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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东南第一女杰心里已经开始盘算了,一会要不要顺便再问他一点别的东西呢?
比如说,喜欢哪个女孩子啊,喜欢哪个女孩子拉,喜欢哪个女孩子拉……
看到秦孤月装模作样地品了一阵酒,千寻雪终于有一点耐不住了。
“孤月少爷,现在可以说了吧?”
“很简单……”秦孤月扣起手指,在酒杯上弹了一下,听着青铜器清脆的声音说道:“提高农民和工匠的待遇,让商人的收入与他们基本持平……然后限制商人的一些权利就可以了。”
“这怎么说?”千寻雪不解地问道。
“只要在落城经商的商人,虽然可以享受税收的优惠,但却要受到条例的约束……”秦孤月似乎是早已想好了一般,眯着眼睛,沉醉在晚风之中说道:“商人的子弟不可以做官,不允许穿名贵的服饰,出门不允许用马车……”
“这是不是太苛刻了一点?”千寻雪皱着眉头问道。
“是啊,是有点苛刻啊!”秦孤月此时如同恶作剧得逞一般笑了起来,继而说出了一句让千寻雪恨不得打秦孤月一拳的话:“如果不这样的话,如何能够让农人和工匠感觉自己虽然过得比商人苦,却比商人高贵呢?”
伪君子!
千寻雪这一拳差点就打在秦孤月的小腹上了,但是那一拳临到,还是一转变成了一掌,轻轻拍在了秦孤月的肚子上,千寻雪则是气鼓鼓地转过头去,自顾自地说道:“真是的,怎么有你这样的人?还好你还不是秦家家主,否则的话,云水山庄的人民,简直都不知道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你可以用欺骗的方式去麻木自己的人民呢……”
“那你有更好的办法吗?”秦孤月此时也是光棍得很,直接就在千寻雪对面的一张圈椅上坐了下来,跷着二郎腿问道:“有的时候,不知道,不明白反而比知道了,明白了要幸福,不是吗?”
“你……你这是歪理……”千寻雪急着争辩道。
其实秦孤月确实是有一点醉了,但若不是那一点醉意的话,以他的性格,绝对不会对着千寻雪说出刚才的一番话来,而事实也证明,他说对了!
《史略》记载,武烈三十七年至三十八年前后,东南之地兴起了由城主发起的“乐市”制度,由比中央少三到五分税收的优惠,吸引商人前往所在城市建立商行,进行贸易。
与乐市制度共生的还有“商贾令”,限制了商人的社会地位和可以享受的权利。
这样一来,大规模的商业活动并没有如王朝的统治者担忧的那样,造成大规模良田的荒芜,和手艺人放弃手艺去经商,反而与蓬勃发展的贸易相得益彰,甚至在东南的商业重镇都有农户代代务农,自觉不愿出去经商的事情。
东南之地之中,最为奇葩的一支就是落城了,以至于史书上都不得不这样描述道:
“最富为落城,毗陵洛水,市埠连绵百里,车水马龙,南来北往,连日不绝。”
只是乐市制的起源,则完全不可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