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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进了!”
我们笑着。我们大叫着。我们欢呼、雀跃。我们全家人都聚在自家的小房子里收听着比赛实况,就跟巴西全国的其他人家一样。
300英里外的里约热内卢,在热情喧嚣的家乡人民面前,强大的巴西正在世界杯决赛中对阵弱小的乌拉圭。下半场开始后2分钟,巴西前锋弗里亚卡摆脱一名防守队员,送出一记锐利的低平球,越过守门员,打进了球网。
巴西1,乌拉圭0。
这进球真漂亮——即便我们无法目睹,也是如此。我们这个小城镇上没有电视机,其实,巴西的第一个电视台就是在1950年世界杯时才建立的,但是只有在里约才能收看。所以,对我们而言,对大多数巴西人而言,就只能通过电台收听比赛了。我们家有一台大收音机,四方形的机身,圆形旋钮,还有v形的天线,就放在客厅的角落里。而现在我们正在它的旁边,疯狂地跳着、欢呼着、高叫着。
那时我9岁。但现在我仍记着那种感觉:欢快、自豪,我最爱的两个事物——足球和巴西——正与胜利结合在一起,这是全世界最美好的事了。我记得当时母亲舒适的微笑,还有父亲,我的偶像,那几年他一直因自己的足球梦破灭而忧虑不安,也突然焕发了青春,他拥抱着来家里听球赛的朋友,欢喜若狂。
这种快乐,持续了19分钟。
当时的我,跟数百万巴西人一样,尚未学到人生的教训——在人生中,跟在球赛中一样,终场哨声响起之前,没有什么事是肯定的。
啊,当时的我们又怎么可能知道这个道理呢?我们都是年轻人,在一个年轻的国家,热爱着一个“年轻”的体育项目。
我们的旅程才刚刚开始。
1950年7月16日,每个巴西人都记得这一天,它就像亲人离世一样永远铭刻在我们心头。而在此之前,很难想象有东西能将这个国家聚拢在一起。
当时的巴西国民因各种因素而难以凝聚,巨大的国土面积即是其一。我们这个小城镇——巴鲁,位于圣保罗州的高原上,似乎与魅力非凡的海滨首都、本届世界杯决赛地点的里约有着天壤之别。里约意味着桑巴舞、热带气候和比基尼女郎——这是大多数外国人对巴西的印象。而巴鲁,在比赛那天冷得吓人,母亲只好把厨房的炉子点着了——这是件很奢侈的事,但母亲觉得这样能提升客厅里的温度,不至于让前来听球赛的客人们冻死。
如果身在巴鲁都感觉距离里约是如此偏远,那么那些在亚马孙平原、广阔的潘塔纳尔湿地或东北部干旱的岩石地区的人们什么感觉就不难想象了。巴西的国土面积比美国本土要大一些,而在当时,人们感觉巴西要大得多。当时极其富有的人才买得起汽车,而全巴西都几乎找不到可供汽车行驶的铺面道路。到家乡外面看一看——这只是一个只有少数幸运儿可能实现的梦想。我15岁才看到大海,更不用说见到身穿比基尼的女郎了。
事实上,地理因素只是造成巴西国民难以凝聚的因素之一。巴西,在某些方面来看是一个富饶的国度,黄金、石油、咖啡……资源丰富,而这个国家似乎同时具有两副面孔。里约的富翁和政客们住着巴黎风格的大厦,玩的是赛马,享受的是海滨度假。但在1950年巴西首次承办世界杯时,有一半的巴西人都吃不饱肚子,只有三分之一的人识字。我跟弟弟妹妹就属于那些赤着脚走路的那一半巴西人。这种不公平源自我们的政治、文化和历史,而到我为止,我们家脱离奴隶身份才刚刚三代人。
多年之后,在我退役之后,我见到了伟大的纳尔逊·曼德拉,在所有我获准会面的人当中——教皇、总统、国王、好莱坞影星等等,他给我的印象最为深刻。曼德拉对我说:“贝利,在南非,我们有太多人种,有太多语言。而在巴西,你们的资源那么富饶,还只说一种语言,葡萄牙语。为什么你的国家还是不富强?你们国家为什么不团结?”
