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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组之时,莱曼从兰登书屋的季度销售榜上,看到了一个不错的项目改编的可能性。
说起来,有热度的小说改编成影视剧乃是圈内很流行的一种项目开发方式。
但萤火虫影业其实在这方面没多少入手的经验,这也是华纳、狮门等利益合作方相当之诧异的一件事――萤火虫的立项大头都是原创剧本,这可太难得了。
而这天,莱曼在看到某部小说之后,翻出电话,打给了经纪人约翰逊,“帮我留意一部小说的改编权。”
莱曼瞥了一眼报纸,继续说道:“名字叫《穿着Prada的魔鬼》。”
挂掉电话,莱曼若有所思。
而这部作品或许有另外一个翻译才更为的让人所知:《穿着Prada的女王》。
……
约翰逊接到电话,便立马动身赶往俄州,路上,脑海里却是浮现那部小说的内容。
从兰登书屋的主编那里,他很快得到了原作者的地址,并亲自前往试探。
约翰逊跟了莱曼这么多年,对这位还是有一定了解的,一般情况下,他不喜欢有人干预他的私事,但如果不是私事,又是一位小说作者,那么,就很可能意味着这会是萤火虫影业下一个的电影项目,而且还是一部面向女性市场的时尚作品――《穿着Prada的恶魔》就是讲述一位女大高材生进入一家顶尖时尚杂志担任主编助理的小说。
嗯,挺yy的,估计对女性读者来说近距离接触时尚圈秘事就是她们最有新鲜感与好奇心的话题内容。
毕竟听那位主编的意思,这小说在以家庭妇女为主的读者受众群里十分受欢迎,且之前连续霸占销售榜50周,而且看样子,似乎还有挖掘的市场潜力。兰登书屋的编辑意有所指。
但约翰逊匆匆读过一遍原著后却发现小说的文笔挺垃圾的,并不是什么很有内秀或者题材创新之作,不过,这是莱曼要求他去做的事,看起来颇为感兴趣。
约翰逊自然而然的就提起了精力,准备好好的谋划一番。
却不成想……
“什么,改编权卖出去了?”
好不容易找到作者劳伦-魏丝伯格,说明来意后,又是这么一个情况。
劳伦-魏丝伯格自己也很懵。
她今年28岁,03年就发布了以自己职场经历为蓝本创作的小说《穿着Prada的恶魔》一书。
但小说其实是04年中旬才突然大火,可在03年,她那时候不懂行情,碰到福克斯的一位职员过来谈改编权,非常高兴就给了。
这一给,却是被告知拍成电影还需要看福克斯的计划。
是的,两年过去了,小说的总销量越来越高,改编事宜却还是遥遥无期。
劳伦-魏丝伯格对此很恼火,因为不拍成电影,不仅意味着版权收益的损失,也代表自己不能从电影银幕上看到自己的作品。
她这个憋屈啊,却是对福克斯无计可施。
因为像这类顶尖制片厂已经习惯花点小钱屯着市面上比较火的书籍作品作为公司储备。
至于拍不拍,再说吧。
当然,这方面劳伦作为影视小白压根就不懂,结果跟她想象的完全不一样,可恨福克斯还答应她可以出演电影里的角色,能够露脸。
“能给我看看签订的改编合同吗?”约翰逊不死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