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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她既不是我的仇人,也没有欠我一文钱。杀她只是我的工作,所以我是一个杀手。
靠杀死别人养活自己,我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光彩,当然也不认为这值得炫耀。跟为生计忙碌的其他人一样,我得努力才能活的不比别人差。而离开了杀人,我别无他法。
到今年的重阳日,再喝一坛上好的女儿红后,我就四十岁了。对于一个杀手而言,已经足够老了。在山东老家,我已经购买了一块不小的田产,今年再做几单生意,我便能足够舒适的度过晚年了。有个女人陪着共度余生当然最好,还可以生几个孩子承欢膝下。唯一可惜的是,现在还不到时候。
至元十九年,冬,十二月九日。
大都。柴市刑场。
天阴,风寒。
忽必烈立于楼台之上,在群臣的围绕之中,面无表情眺望前方。只见远处柴市之中,一白衣剑客口中曼声长吟,手下利剑如光。光芒闪动之间,血雨纷飞,硬是从几乎无穷无尽的卫士包围之中杀出一条血路,直奔街心而去。
孛罗眼见如此情状,不由暗自心惊,略略前趋几步,俯首恭声道:“陛下,怯薛军似乎被暂夺其志,为防万一,不如且将文贼收押。”
忽必烈的一双虎目自方才起便一直似睁似闭,直到听闻他的宰相谏言,虎目之中瞬间闪过一丝凌厉的神采。但是却对谏言不置可否,略微有些随意的评价道:“不料南人之中竟也有如此豪杰之士。当收归国朝,为朕所用!传令诸军,不可施以暗箭,为朕生擒之!”
孛罗闻言一怔,当下有些膛然。却没听到忽必烈的低声轻叹:“为一文天祥,南人奈何以至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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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
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
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
皇路当清夷,含和吐明庭。
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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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此耿耿在,仰视浮云白。
悠悠我心悲,苍天曷有极。
哲人日已远,典刑在夙昔。
风檐展书读,古道照颜色。
这里是“死地”。
有形的黑暗将这片土地隔绝起来,向人们炫示着邪恶的威力。而在黑暗之中,浓雾不停涌动翻滚着,由于寒冷的缘故,这一切进行的相当缓慢。人类中有头脑的勇士从来不会靠接近这里来证明自己的胆识,即使有几个头脑过于简单的醉汉贸然来访,闻到漂浮在周围的腥臭和危险,十分醉意也会消了八分,猛扇自己两记耳光后仓皇逃跑了。
这里是“死地”。
(ps:老规矩,2点过后修改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