当时我无法回答他的问题,现在也找不到确切的答案。但在我这一生中,在这73年时间里,我目睹到了进步。我知道我们会不断进步,因为我看到了它的开始。
是的,人们可以咒骂1950年7月16日这一天,只要他们喜欢。我能理解,因为我也这样做过。但在我记忆中,这是巴西人的心第一次凝聚在了一起。那一天,整个国家的人都围聚在收音机旁,一起欢呼,一起痛苦……第一次,整个国家心气相投。
那一天,我们开始发现足球的真正影响力。
我关于足球的最早的记忆,其实是街头临时拼凑的踢球游戏:低矮的砖房、坑坑洼洼的泥土路,进球,欢呼,在冷冷的空气里大口喘气。我们一踢就是几个小时,直到踢得脚疼,太阳下山,母亲叫我们回家。没有高档的球具,没有昂贵的球衣,只有一个球——或像球的某样东西。而这都无法掩盖这一运动的魅力。
我对足球的一切知识,最早来自我的父亲——若昂·拉莫斯·多·纳西门托。跟几乎每个巴西人一样,人们都记不住他的本名,而都叫他的绰号“唐丁霍”。
父亲出生于巴西的米纳斯吉拉斯州一个小镇,小镇的葡萄牙语本意为“大矿区”,因为在殖民时期这里曾发现了大量金矿。父亲与母亲塞莱斯特相识时,他仍在服兵役;母亲那时还在上学。他们结婚时母亲15岁,16岁时就怀上了我。他们给我取名叫“埃德森”,为的是纪念托马斯·爱迪生,因为在我出生的1940年,电灯刚刚出现在我们的小镇上。父母对其深为震撼,就决定以他的名字给我取名,以此来向他表示敬意。结果却是,他们漏掉了名字中的一个字母;但我还是很喜欢这个名字的。
父亲认真对待服兵役这件事,但他真正热爱的是足球。他身高约1.83米,身材比一般巴西人都要强壮,在他那个年代尤其如此,并且,他的球技非常好。他高高跃起,头球得分的能力很强,曾经在一场比赛中攻入5个头球。到现在为止,这仍是一项全国纪录。多年之后人们会夸张地说——贝利在巴西唯一没有打破的纪录就是他父亲保持的!
这不是巧合。我相信,父亲本能成为巴西足球史上的伟人之一,但他没有得到证明自己的机会。
我出生的时候,父亲正在米纳斯吉拉斯州一个名叫“trêscoracoes”(特雷斯科拉松伊斯)——意为“三颗心脏”的小镇参加半职业联赛。说实话,他们的境况很不好,因为只有少数几个精英俱乐部的薪水还算不错,其他大部分俱乐部都穷得叮当响。所以,足球运动员总背着一种耻辱,就像舞蹈家、艺术家等职业——其从业者追逐的是热情,而非金钱回报。我们家在不同的城镇间漂泊,父亲在哪里踢球,我们就搬到哪里。曾经有一年的时间,我们全家住在一个旅馆里——那种与豪华毫不沾边的旅馆,后来我们常常将其当成笑料,说那是个供球员和差旅商人、流浪汉落脚的零星级酒店。
1942年,就在我2岁生日之前,似乎所有的付出终于有了回报。父亲迎来了事业的转机,他被米内罗竞技俱乐部——米纳斯吉拉斯州最大、最有钱的俱乐部招入麾下。父亲终于找到了一份既能踢球又能养活我们全家的工作,甚至能使家庭迈入小康的行列。那时父亲25岁,他的辉煌前程才刚刚开始。但是,就在他的首场比赛中——对阵的是里约的圣克里斯托旺俱乐部,当父亲全速与对方一位名叫奥古斯托的后卫撞在一起时,灾难发生了。
奥古斯托没什么大碍,他康复之后继续踢球。但父亲那时正处在巅峰时期,却灾难性地伤了膝盖——韧带,或许是半月板。我说“或许”,是因为当时没有核磁共振对其进行细致检查;事实上,当时的巴西,连运动医学都没有。我们不知道他伤在哪里,也不知道该如何治疗。我们只知道在伤处敷上冰袋,抬高它,听天由命。不消说,父亲的膝伤再也没有痊愈。
因为无法再度出场比赛,父亲很快就被俱乐部解雇,回到了特雷斯科拉松伊斯的家里。父亲从此就靠打短工挣钱,家里的生计常常难以为继。
即便是在境况最好的时候,家里的生活也很艰难,现在父亲回到了家里,养着膝盖,希望它能痊愈,从而能够再次返回米内罗竞技或者其他赚钱的俱乐部里踢球。我理解他这样做的原因,他认为这是能给家人像样的生活的最佳途径。但是,因为他不再踢球,家里就几乎没有了收入,而在上世纪40年代的巴西,又没有任何社会保障体系。更严峻的是,家里又多了两张吃饭的嘴——我的弟弟雅伊尔、妹妹玛利亚·露西亚又出生了。另外,祖母安博罗西娜、舅舅豪尔赫也搬来与我们同住。
