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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一大一小两位女士自然不会吸引夏夜之,吸引他的是后面十几米跟着的一个平头男人,对于他们这种人来说,只要见过一面说过两句话的人一生都不会忘记,何况还动过手?
这个男人不是别人,正是那天在北回归线骚扰maria,又差点行刺了周啸天的小混混,文华。
对于小混混之间的殴斗,他素来没有兴趣,假如文华是跟一堆人械斗,哪怕被捅个透心凉,他也没有半点兴趣,但是看他鬼鬼祟祟跟着两位女士,既然看到了,总不能不管。
正如前世夜鹰对他嘲讽——你永远都不是一个合格的执行者。
也许吧,但那有什么重要?
有些还不是宁愿做傻瓜?
夏夜之吊着文华的背影,穿过了两条巷子,拐出了繁华喧嚣的青年路,在这种地方做什么事的话,简直就是找倒霉,身为一个混混良好素养之一就是选择月黑风高地理的优越位置。
而两位女士对于身后跟着一个敢玩刀搏命的狂徒并不知情,仍处于悠然中,小女孩蹦蹦跳跳牵着年纪二十五六岁的女人的手时不时捡起地上掉落的东西,在女人面前比划什么,一脸甜蜜模样,夏夜之有些后悔,那天离开之时,他对周啸天说,希望他放文华一马,不要赶尽杀绝,看来周啸天果然够气度,这位商界骄子非但没有灭了文华,相反看他行走自如的样子,也没受多少罪。
一般的混混之间都是酒肉朋友,遇到为难便分道扬镳,都是今天脱下鞋,不知明天穿不穿的处境,能为朋友拔刀相助的真就不多,夏夜之正是亲眼见到文华为了一个典型的渣子以命搏命的举动后,有些触动,没想到还真是妇人之仁了。
幸好,今天遇上了这一幕。
自四年前那件事后,杀戮之心已经渐渐淡却的他再一次起了杀机,路过街摊的时候,夏夜之戴上风镜,买了一副擦车手套戴上,加快脚步进了胡同“万巷”。
这是一片繁华地带的老四合院,在如此富饶的地段也算是一道独特的风景线,东江城建局几次起草方案准备将这里拆迁,建一个大型的超市,和一座五星级宾馆,但是提了五次,都被市政府否决。
就是这样一条错综复杂连接纸醉金迷和破落之间的胡同,偶尔就会发生一两件罪案,没想到今天遇上了,夏夜之刚拐进胡同,便看到前方两个青年让走几个赶夜市回家的大婶后堵住了去路,接着不知从哪个路口,又出来两个,直接将两位女士卡在中间。
“行,还找了帮手!今天一起倒霉吧!”
夏夜之心里喃喃了一句。
那个小女孩已经发现了叼着烟留着怪异发型的青年们,不禁打了个颤像楔子一样钉在地上,“妈妈,有坏人!”
她吓得摇了摇头,一溜烟闪到女人身后,女人护着小女孩,颤声道:“你们要干什么?我报警!”
“嘿嘿!你报呀,你报呀!”
女人从包里刚掏出手机,摸索着的键盘,就被一个黄毛青年夺过去,“呦,诺基亚呀,就是有点旧了,算了,哥哥也不嫌弃!”
“你妈比的,一个手机你稀罕个蛋啊,钱呢,赶紧办事闪人!”
“哎,哎,老大,我这就弄!”黄毛对身旁头上有几块疥疮的矮胖子点头哈腰后,凶狠地捏住了女人的脸颊,“妈的,快把钱拿出来!”
“什么钱?”
“还给老子装?你身上那五万块钱呢?老子亲眼看见你在银行柜台上取的!”
“我……没钱……”
“还说没有?草,有没有!”黄毛在掏出一把刀,在女人脸上比划着,想吓唬她,可是却发现这个女人似乎看不到一样,不止如此,她的眼睛焦距混乱,根本没看自己。
“放了我妈妈,坏蛋……”
小女孩从女人身后跑出来,两手抓着黄毛的腰带,朝着他小腿迎面骨上踢了两脚,“快放开我妈妈,我妈妈看不见!”
黄毛腿上传来一股钻心的疼,一挥手,朝着小女孩侧脸反手一记耳光,“去你妈的,小兔崽子!”
咚——
小女孩打着旋跌出去,撞在垃圾桶上,顿时失声呜咽起来。
“别打我女儿,别打我女儿!”
女人双膝一软扑腾跪在黄毛面前,泪眼婆娑:“求你们放过她,她才六岁!”
“钱呢?臭婊子,钱呢,啊?”黄毛揪着女人的头发。
“那是我治眼睛的!”
“治你妈比,再治你能成了张柏芝?”黄毛啐了口,“行,先把小兔崽子的衣服扒了!”
“别,不要,好,我给,我给,要钱是吧……”女人啜泣着,显然平日就是一个逆来顺受的柔弱个性,急忙将死死抱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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