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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这里呀。我花这么高的价钱盘下这里来,总不能赔了。”
第二天广州佬兴致勃勃的陪着杜月笙去市政厅登了记,将营业执照上的产权人变成了袁珊宝的名字。交接完成之后,袁珊宝立刻就要动手大干一场,却被杜月笙劝住了。
“不着急不着急,不差这几天的功夫,时机还没到呢。”,杜月笙笑嘻嘻的,真的是不着急。他要等一等黄金荣,黄金荣要是不动黄楚九,那他接过码头之后也只能跟广州佬一样死样活气的混日子,要想搞出点什么名堂,这黄楚九肯定要给他下绊子。只要黄金荣动了起来,黄楚九可就顾不上跟他怄气了。
杜月笙一边把意思告诉张啸林,催他赶紧给黄金荣做思想工作。另一个,他要用这闲暇的几天办点儿私事。
华洋宾馆,这是附近的一处风景线。因为除开租界,这里算是最有西洋味的宾馆了。这里的服务生都是马甲领结,彬彬有礼。偶尔几个,还能说一口英语。在民国初年,这挺能唬人。
今天早上,这里来了一个西装革履的年轻人,正是我们的杜月笙。他戴着圆礼帽,手上拎着一口大箱子,一副远道而来的模样。
“我要住三楼的三零二房间。”,杜月笙老熟客一样的要个房间。因为手下们早在半个多月前就给他打听明白了,孟小冬住在三零三,而这两个房间,恰恰是相邻的。
可搬进去之后,他才发现孟小冬根本不在这儿。在他付了两块钱小费之后,服务生才告诉他孟小冬早在一星期前就搬走了:“余叔岩一回北京,孟小冬就走啦。”
于是杜月笙赶紧退了房,又心急火燎的赶往西里弄三十五号。这宅子在当地大大有名,因为里面住着两个京剧名角儿。第一个就是成名已久的孟鸿群,第二个就是他的女儿,刚刚开始走红的孟小冬——那个杜月笙牵肠挂肚的女人。
孟宅的门半开着,虚掩着,杜月笙从缝隙里向内张望。太好了,孟小冬正在院子里。居家简单点,她没穿旗袍,而是穿了一件松垮垮的白色连衣裙。在她身边,还站着一个女孩,跟她差不多大。
“思远叔老糊涂啦——”,她叽叽咯咯的跟旁边一个跟她差不多大的女孩比划着:“他跟爸爸建议要给我找个人陪我出去演出呢。按照他的话说,平时拎行李,关键时候挡,挡——”
“挡花痴。”,那女孩把孟小冬没好意思说出来的话给说出来了:“咱们女孩子唱戏就这样,但凡能红点儿,就有‘花痴’。”
“人家是戏迷啦,不是花痴。”,孟小冬嘿嘿一笑:“被我爸爸说了一顿。”,然后她叹一口气:“我刚找到老师,老师就又走了。我要去北京,我要去找老师学戏!”
“别发梦了。”,那女孩宽慰她:“孟伯伯不是说了吗?他小时候倒仓没倒好,嗓子受了影响。年轻不觉得,越老声音就越潮。他很少登台了,家里就指着你挣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