我们兄妹几个都穿着二手衣服,有时候甚至是穿用装麦子的麻袋改成的衣服,也没有钱买鞋。有时候,家里仅有的食物就是面包加上一片香蕉,有时则是舅舅从工作的杂货店里带回家的大米和豆子。而与很多巴西人相比,我们已经算是幸运的了,因为我们从未挨饿。并且,家里的房子还算宽敞,全家人并未住在贫民窟(用巴西话说,是favela)里。但是房子的屋顶漏水,一下雨就满地是水。全家人始终是在提心吊胆地过日子,因为大家——包括两个小孩子在内——都不知道下一顿饭从何而来。任何经历过这种贫困的人都有这种体会,这是一种忐忑、一种恐惧,一旦进到你的骨头里,就永远摆脱不掉。说实话,时至今日,我有时候还有这种感觉。
搬到巴鲁之后,家里的境况稍稍有了好转。父亲在卡萨卢西塔尼亚商店找到一份工作,其老板正是巴鲁竞技俱乐部——bac——的老板,而bac是巴鲁两支半职业球队之一。周一到周五,父亲就在商店里干着跑腿打杂的活,煮咖啡、送咖啡、寄信等等。到了周末,他就是bac的明星中锋。
在球场上,父亲展现出了曾经一度让他接近成功的足球才华。他攻入了很多进球,1946年他带领bac得到了圣保罗州的半职业联赛冠军。他还有种非凡的魅力,即便经历了足球生涯的厄运,他仍保持优雅和勇气。巴鲁的每个人都认识他,喜欢他,而我也总被人认出是“唐丁霍的儿子”——这个称谓我从过去到现在都心感自豪。但家里的日子还是很难,我甚至曾经想过——如果不能为家里的饭桌上带来食物,名气管个什么用。
我曾经想过,为什么父亲不去学另一门技能,从事另一种职业。但是足球就是这么慷慨,又这么残酷。中了足球的魔咒,就永远没有脱身的时候。当父亲发现自己的梦想已近破灭,他就将自己的身心和梦想都放在了另一个人身上。
“啊,你觉得自己踢得很好了,嗯?”
我低头盯着双脚,笑着。
“踢这里。”他说着,指着家里墙上的一个点。
如果我踢出的球击中了目标,他就会咧嘴一笑,接着又沉下脸来。
“很好!换另一只脚!”
砰!
“用头顶!”
砰!
就这样,一连好几个小时的练习,有时直到夜晚,就我们两个人,我和他。这些都是足球的基本功:盘带,射门,传球。绝大多数的时候,我们都没有机会到镇上的球场里练习,就找块空地练起来:家里的小院子、外面的街道(即鲁宾斯·阿鲁达大街)都是我们练球的场地。有时候他给我讲自己比赛的经历,有时候则是给我演示学来的或自创的动作。偶尔他还会给我说起他的哥哥,父亲说,他哥哥是一个中场球员,得分能力比他还强,但在25岁就去世了——纳西门托家里又一个前途无量却中道夭折的惨剧。
大多数时候,我们就是在练球,学习足球的基本技能。回头想想,有些练习十分有趣,其中有一个就是将足球挂在树枝上,我一连几小时用头顶它。但跟父亲教我如何用头将球顶入球网的技术相比,那就是小儿科了。他会双手抱球,用它一遍遍砸我的前额,嘴里还说:“别眨眼!别眨眼!”他的观点是,要想把头球练好,首先就是在顶球时睁着眼睛。他甚至对我说,只要是在家里闲着没事,就要拿球自己砸自己的头。我听他的话,就这么做了,现在想想,当时的样子一定很滑稽。但是,很显然,父亲认为这种练习是非常重要的。他是对的,这种训练使我在职业生涯中获益匪浅。
除了头球,父亲还重点让我学会两种技能:一是在控球时将球控制得离身体越近越好;二是不管什么动作,双脚要做到同样好。
为什么他要重点强调这两个技能?也许是因为我们受到练习场地的限制——巴鲁的街道、后院、小巷等等。也许父亲意识到我瘦小的身材。成年后,我的身高只有1.70米,即便在那个时候,我的身高也算是比较矮小的。所以,跟父亲不同,我在球场上没有身体优势。如果我不能将对手撞开,不能比他们跳得更高,那我脚上的技巧就得比他们更好,我得学会将球变成身体的延伸。
说实话,父亲教我这些其实是冒着很大风险的,因为母亲很不愿意她的长子成为一个足球运动员。在母亲看来,足球就是一个死胡同,是一条通往贫困的道路。她是一个很坚强的女人,无微不至地照料着全家人。而当家里充斥着梦想家时,她肩上的担子就更重了。她想让我把空闲时间都用在学习上,用知识去改变命运。从过去到现在,她一直就像是坐在我们肩头的天使一样,总在鼓励我们去做正确的、高尚的、有益的事。她想让我们所有人过得更好。所以,开始那几年,每当她逮到我踢球,就会痛骂我一顿。有时候比这还厉害!
