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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雷大公子风搔京城的时候,都是以时尚为品味,以奢华当气质的。
但是进了地狱训练营,这一切都成了负累,他现在追求的是简单,一支短枪,一把军棱刺,还有一把瑞士多功能军刀,整个人轻轻松松的走进了森林,因为雷正阳很明白,在森林这种复杂的环境里,武器已经不是最重要的。
野战分为很多种,但森林里绝对是最为特殊的一种,何况这片森林还是原始的,意外的状况,绝对是不断出现的。
经历了这么久的训练,经历了毒窟与各种环境的适应,他很明白,想活着还得靠自己,别人都不值得信任,哪怕是送他一串手链保佑他的二号教官。
雷正阳记得两个数字,三十六与二十四。
对这片森林来说,他是闯入者,而狙击手与陷阱却是守株待兔,等着他自投罗网,所以他没有像平曰的那样冲动,就在进入森林没有多久的时候,他宿营了,找了一个看上去很干净的古树杈,倒着就睡。
除了恶狼与恶虎,雷正阳并不担心什么毒蛇毒虫之类的东西,因为他已经具有毒素的调节能力,一般的毒对他是无效的。
入夜了,雷正阳昂头看着天色一片漆黑,整个原始森林里安静得可怕,除了偶而不经意掠过的风声,这里似乎什么也没有,这个时候雷正阳却行动了。
森林里有陷阱与狙击手,对付陷阱当然是白天好,但是对付狙击手,却是晚上最安全,两者相较,雷正阳还是选择了后者。
前者的陷阱是死的,只要小心一些,不会有太大的问题,而狙击手是活的,稍有不慎,他就可能被一枪毙命,绝对不会有人来救他。
再说经历了杀戮之后,雷正阳发现身体敏锐敏感了很多,不仅可以感应到四周的危险,还可以用最快,最合适的方式,逃避这些危险,这被他称之为第六感。
一号教官说过,杀死或者逃脱都算成功,所以不是在万不得已之下,雷正阳并不想杀人,决定安静的来,安静的离开,杀人固然有一种快感,但也要很小心不要被人杀,不然就是一件人生惨事了。
第一夜,雷正阳破坏了三个很危险的陷阱,并不是他吃了闲得慌,而是这三个陷阱被他触动了,不破不行,至于另外两个被他事先探测到的陷阱,雷正阳没有动它,就看哪只可怜的野兽,不小心成为牺牲品了。
陷阱设置得很简单,但也很巧妙,或者中了也不会立刻要人姓命,但绝对会让人失去战斗力,在这种原始森林里失去战斗力,不要说这么多狙击枪对着你,光是那些野兽,就会把你当成可口的美食,吞得连骨头也不剩。
当然了,破了三个陷阱,雷正阳也趁机学习了一番,以前纨绔人生的时候,什么事都有手下的狗头军师考虑,然后提出解决的办法,他只需要开开口吩咐一声,就自然有人去办,不像现在,所有的事,都需要自己去亲力亲为。
在生与死面前,脑子动得特别的快,只要能活着,也没有人犯贱,非得寻死不是。
天色一亮,原始森林里升成了淡淡的雾烟,太阳照不到林中,但是偶而还是有些光线的,疲惫累了一天的雷正阳窜入一颗合抱的枯树上,从树杈处钻了进去,虽然里面仅仅堪藏一个身体,但只要能安全的休息,就算是站着,雷正阳也觉得是一种福气。
闭上了眼睛,停止一切的思索,这也是休息恢复体力的一种方式。
突然间,一抹异响传入了雷正阳的脑海。
那是轻微“嚓”的一声,像是一只脚不小心踩断了一根地下的小枯枝,如果不细心,都不会注意到,雷正阳眼一睁,沉住了呼吸,他鼻间感应到了人的气息,这绝对不会是野兽的脚步。
透过小指头般的小洞,雷正阳看到一个绿衣绿帽,甚至连脸都喷成绿色的狙击手,正在缓步的前行,身形微微的弯曲,手里端着一枝上膛的远射步枪,不注意,还真是很难发现他的身形,因为从头到脚,这个家伙就是绿色,钻入绿色的森林里,绝对融入其中,转眼不见。
这会儿,他凝神注意着四周的动静,没有察觉到任何的声音,就一下子钻进了枯树旁的一片灌木丛中,然后轻轻的松了口气,取下了腰间的通话器呼叫道:“呼叫猎鹰,呼叫猎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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