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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坊里,空气中都弥漫着紧张的气息。
金兰殊和宋风时坐在沙发上,沙发的旁边挂着那件经过一整夜“抢救”的旗袍。程锦和黄老热都站在旗袍旁边仔细检视,仿佛在讨论应该如何做才好。
原本的旗袍被踩皱了,这倒是无妨,经过细心的熨烫后已经复原了。但是,被打火机烧出的一个大坑真的让人头痛欲裂。要是普通的衣服就算了,这件衣服的每一分每一寸都是精工刺绣密匝匝地交织出来的,烧了一个洞,那得要多努力才能补?
“黄老热,”金兰殊说,“你是有经验的,你看这个还能抢救么?”
“也不是不行,但要时间呀!这恐怕赶不上‘旮旯’。”黄老热皱眉摇头,“想想,《红楼梦》里孔雀裘烧了小小一个洞就补死了晴雯呢!”
程锦痛心无比,但也不肯轻易放弃,只说:“不,可以的!”
黄老热脸露惊异之色:“你别托大!”
“我一个人不行,但可以从我老家那儿调多几个绣工过来,一起日夜赶工,我不信赶不上!”程锦说道,语气里满是坚决。
黄老热没想到程锦这个人看起来死气沉沉的、骨子里居然这么热血。
金兰殊看起来也有些犹豫。
黄老热却说:“那我们算算这笔账,这个金线银线孔雀金线什么的得再买一批了,还要再请一批薪酬不菲的绣工,这个钱加起来已经远超预算了!保守计算一下,应该超过150%了吧!”
黄老热很了解金兰殊。金兰殊和程锦不同。程锦为了做好一件旗袍,像《红楼梦》的晴雯一样“挣命”都行的。但金兰殊不行。金兰殊是个商人,讲究效率,对数字很敏感,也会严格计算风险与收益,断断不会凭着一腔热血而冒险。
程锦却一双眼汪汪地看着金兰殊:“金总,我真的可以的!”
金兰殊却不可以。
金兰殊摇摇头,说:“成本这个先不说……我看过了,满绣旗袍穿在何玉容身上也不行。她本来就水桶腰,穿着那种繁复的裙褂,看起来就是一个闪闪发光的桶,根本不好看。你们设计师别老是想着搞个大设计,却不考虑实际的事情。我觉得黄老热的思路倒是很好,用素色的面料做底,稍加刺绣,一样能很好看的。你按着这个思路做。”
黄老热听到这句话,脸上也有些挂不住了:金兰殊的意思是……让程锦用我的思路来出风头?那我呢?我呢?我是死的么?
程锦听到这句话,心里也怏怏不乐。实际上,他并不喜欢黄老热的思路。可是,程锦年轻面嫩,刚提拔上来,也不敢跟老板叫板,只得憋屈地答应了。
金兰殊合上手,说:“好了。你们下去干活吧。”
说着,金兰殊就抬腿走人,回自己办公室了。
黄老热到底是气不顺,跑到了金兰殊的办公室里。但他看着金兰殊,心里也是犯嘀咕的, 不知怎么开口。
金兰殊却先开口了:“这里只有你和我,有什么话就照直讲,不必埋在心里。”
“我……”黄老热正想说什么,但仍雕琢用词。
“好了,你不问,我也有事问你,”金兰殊直视着黄老热的眼睛,“为什么何玉容会知道皮草泼红墨水的事情?”
黄老热的脸色忽变:“她……?她知道了什么?”
“她昨天一时气头上了,说了出来了,还泼红颜料到了小宋身上。”说道这个,金兰殊也有些气恼,“她怎么会知道这件事?”
黄老热额头冒冷汗,却笑说:“我……我也不知道……”
金兰殊嘴角勾了勾,说:“我看你和她那么friend,天天去喝酒high tea的,还以为你会知道呢。”
“没呀,我和她就吃过两回下午茶。”黄老热赶紧撇清,“也没有很熟。”
金兰殊冷笑,说:“她对着别的人都是爱理不理的,对你却很好。所以我说你这个人,设计只能算中规中矩,但最懂得social。我也是欣赏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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