母亲良苦的用心阻挡不了父亲和我。她又能做什么呢?我们父子二人都中了足球的魔咒。随着时间推移,我们仍是在小院子里练球。母亲走到旁边,双手叉腰,听天由命般长叹道:“嗯,真好,又把你的大儿子拉进去了。等他吃不上饭的时候,可别跟我抱怨说后悔没让他学医、学法律!”
父亲则抱着她的腰,笑着答道:“别担心,塞莱斯特。等他把左脚练好,就什么都不用担心了。”
体育梦破灭的父母转而去训练自己的儿女重走自己的道路——这是司空见惯的事了,也常常伴随着风险。有的孩子厌恶这种期望所带来的压力,有的则是不堪承受压力而崩溃,有的孩子则再也不会去碰球。
我从未有过这种感觉。原因很简单:我爱足球。我喜欢脚上有球、脸上洒满阳光的感觉,还有队友间的友情、进球后全身过电一般的兴奋……但更重要的是,我喜欢跟父亲在一起。在我们练球的那些时间里,父亲绝不可能认为我有一天会因为踢球而变得出名、有钱,在那个年代,这种想法是绝无可能的。我想,他只是爱这项运动,并想把这种爱传给自己的儿子。
他做到了。我想说,我对足球的爱从未衰减过。它就在我的内心深处,就像宗教信仰或母语一样。父亲已经不在人世,但令我惊异的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仍无法将对足球的爱与对他的爱分割开来。
我这一生中,有幸在世界上近乎所有最好的球场里踢过球——里约的马拉卡纳球场、巴塞罗那的诺坎普球场,甚至还有纽约的洋基体育场。但我最早踢球的地方,还是神圣的“鲁宾斯·阿鲁达球场”——它其实根本不是一个球场,而是巴鲁老家门前的一条土路。邻居家的孩子们就是我最早的对手。我们把旧鞋当作球门,街边的房子就是球场界线(大多数时候是这样),若是一个大脚把路灯或窗玻璃踢碎了,我们就疯狂逃散;而我常常是受到指责的那个人,因为小镇上的人都知道,我是这群孩子里最迷恋足球的人。我想,这恐怕也是身为“唐丁霍的儿子”不利的一面吧。
我认为足球比其他任何运动项目都更能将人凝聚在一起,这一点在我们的街头足球中得到了印证。其他运动,如棒球、板球或美式橄榄球,都需要昂贵的器具或精心组织的球队;而对巴鲁这些贫穷、无组织的孩子来说,以上条件是遥不可及的。而足球,只需要一个球就行了。不论是1对1踢,还是11对11踢,获得的乐趣是一样的。在我们这个小区里,我几乎随时都能找到6或10个孩子一起踢球。我们的母亲就在近旁,她们能看护着我们避免出什么事。但在上世纪40年代,在这样的巴西小镇上,她们的担心根本没有必要——街上没有汽车,几乎没有暴力犯罪事件,并且,街坊四邻彼此都认识。所以,不论在什么时候,“鲁宾斯·阿鲁达球场”几乎总有球赛,除非裁判——我的母亲,把我们驱散。
足球的另一个好处就是,基本上任何人都能加入进来,不论是矮小还是高大,强壮还是瘦弱,只要会跑会踢,就能上场。所以,我们的街头球赛集结了五花八门的球员,每次比赛都像是联合国开大会:叙利亚人、葡萄牙人、意大利人、日本人,当然还有很多跟我一样的巴西黑人。
从这一点来看,巴鲁就是巴西的缩影,后者吸纳了来自世界各地的数百万移民。巴西就是一个大熔炉,其人口组成多种多样,几乎跟美国一样。外人大多不知道,圣保罗的日裔人口仅次于日本。巴鲁距离圣保罗有200多英里,其面积是圣保罗的百万分之一,但我们这里的移民同样很多,他们的祖辈最初都是在巴鲁小镇之外的咖啡种植园工作的人。我的邻居中,既有姓kamazuki的,又有姓haddad的,还有姓i的。足球让我们把彼此的差异置之脑后,有时候踢完球,我会去伙伴们家里,吃日式炒面、羊肉面饼或巴西豆米饭。在这个小小的地球村里,我种下了对其他文化着迷的种子,在其后的岁月里,我幸运地沉湎其中。
