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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美人都送了花,就没有给招琴美人送花,只送了鸡毛来着?”
“没记错!可是为什么送鸡毛中选了?”
“啊原来那是鸡毛?我没见过鸡,原来鸡毛五彩颜色那么美丽的?”
“重点不是这样,重点是仁字一号房连花都没有送啊?!为什么会被选上?鸡毛和月圆有什么关系?”
……
他们都在质疑、不忿的窃窃私语,可是没办法,规矩是招琴喜欢见谁就见谁。这儿还有重兵把守,几位将军都在,没人敢造次。
在众人妒忌的目光之中,任逊跟着侍童从仁字一号房里走了出来。
众人顿时没吱声了。
原因无他,认得任逊的,都知道任逊是如果皇帝做得不好,他就胆敢造反、向敌人投降的凶将杀神,也是带领原国饥荒百姓投奔梁国、和梁国达成协议、完事之后归隐的大恩人。见到任逊,不但不会质疑不忿,还得发自内心的恭敬行礼。
不认得任逊的,见到任逊面容英俊、高大魁梧,不怒自威、通身的气度贵气逼人,只能心中暗叹一声。
原来招琴这等名声响亮的连当今圣上都喜爱的美人,竟然也是看脸的!
肤浅!
什么月圆送礼,都是屁话,人家就是看脸,送五根鸡毛就能去美人房中相聚了。
——啥,你说美人就是喜欢鸡毛,美人被赠花无数,又得圣上喜爱,直达天听,什么珍宝没见过,能喜欢鸡毛?
侍童见到众人的眼神,他赶紧解释了一番:“自古以来,鸡有文武仁勇信五德,五根不同颜色的鸡毛,正是代表五德。在月夜里,鸡毛仍能散发着光彩,是五德养人,在暗中也不忘恪守品行的意思。招琴主子想见一见这位以鸡毛寓意品行的客人。”
任逊听了都觉得有些牵强。
他完全是因为上辈子翅膀让陛下十分喜欢。
而侍童虽然这么是勉强解释了,可大家都一副“我懂”的神情。
不用解释了,就是看脸!
能给直达天听的贵人送礼的,在座谁送的礼物能没点寓意?怎么偏偏鸡毛被选上了?
规矩不就是给看不中的人定的?
被选上的人连花都没送!
看到任逊的气度和脸,大家都服气了。那什么解释,大家都懂,不就是遮掩一下招琴的肤浅。
虽然服气了但还是很气,只能盼望招琴在肤浅之后,能看看他们的文章策论等礼物的样子,到时候在圣上面前美言一番。
——
任逊随着侍童绕到茶园的后院,进入一个清幽的院子里。
他离开之后,他刚刚同一个雅间的兵将被众人围了起来,好奇打听。
任逊都没关心,现在的心情有些欢喜。
这都能选中,他的陛下啊,这么多辈子,这回总算认得他了。
招琴,本名贺洱斐,当今圣上,早就在院子里等待。
他面前放着一把琴,却是没弹,直接站起身来,走到任逊面前,声音像是吸饱了水似的柔媚:“官爷真是英俊无双,招琴一见到官爷就弹不下琴,不如帮官爷按摩一番?给官爷解解乏?”
任逊一愣,这辈子竟然如此直接的吗。
比上辈子还直接,上辈子好歹还视讯过,然后才约会的。
这辈子是身份原因?在茶园里比较放得开?
贺洱斐见他愣着,有些紧张地换了话题:“官爷可是觉得今夜赠花之人太过奢靡?不该举办?”
任逊摇头:“只有百姓安居乐业,生活无忧,才能举办如此盛大的赛事,我觉得不错。”
贺洱斐安心了些,接着干脆解开了自己的面纱,昂头来问:“那,招琴可美?”
陛下的模样,是任逊看惯了的。任逊便诚实道:“挺顺眼。”
贺洱斐:“………………”
就只有顺眼?
任逊问他:“喜欢我送的礼物吗?”
贺洱斐扯起唇角,眼瞳瞥到一边,状似娇羞地道:“官爷送的,招琴都喜欢。”
任逊又问:“那,放哪了?”
