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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年县通往咸阳的官道上,一前两后来了三个人。
为首者是个白面书生,年纪不大,器宇轩昂,手拿蒲扇,不停地扇来扇去,倒不是因为热,而是因为这样看起来比较有文凭,此人正是陈平。
上垂手是一个大脑袋,怀里揣了一把小片刀,他上阵一般不用自己的刀,而是用嘴,君子动口不动手,是他的座右铭,此人正是蒯彻。
下垂手是一个小脑袋,还特别尖,斜背百宝囊,腰缠九节鞭,他一般不跟别人动手,都是背地里下手,趁你不备,偷你点东西,此人正是阿牛。
“陈大人,有马不骑,干嘛走着去咸阳?”蒯彻疑惑地问道。
陈平呵呵一笑:“你喜欢有马,而我喜欢无马!”
蒯彻一愣,随即笑道:“陈大人腿上功夫好耶!”
“就是好耶!”阿牛附和道。
好你妹!
我这不是不会骑马吗。
要是我会,还用你俩在这给我指点。
就你俩还在我面前嘚瑟,一个偷鸡摸狗,一个靠嘴吃饭。
“生命在于运动!”陈平沉声道。
握了个大草!
你咋天天装逼?
装逼模式自动开启吗?
还嫌弃我们。
你也不咋滴。
贪财又好色。
好吃不过饺子,好玩不过嫂子,这是你的座右铭吧!
就你那点破事儿,我们都不好意思提!
天上掉娃娃,丢人!
“陈大人所言极是!”
蒯彻一旁夸赞道,你道蒯彻马屁为何拍的这么好,因为人家是骑马行家,专业拍马。
你自称伯乐,我也不管谁是千里马,反正我蒯彻就爱骑马。
“陈大人谦虚了,虽然你骑马不行,不过有我在,咱俩可以骑一匹马,我坐你后面,抱着你,我活好。”蒯彻洋洋得意的说道。
陈平鸡皮疙瘩掉了一地,他有点担心。
“你说这话,有没有考虑过马的感受?”
“考虑那畜生干啥?有马总比无马快。”
陈平看了一眼满面红光的蒯彻,这小子又胖了。
“不瘦十斤,不准骑马!”
阿牛在一旁忍不住偷乐,这俩人真能扯淡。
不就是骑兵和步兵吗,多大个事儿,你跟陈大人争辩个啥,人家最后一声命令直接噎的你哑口无言。
万年县到咸阳坐马车也就一天的的功夫,步行的话得两三天。
三人走得又困又饿,眼看天就要黑了,得赶紧找一个客栈休息。
前面不远,有一个大镇子,这里是通往咸阳的必经之路。
镇子上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热闹非凡。
这可真是个好地方啊,进可直达咸阳,退可分散四方。
陈平一边看,一边给他们两个讲解这里的风土人情。
听的二人直挑大拇指称赞。
“陈大人学富五车,怪不得不骑马,这么重,不得把马累死!”
镇子中间有一座大客栈,三丈多长的幌子上写了四个大字,逍遥客栈。
前店后院,管吃管住。
这个陈平熟悉,从门口路过很多次。
但是来去匆匆,还真没进去过。
既然这次有时间,那就进去吧!
虽然镇子上有很多客栈,但是只有逍遥客栈最大,也最逍遥,有钱人谁不愿住好的客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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