在小伙伴们中间,我踢球的热情最高,所以往往由我负责把大家分成两队。这是个很复杂的问题。为什么呢?嗯,不谦虚地说,父亲对我的训练已经开花结果,而这正是问题的所在。我所在的一方常常会以12:3或20:6的成绩碾压对方,别的孩子,甚至那些比我大的孩子都不愿跟我做对手。所以,开始的时候,为了保持大家的兴趣,我就不按人数分队,比如说,这边3个人,那边7个人,我则在那个人少的队伍里。但是这样还是不行,所以我就在上半场担任守门员,尽量保持双方的比分均衡,下半场才开始攻击。而幼年时担任守门员的这个决定给我的人生带来了一个奇怪的影响,并让我获得了那个全世界闻名的绰号。绰号在巴西是个很有趣的东西,几乎每个人都有绰号,有的人甚至有三四个。那时,我的绰号其实是“迪科”,家里人都这么叫我。我弟弟雅伊尔的绰号是“佐卡”,我们俩要是不踢球,就跟别的孩子到几个街区外的火车站玩,看那些来自圣保罗或别处的旅客,这是我们观看世界的窗口。其他日子里,我们就去铁路桥下的巴鲁河上钓鱼。我们买不起渔竿和钓鱼线,就借来圆形木框的纱窗,把鱼从水里捞上来。有时候,我们去巴鲁小镇外面的树林里玩,或者是从树上摘杧果和李子,或是打鸟。那里有一种名叫tiziu的鸟,而我的另一个外号就因此而来,因为它又小、又黑、又快!
我的童年其实并不都是快乐的时光,因为家里的经济状况不佳,我在7岁时就开始打零工了。舅舅豪尔赫借给我一点儿钱,我买了一套擦鞋工具——一个小盒子,几个鞋刷子,还有一条皮带用于挎着鞋盒走动。开始时,我给朋友们或家人擦鞋练习技术,熟练之后就到火车站给过往的旅客擦鞋。几年之后,我又去了一家鞋厂工作。还有一段时间里,我将街坊里一位叙利亚女人做的pastel——一种美味的油炸饺,常用碎牛肉、奶酪或棕榈芯做馅——送到小贩那里。他然后就去穿镇而过的3条铁路线中的一条近旁,把这些食物卖给旅客。
这些零工都挣不了多少钱,巴鲁是个穷地方,跟巴西其他地方一样。擦鞋的那段时间里我就发现,这里有太多擦鞋匠,但是鞋太少了。不论挣多挣少,我总是把钱交给母亲,她就用那些钱给家人买食物。家里稍稍宽裕的时候,母亲就会给我几枚硬币,让我去看戏。
还有学校。我在学校里的表现跟在球场上比起来就差得远了。我对足球的热情把我变成了一个冥顽不灵、桀骜不驯的学生。有时候,我会从教室里走出来,在院子里盘带一个纸团玩。为了让我遵守纪律,老师们对我用尽了方法——让我跪在一堆干豆子上,或是将纸揉成一团塞到我嘴里不让我上课时说话,有一位老师甚至让我面壁站着,双臂伸展,就像里约的耶稣基督雕塑一样。我记得有一次我惹了大麻烦:我爬到了老师的桌子底下看她的裙底……
时间长了,我对学校也厌倦了。可以做的事情有那么多,而我逃学的次数也越来越多。当时这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在上世纪40年代末,巴西的学龄孩子中只有三分之一上学,其中只有六分之一进了中学。话虽如此,这也不是个恰当的借口。很久之后,我为自己在校期间未能用心学习而后悔,为了弥补这一缺憾,我又付出了很多。
不论是好是坏,我都将大多数精力放在了球场上面。在这里我们无须考虑贫穷,无须考虑父母,也不必因以往的悲惨而耿耿于怀。在球场上,没有穷富之分,在这里,踢球就是一切。日复一日,我们在球场上交谈、呼吸、生活。我们当中很少有人知道,足球即将成为巴西有史以来最大盛事的主题。
