁听,不能随便发言的。
郑致和给了小鲵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闻樱也一点都没急躁。
再看看旁边表情淡定的谢骞,小鲵脸热。
哎呀,她怎么能连两个高中生都比不过,高中生都能冷静,她为什么要着急?
应该相信郑律师!
郑致和就是想看看熊律师能有什么关键证据,等了半天,熊律师就只会嘴炮。
这里是法庭,不是辩论会。
会颠倒黑白没用,得拿出真凭实据啊!
熊律师拿不出的证据,郑致和能拿出来……多亏了闻樱够机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