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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视效技术不发达的时候,拍非人的动物很吃亏,比如人猿题材的代表《12猴子》、《人猿星球》、《决战猩球》等片,哪怕道具组和化妆组拼了命的想还原,呈现到银幕的形象依旧怪怪的,透着一股“贫穷味”。
但到了现在,想要惟妙惟肖的拍出动物,早已不用那么麻烦,测绘数据建模,动捕模拟再加CG渲染,甚至可以像《阿凡达》里那样直接捏造一个种族,给人以真实。
在这样的技术背景下,前世由沙丘娱乐提出项目、投资,福克斯投资兼发行的《猩球崛起》可谓是给观众带来了一场想象盛宴。
它可能不是科幻片里最宏观、最有想象力的那一批,但肯定算得上是大众能够接受、不会反感的电影。
从市场角度而言,因为达尔文《进化论》的广泛传播,对猩猩一类的动物,民众的认知基础相当深厚,再者《猩球崛起》愿意花钱,一分钱一分货,影片的特效质量很顶,看得不会让人出戏,代入感颇佳,最后的最后,这个题材本事就带有趣味性、戏剧性,矛盾点的制造也很平滑。
1月19日的一天,莱曼带着差不多理顺了大纲的剧本去到公司,交给了萤火虫的编剧部门完善角色间的台词和场景细节。
这种主线、叙事都很直接的剧本很有流水线的气息,都不需要找专人打磨,统一文笔习惯,直接团队出品更为方便。
莱曼挑了三个有过多年编写经验,对白功底不错的编剧负责,就去找约瑟夫,让他通知福克斯合创。
没办法,就跟沙丘娱乐想到这个点子,却发现“猩猩与人类的冲突之战”的构思已经被拍过,只能是借鉴一样,这个想法最早是由法国作家皮埃尔-布尔于1963年出版的同名科幻小说,然后该小说1968年就被导演弗兰克林-斯凡那改编,搬上了大银幕,截止至今,一共翻拍了5个版本,最靠前的是01年福克斯请蒂姆-伯顿重新执导的一部(预算一亿,上映后北美1.8亿,全球3.62亿,光靠票房分成能小赚一笔)。
换句话说,人猿星球的版权一直在福克斯的片库里待着。
至于莱曼为什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是新剧大纲在工会备案时他查到的所有权出处。
当然了,构思撞车是编剧行业很常见的事? 不然好莱坞也不会有那么多的侵权官司? 很粗暴的解释就是:题材方向类似可以,但不能出现已有的世界观,比如你拍魔幻史诗没人拦着? 但你用了中土世界的设定? 又没得到版权方的授权? 你就等着吃官司吧。
又或者说索尼,他有小蜘蛛的改编权,当然可以挂着漫威的名头行事,但他不能说自己这角色作品属于漫威宇宙一样。想加入,想蹭概念热度? 就得曼恩传媒点头。
......
办公室里。
被叫来的约瑟夫看完剧本? 听完老板的拍摄思路? 淡定点头。
在他看来? 这事并不难,无非谈妥条件四字。
因为别看改编权一直在福克斯手上? 但这个项目的盈利率并不高,至少福克斯并不觉得这个题材投拍很值。
前面我们就说过? 以前拍猩猩耗费功夫也没啥神韵? 完全是靠噱头赚钱,辛苦发行能得到的回报一直不多,这里面的付出期待本身就是一门制片学问。
一家制片厂花了大几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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