那时跟现在一样,没有什么事情能像世界杯一样让所有人为之兴奋激动。每过4年,这项赛事都将世界各国聚在一起,在整整一个月的时间里比赛、庆祝、游行。它就像是一个盛大的聚会,整个星球都受邀参加。在过去56年时间里,我参加了每一届的世界杯,或者是作为球员,或者是作为球迷,或者是作为这项运动的“宣传大使”。以我的“权威”经验而言,再没有什么事情比世界杯更好了。当然,奥运会也很好,但在我看来,奥运会里的比赛项目太多了;而在世界杯上,只有足球——其*不断叠加,最终在决赛时到达顶点,那时一个新的世界王者横空出世。
现在的世界杯似乎已经成了一个雷打不动的习俗,但在1950年,世界杯首次踏上巴西土壤时,它还只是一个相对新颖的想法而已,并且它的根基并不牢固。第一届世界杯仅仅开始于20年前,在1930年。当时一位名叫儒勒斯·雷米特的法国人——当时的国际足联主席——决定为这项最受人欢迎的体育项目创立一个展示的平台。他的想法是,每4年将世界各国球队聚在一起同台竞技,时间就在每两届夏季奥运会中间,希望能够提高各国足球队的公众形象,并促进世界和谐。遗憾的是,当时只有男子世界杯,而在几十年之后才有人提出了一个极好的、姗姗来迟的主意,同样为女子足球举办世界杯比赛。
开始的几届世界杯,其参赛国可谓形形色色,有古巴、罗马尼亚、荷属东印度群岛(今印度尼西亚)等,还有像巴西、意大利这样的足球强国。世界杯的声望和观众人数逐届增长,到了1938年法国世界杯时,其球场已经大到可以容纳数万人。但当年的世界杯也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比赛前奥地利退出了比赛,因为在3个月前他们被德国吞并了。那一届的德国队招入了数名奥地利顶级球员,但他们第一轮就被淘汰了,而在巴黎球场进行的那场球赛,现场观众火药味十足,甚至往球场里扔瓶子。不幸的是,这种牵扯进政治因素的世界杯其后还有。
1年之后二战爆发,世界杯——跟很多别的活动一样——被长久搁置。1945年战争结束,但大多数欧洲国家饱受战火摧残,一心重建城市和工厂,很多年后人们才又想起该办一届全球足球比赛了。到了1950年,世界杯终于回来了,但国际足联需要一个国家来承办这场赛事,这个国家得是未被战火波及,并有能力建造球场及其他相应设施的,于是他们选中了巴西。
虽说有了主办国,但很多国家已经遍体鳞伤,无法派出球队到南美参赛。那时可不像现在能坐着喷气式客机出行,从欧洲到巴西需要30个小时的行程,中间还得在佛得角和累西腓等地中转。德国当时尚被盟军占领并一分为二,被禁止参赛。日本也是如此。苏格兰和土耳其在最后时刻退出了比赛。最终,欧洲这个南美之外足球力量最强的大洲只有6个国家参赛。这对他们而言是很不幸的一件事,但对巴西而言就是个天赐良机。我们仍盼着自己的首个世界杯冠军,它却总是跟我们擦肩而过。现在,竞争者少了,又是在自己家门口举办,我们怎么可能再让它从手边溜走?
在巴鲁,跟巴西的其他地方一样,我们都因世界杯而发起了烧;也许并不全是比赛的原因,而是我们都已经深信不疑——我们已经将世界冠军纳入囊中。那时我刚刚9岁,但早已懂事。“世界杯是我们的了!”我记得父亲在晚上收听收音机里播报的世界杯准备工作进展时,就这样一遍遍自信满满地说,“世界杯是我们的了,迪科!”