贺洱斐让侍童呈了过来,说道:“您看,都好好保存着呢。”
任逊“嗯”了一声,从锦缎托盘里拾起鸡毛,挽起袖子,把五根`鸡毛一一`插`在贺洱斐的发冠上。
贺洱斐保持着微笑。
任逊把鸡毛装饰完毕,满意地看了看自己的作品,说道:“这样不错。”
贺洱斐笑容不变,一旁目睹圣上头上被`插`五`根`鸡毛的侍童,整个人都石化了。
贺洱斐挥手让他退下,面不改色地举起桌上杯盏,给自己灌了一杯,接着踮起脚尖,把自己带着酒味的清冽香气的唇送到任逊唇边。
任逊接住。
心里却是想,陛下又来了。
在任逊裂开的时候,贺洱斐的唇已经贴了上来,酒水从齿间漏过,渡入任逊的口中。酒味带着陛下特有的香甜,令毫无醉意的任逊也有几分意动。
特别是,陛下一亲上来,酒都渡完了,唇还不愿意离开,一边亲着,一边拉着他到灯火通明的房里去。
仿佛一直亲着,任逊就见不到他头上的鸡毛了。
可任逊还是看见了。
任逊进到房里,房门关上,烛光摇摇曳曳,给贺洱斐的脸增了几分柔和的灯色。
连他头上的鸡毛,也流光溢彩,反光时特别的亮,特别的照人。
任逊却一时陷入了懊恼。
陛下喜欢翅膀,那应该把鸡毛装饰到自己头上,让陛下见到才对。现在反过来了。
正这么想着,贺洱斐修长白皙的手指放到他头上的鸡毛上,把鸡毛一一取下。
任逊:“?不喜欢?”
贺洱斐柔声道:“很喜欢的,就是一会儿发冠散落,恐怕官爷您第一次送给招琴的礼物会被压坏,就不美了。”
他说着,把取下的鸡毛收到礼盒之中,看起来极为珍视。
任逊感觉进展有些快,便假装不知道地说:“什么发冠散落,不是要尝尝你的推拿手艺?“
想起小年很热衷给他涂防晒,兴许陛下也是挺喜欢的?
贺洱斐却道:“后面五个字倒也不必说。”
任逊:“………………”
贺洱斐坐了上来,挽住任逊的脖子,又给任逊渡去一口香甜又烈性的酒。任逊却把人提溜起来,把贺洱斐弄得翻身过去,特意看了一眼贺洱斐的后颈。
后颈上,专属于哥儿的印记,还是一个花苞的模样。
任逊却更加奇怪了,明明没尝过,却如此的——?
贺洱斐仿佛不知道任逊在看他后颈,他转身撒娇道:“我想看着官爷,官爷好俊~”
任逊摸了摸他的额头,问道:“中毒了?”
这不是第一次见面?
第一次见面就能这样?
还是记得上辈子的事?
贺洱斐抱着他的脖子道:“没中毒,官爷,我知道你是任逊,我从小就喜欢你,从你把我救出来的那一刻开始我就喜欢你,见到官爷我什么都忍不住了。”
任逊听了,找寻原身的记忆,没发现的确没见过陛下。
而陛下小时候的样子,任逊见过。
陛下九岁时曾被作恶多端特别嚣张的星盗绑架关押,任逊奉命执行救援任务,把小陛下完好无缺地救了出来。
这段记忆,原身没有,只有陛下和他才会有。
所以,这是陛下本人在说话?
任逊便诚实道:“我那时候不喜欢你,救援是任务。”
贺洱斐:“………………”
贺洱斐沉默一下,接着无所谓地亲了一口任逊,说道:“正常嘛,我那时候年纪小。现在你喜欢我吗?”
任逊想了想,想起给小段的赞美词,偷龙转凤的借鉴了句子:“喜欢,就像你喜欢鸡毛一样。”
贺洱斐:“………………”
任逊:“?”
贺洱斐微笑道:“我特别喜欢鸡毛!”
任逊觉得自己的比喻还挺好。
贺洱斐却是补充:“光用嘴说的不行,你用行动回答我,我明天能走路就说明你不够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赫尔菲斯:我枯了,我气死了,但我还是喜欢。
这是最后一个世界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