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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沈兴国谨慎的看着叶宗问道:“老哥,我看不如年轻人的人就让年轻人自己决定好了,您看怎么样?”
“我家小枫的事,一直都是他自己决定的。”叶宗点了点头。然后起身从身后拿出一个装饰古朴的盒子,打开后里面是一只玉镯。
在白色的真丝装饰下,碧玉一般的玉镯闪耀着奇特的光芒。
“这是叶枫的奶奶,留下的一对玉镯,当初都是婆婆和媳妇一人一只。叶枫的母亲离开后,另一只玉镯也不知所踪了。”
说到这里,叶宗将镯子放在桌子上然后往沈冕儿的方向推了推说道:“这本应该是婆婆递给你的,但是他现在不在了,所以我就代劳了。这镯子也许在你们有钱人面前不算什么,但这也是个我们叶家的一个念想。”
“谢谢爷爷!”听到叶宗的话沈冕儿一脸惊喜的接过玉镯,然后轻轻的待在自己手上。
沈冕儿的皮肤很好,说是洁白如玉也是不为过。阳光下甚至能隐隐的透过光。碧绿的玉镯套在手上,大小合适,和她肤色的也极佳的搭配。
所谓人靠衣装佛靠金装,玉镯和主人的气质似乎有相辅相成的作用,本来看似廉价的玉质,带在沈冕儿的手上的时候,却也散发出及其高贵的气质。
“孩子们的事就自己决定吧!”叶宗站起身拍了拍孙子的肩膀,然后缓缓的走到他父亲的遗像前,看着烛台里袅袅升起的香烛说:“都长大了,没想到孩子的孩子都要娶媳妇了。”
话说,人生有三大苦,少年丧父、中年丧伴、老年丧子!
叶宗便是将这三大苦都承受了下来,这位在部队里名声赫赫的阴山老虎头,背后也承担着不为人知的痛苦。
或者说,每一个被人们视为偶像的团体或个人,在人们关注其光鲜的外表的时候,内心都隐藏着无法被人理解的痛苦,而且荣誉越大,痛苦就越大。
沈兴国和沈冕儿看到这一幕彼此不知所措的的看了一眼。
“那老哥,关于孩子们的婚事这一点,您看要不要商量一个时间,毕竟……”沈兴国瞄了一眼沈冕儿的肚子,如果在等上几个月的话新娘子恐怕要大着肚子穿婚纱了。
“我们叶家的人少,就我们祖孙两个,老头子对年轻人的事也不太懂,这种事就由你们商量着来吧!”
“爷爷!”听到叶宗的话,叶枫站起了身来。
叶宗随意的摆了摆手说:“能找到冕儿这样的女孩,是你的服气,以后如果让我知道你欺负我孙媳妇,我可不将情面。”
“嗯,”叶枫重重的点了一下头,看到两人的样子,屋里的众人不由的笑了笑。
看到事情说定了,沈兴国高兴的说:“叶老哥,既然咱们以后都是一家人了,那么我想我们还是住到一起吧,正好我们沈家在宜城的丽景湾……。”
“对啊,正好我在丽景湾也有一栋房子。”
叶枫打断了沈兴国的话说:“就在世纪公园的那面湖的旁边。爷爷说的对,既然是一家人能住在一起,还是住在一起的好。”
“是那间号称宜城地王的那间两千多万的别墅?”听到叶枫的话,沈兴国惊讶的说:“原来那间别墅是你的!”
“两千多万?”听到沈兴国的话叶宗皱了下眉头。
他虽然不知道叶枫这些年是怎么过的,但是两千万还是一个庞然大物的,叶枫总不会在仅仅三五年的时候能赚这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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