在小伙伴们中间,我们也讨论着赛后的庆祝和游行,还争论着谁要去看奖杯。我们一边在街头踢球,一边幻想自己就是世界冠军。事实上这件事非常怪异,因为不论我走到哪里,都找不到一个认为巴西可能得不到世界杯的人。
巴西焕发了新的能量,每个人都能感觉得到。人们走路似乎都在跳跃,想向全世界展示自己。即便是在巴鲁这样偏僻、与世界杯有关的仅仅是些风言风语的地方也是如此。我们这些在“鲁宾斯·阿鲁达球场”踢球的小孩也心潮澎湃,想做点大事表现一下。我们把往常的街球比赛升级,成立了“正儿八经”的球队,就像巴西国家队、父亲的bac球队一样。我们还想有真正的装备——球衣、球裤、鞋、袜子,当然,我们还需要一个比一团袜子更像样的足球。
但是有个问题:我们连1毛钱都没有。
我向大家建议说,或许我们可以把手里的足球贴画凑起来换钱。足球贴画在当时非常流行,就像现在的棒球卡一样,每张贴画上面都有一个球员照片,外加几句话的简介。我的想法是,大家把手里的贴画都拿出来,放在一本集邮簿里,主要收集的是里约和圣保罗的球队贴画,因为那样会更值钱。然后再找一个买家,将贴画换成一个真正的足球。
大家立刻就同意了我的提议,但这点钱距离我们的目标还差很远。一个名叫泽波多的小孩建议说,我们可以在马戏团和电影院里卖烤花生挣钱。啊,好主意!可是到哪里去弄花生呢?后来我们才发现,原来泽波多早就有了主意,他狡猾地笑了笑,说我们可以从铁路旁的仓库里偷一些。
听到这个主意,我们当中有几个孩子很不安。我记得母亲的严厉警告,她说偷窃是一种严重的罪恶。我能感到,其他小孩子也有同样的想法。但泽波多很善于游说,他说,不去偷仓库的话,可以到火车车皮里拿一些,毕竟,谁会在乎少了几包花生呢?
“还有,”他补充道,“谁不同意就是臭狗屎!”
好吧,我们反驳不了他,于是就战战兢兢地去了火车站。作为队伍的非正式领袖,我跟另一个孩子被大家推举出来,钻进车皮里去偷花生。我还心存疑虑,但……为了足球吧,我想。
进入车皮之后,我的脑中全是母亲的样子,她叉着手看着我们,摇着头,眼里全是谴责和悲哀。但是到了这一步,悔改也晚了。我们把麻布袋割开,花生就像潮水一样涌在地板上。我们疯狂地将花生装进衣服兜里,用衬衫兜起来,还装满了一个带来的锈铁桶。时间是如此漫长,终于,我们带着赃物跟其他孩子会合。我们快速地跑回家,一路上高兴地笑着、叫着,就像心上的一块石头落了地。
我们把花生烤熟,按计划将其卖出去,用得来的钱买了球裤。这些钱还不够买球衣的,而再次到火车站“碰运气”实在是个坏点子,于是,我们就降低标准,买了比赛背心。虽然袜子和鞋仍然没有着落,但我们已经很兴奋,无暇去考虑了。起初我们把自己的球队称为“descalsos”——意思是“赤脚者”;后来却发现,在巴鲁已经有好几个叫这个名字的球队了——当然,其名字的起源与我们一样。
后来我们把球队命名为“setedesetembro”,那是一个小镇的名字,而它又是因为巴西独立日——9月7日而得名。有了装备,又有两三个好球员,我们开始正儿八经把自己当一回事了。每场比赛之前,我们都会一本正经地排队入场——好吧,走上大街,就像父亲的球队所做的那样。我们跟近处的几个球队排好赛程,并且赢下了大部分比赛,有时候甚至是两位数的得分优势。踢球时,我花样百出,用头、用膝……有时候,我会狂笑着过人,突破对方倒霉的防守队员,然后破门得分。
一天晚上,父亲从杂货店下班回家,一副心绪烦乱的样子。晚饭过后,他说要跟我谈谈——单独谈谈。
“今天,我经过你跟朋友们踢球的地方,我看见你了。”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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