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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上祖国的土地,呼吸着祖国的空气,看着祖国的人们,听着祖国的语言,欣赏着首都的风景,感受着首都的风貌,虽然这空气有点儿那啥…话说首尔的空气也不比北*京强多少。
但是心情还是很不错的,并没有那种所谓的陌生感和疏离感,有的,尽是亲切感和归属感:这始终,还是自己的祖国啊~
朝市区行驶着的奔驰保姆车中。
“西卡”
“嗯?”
“StephonMarbury你熟悉么?”
“熟悉啊,NBA球星啊,我可是他的铁杆球迷呢,怎么啦?”
“刚才在飞机上睡觉的时候做了个梦,梦见多年以后你跟他拍了部电影,Stephon来北*京打球,然后你是他的经济人。”
“我,跟Stephon?Stephon会来北*京打球?我还是经济人?”
“嗯,他最后好像还帮北*京队拿到了联赛总冠军呢~”
“总冠军?真的假的?”
“我哪知道真的假的,说了是做梦嘛~”
“呵,要是真的就好了,我最喜欢Stephon了~”
…
林老大:可我记得你最喜欢的NBA球星好像是另外一个斯蒂芬啊…
库里:ME?
…
-*-
林允儿她们的中国行程计划是这样:
会在北*京帮李自强把《朋友的酒》这首歌给制作完成,另外林允儿准备让郑秀妍负责这首歌的蒙语唱腔(对郑秀妍来说这绝逼是高难度,从来没有接触过的音乐范畴,所以得现找民族声乐老师来现教),也就是说这首《朋友的酒》将会是一首男女合唱歌曲:演唱:李自强/郑秀妍(少女时代),作词作曲:林允儿(少女时代)。
如此搭配,妥妥滴少女与‘野兽’,也许会觉得这么配很不适合,要的不就是一个极强反差感么?
既然之前都已经说过是送给李自强的歌,林允儿自然也不会再有什么要求,她打算将这首歌连歌曲带版权全部免费送,至于李自强以后会怎么去运作这首歌,那他林老大就不管了。
在这里需要补充一点,上一世时李自强就是金海“GOLD”乐队的成员之一,副吉他手兼主唱,只不过“GOLD”乐队正式成团却是在2008年的年底。
话说回来,在这个年代的中国本土,基本也不存在什么版权不版权的,毕竟盗版之都嘛,只要能够上网,那是听是下载的统统没必要花钱,同样一首歌,是听盗版还是听正版讲真那真心没多大区别。
李自强若想通过这首歌去赚钱,那就只有一种方式:先把歌给唱红,然后走穴商演。
指着出实体CD出去卖钱,在中国*大*陆,还是算了吧。
走穴商演,想来这也没多大意思(赚头),起码对老有钱不差钱儿身家好几个亿的李自强来说就是这样的,无非就是个以歌成名吧,说白了,就是想满足某种虚荣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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