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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她说的轻描淡写,知道越如此越说明其事可成,不禁大喜道:“若如此更好!小可便有时间建了工坊,等赚到了钱,赶紧奉上娘子,稍作缠头之资。”
他这段时间得空便恶补这个年代的习俗及知识,不免有时会乱用,其实这“缠头之资”却是用得不对。
古代歌舞艺人表演时以锦缠头,演毕,客以罗锦为赠,称缠头,后来又作为赠送女妓财物的通称。给钱给李师师很符合她的身份,但是人家这是代言费,可是名正言顺的收入,并不是他“赠送”的。
好在李师师应该也没收过代言费,所以对于那笔钱到底算是“赠”还是“赚”,她也没多大概念。不过她听了王伦说,便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弄得王伦自己心里猫抓一样。
别有风情向小园,被这种天香国色那么一看,整个人都生动起来。
“奴家帮官人做事,可不是稀罕什么代言费!若是缺钱,奴家自己去给客人唱支小曲还来得靠谱些!”
这话说得…真是伤人啊!不稀罕钱,难道贪图哥这个人?
然后李师师一句话便打消了他的意淫:“奴家只是欣赏官人一身才华!只是奴家好意请官人喝茶谈心,官人却做了首《丑奴儿》,让奴家好生难过!”
这个真不好意思,王伦当时只是不爽于被周邦彦逼着做词----想卖弄他完全可以单独找李师师么。另外,也是在心里存着一股不知名的心思突然想在李师师面前刺对方一下的,然后就做了那首词。
不想这两天竟然在东京城里发酵了,既让他的“词名”确凿,又让周邦彦灰溜溜的,都说清真居士吃了瘪。估计这东就有许多人对他和李师师的亲密关系既忌且妨吧,但无形中,王伦踩着周邦彦的肩膀火了。这个事,甚至连杜迁宋万都知道了,晚间戏谑着问他当日之经过,可见此事传播之速。
害得周邦彦这几天都没心情再来师师这边谈心,据说是憋着劲做词呢。
“娘子此话怎讲?小可只是有感而发,被人有心歪曲理解!不过周先生负一代词宗,岂会把这个放在心上?不过小可也心存愧疚,这才萌生请娘子代言,其实存着负荆请罪之意。”
他反应也是极快,迅速地把请李师师代言说成是给对方添好处的善举了。不过若细心一想也有几分道理,毕竟一年两万贯的代言费,着实不低了!
这肥皂看起来是那么的本小利微。
可是王伦还是不明白,其实对李师师而言,这个价格并不足以让她为自己如此吆喝的。要不是因为杨太保,她恐怕不会那么热心也未可知。
好吧,李师师笑起来。她是风月场中小意惯了的,对王伦善意的逢迎也不去揭穿。但见她巧笑盼兮,双目传神,令人心动:
“若官人真的想负荆请罪,那就请官人对奴家拿出诚意来…奴家听说,官人在阎婆惜那里就席间做了一首《贺新郎》。奴家一直想,难道奴家就这么不堪,三番五次都不能入官人的眼、连做一首词都吝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