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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的下半学期,数学有了参考书的相助,我好像是开窍了些,做起题目顺手多了。英文语法虽然做的仍是错误百出,但多看多划了语法书上的一些关键词句,似乎也稍有领悟。
利水哥在过年回乡下的那会儿,给我带了一本《新编高中英语同步导学》。当我翻开发现每个课后单词都有解释以及例句时,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大伙手里都是有利器的,怪不得能和老师呼应地那么好,连例句都举得那么到位。看来武侠片里的武功秘籍也不是瞎吹的,这本英语小册子以后便是我的《九阳神功》了,我欢喜地拿着这本绿硬皮小册子,一字一句地仔细研读起来。
六月期末考时,我的七门功课成绩已经考进班级前十,语数外三门名次也在班级前十五了。我觉得自己已经适应了高中的学习,只是凭我的资质要挤进班级前三,那还是一个遥不可及的神话。
七月高考,本以为前面五、六月份利水哥填报志愿时,他家会闹得鸡犬不宁,可意想不到的是竟然风平浪静。虽然德隆伯希望利水哥填报F大或是J大,这两所s城顶尖名校,走一个日后能从事公务员的专业,但利水哥说他要报考外地的Z科大读理科。德隆伯听了自然不太高兴,但是干娘说Z科大也很好,将来出国还便利些。于是全家一致通过了第一志愿填报Z科大,第二志愿则必须顺了德隆伯的意思以H政法大学保底。因为利水哥讨厌去H政法大学,所以他必须开足马力冲向他的Z科大,不能有分毫闪失。
七月底分数出来,果然是众望所归。利水哥考了N中学理科全校第三名的好成绩,Z科大简直就是探囊取物。八月录取通知书下来了,德隆伯和干娘都很高兴,便带着他去了趟北京旅游放松一周。
我在这个暑假里也没有清闲,开始仔细整理我的英文笔记和数学错题。因为利水哥告诉我说,他们班的一个女生平时反应挺慢的,换句话说就是挺笨的那个竟然考取了H理工的一个不错专业。而她的秘诀就在于她会整理错题,她在高三的时候仅数学一门功课就有厚厚的三大本笔记。上面记录着哪个题目,怎样的详细解题过程,关键步骤是什么还会特意再用记号笔做个标注。每道题她都会钻研清楚,若是稍有哪一步过程不清楚,她便会不耻下问地请教利水哥直到完全搞懂。虽然她反应挺慢,但记性很好,凡是她错题集里整理到的题目,在考卷上出现一道类似的,她一般是不会失分的。
听了真让人羡慕,我也好想通过这个笨办法提升自己的功力。虽然不知道他口中的那个女生是谁,但一般谁会在男生面前公开自己的私家秘籍?我猜八成是在书店里听说过的那个顾婷仪,人家都有毅力追利水哥把他堵在男厕所门口了,还不能搞定那几个阿拉伯数字?
除了学习,我当然还会看一些闲书,临近期末借的一本有关成吉思汗的历史书还没有看完,正好利用暑假把它全部攻下。新借的一本有关清史的《乾隆大帝》,正好填补我对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的历史空白。只是看完了这两本之后,我心里竟然发出这样的感慨,我怎么对书里的主角都不感兴趣,反而对其中寥寥几笔写的人物好奇更多呢?
在有关成吉思汗的那部书里,我对尼仑部(蒙语“纯洁”的意思)起源的那个神话很感兴趣。相传有个女子阿伦高娃一夜见强光闪过,之后便受光怀孕生下三子就是尼仑蒙古的祖先。是上天之子啊,怪不得之后的子嗣能有这么大的作为。不过我对成吉思汗大战太阳汗,抑或是之后攻占花剌子模,攻至欧洲等丰功伟业都不是很感兴趣。唯一让我对成吉思汗充满敬佩的地方就是他能接受自己的第一个儿子——兀术(蒙语“客”的意思),那个非亲生的孩子,并坚持从敌对部落里夺回自己被抢走的妻子,并始终以她为尊,永远维护自己的妻子和那个非亲生的儿子,他要拥有多么广阔的胸怀!虽然那时的蒙古习俗是较我们现代开放,但也并不是所有男人都能做到这一点,何况他还是高高在上的成吉思汗!
全书令我真正喜欢和向往的就是只占了短短一章的族史介绍,无论是俺巴孩汗或是成吉思汗的曾祖父合不勒汗,以及成吉思汗祖父辈的四王子、七王子,每个人物在我面前似乎都是有血有肉的。我就是那么奇怪,竟然只对提及了只字片语的人物很感兴趣,大概是因为我对他们可以有更大的遐想空间。
至于《乾隆大帝》那就更夸张了,一部从乾隆出生写到福康安出生的书籍,应该是我只借了上册,否则怎么会不写到乾隆过逝?不过,我只对小时候的弘历感兴趣,自从他长大做了皇帝遇到孙福如开始,我便对他总隐隐有些不满。我还是很喜欢富察傅恒的,弘历即便身为皇帝也不该去抢小舅子的老婆,还害得富察皇后最后英年早逝,因而后面的篇章我看得比较马虎。但是前面讲弘历小时候的情景,我看得很认真,因为这里面隐含描写了王位之争,康熙之死,雍正年间。
说实话,雍正真是很残忍,就跟《呼啸山庄》里的希斯克里夫相似,但是我发现自己竟然敬佩他这样的人物,连成吉思汗这样征服世界的男人我都没有敬佩,而我却对从不征战的雍正发自内心的敬佩。是不是很变态?
所有康熙的阿哥里,除了四阿哥雍正,我对十四阿哥和十七阿哥印象最深。我最喜欢十四阿哥,这个与雍正一奶同胞的弟弟,这个与他争天下,争人心,争亲情,令他爱不能恨不能的亲弟弟。虽然书中只是寥寥几笔提到十四阿哥,但他在我心中的份量绝不亚于贯穿了半本书的雍正。明明是一对死对头,但我竟然两个都喜欢,而且境界和层次还完全不同。我想十四阿哥应该是那种小女生想要嫁的类型,而雍正则是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需要高高仰视的偶像类型。
利水哥旅游回来的第二天,我吃好早饭将碗筷收拾到水斗里就洗了手,准备去利水哥家问题目。
我边用毛巾擦着手边叫喊道:“云弟,一会儿去前面地里挑点草,喂老鼠兔知道吗?家里没草了,早上一顿我喂过了,你是负责中午之前的那顿。还有碗筷我收拾在水斗里了,记得要洗掉。”
云弟从楼梯上探出头来道:“干什么都是我做?你再这么欺负我,我回头要告诉妈去。”
“你要去就去,你看妈会帮谁!我要去利水哥家问功课很重要的。”我收拾起凳子上的书本和笔记,抱在怀里得意地道,“妈说了我是书里吃饭的。”
云弟怒气冲冲地从楼梯上下来,双手插腰地挡在我面前道:“妈也说我是书里吃饭的。”
“那怎么一样?!”我扬起眉毛道,“男孩子要贱养。你乖乖去洗碗,要勤快多做家务,知道吗?否则长大怎么娶媳妇?”
云弟瞪大了眼睛,抬起头上下打量了我几番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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