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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在里面。”
三老板站在门外,已悄悄退到了一边,退得更远了些。
“你既然来了,却不进去?”
“是你要见他,又不是我要见他。”
堂昭钰向屋里望了一眼,那个身影,与他想象中的大老板,不太一样。
原先他心中的大老板,应是高大巍峨的,至少双肩宽广,背脊挺拔,像一株大漠中的胡杨,可以让人依靠,可以抵挡风沙。
现在呢,那个佝偻着身子坐在香案旁的席榻上,背对着他们的人是谁?
人是会老的,他忘了,也许只是他不敢相信,这个人居然也会老。
三老板的声音并不很大,却也不是刻意压低,虽是隔着一道帐幔,里面的人也是什么都能听得见的。
他当然已经知道,门外来人了。
堂昭钰倒是像意会了新鲜的事情,“看来,除了苏门主,你和这里所有的人都不太合得来。”
三老板的脸上勉强挤出了一丝微笑,“我既不想见他,他也不想见我,人我是给你带到了,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多谢。”
“不必言谢。”三老板的一只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肩,已背过身去,“别忘了,咱们的交易。”
他既是说给堂昭钰听的,也是说给里面的人听的。
可既然是他们两个之间的秘密,他又何苦非要说给第三个人听?
堂昭钰不明白,他也没必要去明白,因为他知道,这不过是金刀门关起门来的事,他只是凑巧被卷进去了而已。
他静静地看着帐中隐隐绰绰的身影似是在晃动,可又好像一动不动,然后,他看到了他手中的东西。
一把长剑,很长的剑。
寻常人用的剑大都是三尺七寸,因为这样比例的剑挥砍起来最舒适不过,可帐中人的那把剑,足有五尺三寸。
他突然想到了古时有一把很著名的剑,秦王剑宇宙锋。
那柄剑也很长,足足四尺有余。
只是这样的剑,在荆轲刺秦之际,却因为太长不好拔出,使得秦王环柱而走,好不荒唐。
最后多亏了一记药包,才让秦王有机会背手一剑将其抽出,断其左股。
俗话虽说,一寸长一寸强,可长却也有长的坏处。
这样长的剑,他怎么用呢?
可惜的是,他没机会再看到大老板是怎么把这把剑拔出来了,因为剑鞘还挂在墙上,而剑柄已经握在他手中。
他在拭剑。
剑身在鹿皮的抹蹭下闪着晃眼的银光,好干净的剑,看起来很多年都没有见过血了。
可即便是不再用的剑,也是要时常拿出来擦拭打磨的。
“是把好剑。”
堂昭钰情不自禁地说道,他看到剑时,已暂时忘却了彼此的身份,也忘了礼数。
这是他见到大老板时,说的第一句话。
在此之前,他曾想象过无数次现在的画面,想过无数种对白的场景,或许是在下怎么怎么样,或许是阁下怎么怎么样,却从没有想过,未曾及人,却先问剑。
帐中人听到这样的话,拭剑的手并没有停下来,而是沉声反问,“你也用剑?”
“请剑,拂晓。”
拂晓清风迎头醉,不话巫山是与非,这是清风堂主的拂晓剑。
堂昭钰说着,便伸手一夹自己腰间别着的那把剑,剑从剑鞘中弹出,朝着帐中人飞了过去。
所幸,刺入帐中的那头是剑柄而非剑刃,不然,他可能早已被四周潜藏的暗哨剁成了十块八块。
大老板仍是背对着他,可是他手中的长剑却抬了起来,像钩子一般勾住了那把飞来的剑,双剑一并横立在身前。
“鬼头张?”他只看了一眼,一眼便已认出这是鬼头张所铸的剑。
“大老板果然好眼力。”
大老板拿起这把新的剑,皱了皱眉,又轻轻地擦拭了起来,像刚才擦自己的剑时一样小心翼翼。
剑是他们这种人的命,人要吃饭,剑要保养,只有拿着保养得很好的剑,人才有机会吃上下一顿饭。
而堂昭钰的这把剑,看得出来,已磨损得太严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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