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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文学 www.74wx.cc,最快更新十二骷髅最新章节!

烧粮仓,难道他们不需要吃饭的吗。”

    余化成颤抖了一下,像是有些害怕的告诉我,蒙古人喜欢吃肉食,不喜欢吃米粮。对于他们而言,我们汉人就是两脚羊。他们会把我们杀死,血放干净。除了直接食用烤着吃外,多余的肉会切成肉片用盐煮熟,挂在寒风中彻底风干。

    肉片风干后,他们会趁着天气好有阳光的时候,再拿到太阳底下爆晒,直到一丝水分都没有,丢入巨大的石臼当中,捣成粉末。盛放到用牛皮囊做的袋子当中。一个体格健壮的大汉,彻底磨成粉后,只需一个小皮囊就盛放了。

    吃的时候用军盔接半盔水,挖上两勺人肉粉,就可以煮出香喷喷营养价值极高的肉汤。蒙古人行军打仗,一人背这么个小皮囊就可以吃上三个月,不但节省了护送军粮的人力,还提高了行军的速度。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心里在感叹蒙古人先进强大的同时,隐隐有一种悲愤。自古以来,少数民族就拿汉人当口粮,从没当过人。甚至说直到近代,曰本人还是不拿汉人当人,汉人到底得罪谁了?

    不过,我没有时间在这里悲愤抗议。此时不走,那就走不成了。我忙招呼了爪子龙等人,顾不得继续厮杀,匆匆忙忙的走下了城墙。

    肃州城失守已成定局,我可不想为西夏人尽忠陪葬。我一刀切开了一名蒙古士兵的喉咙,狰狞的把他拖进了民房内,迅速剥光了他的衣服。

    爪子龙等人马上效仿,短短几个呼吸后,我们五人摇身一变,成为了五个穿着皮甲的蒙古人。

    为了做到以假乱真,我们在死人身上擦了两把血抹在脸上。又咬着牙割了一排死去同胞的头颅挂在马匹上,骑上了战马。

    逃跑的路格外顺利,古人忠勇,哪里有我们这么奸诈的头脑。我们的脸上盔甲上都是血,明显经过了厮杀,马匹上又挂着敌人的头颅,谁能想到我们五人竟是鱼目混珠的奸细。

    我们有惊无险的逃离了肃州城,迅速向兴庆府挺进,我们要到那里和古尔伯勒津郭斡哈屯汇合,然后到秦州清水县,历史上成吉思汗丧命的地方,等着成吉思汗的出现。

    路上,牛铁板悄悄跟我说,当我们逃离肃州城的时候。他终于松了一口气。再在肃州城坚守下去。我们的探险人生就变成历史穿越小说了,我愕然,有些哭笑不得。

    不过,牛铁板的话并不是没有道理,这样也好,我们可不是为了来这里体验古代战争的。自从来到这个年代,发生了许多令人不解的事。

    我们身上的尸斑。莫名其妙的消失了。我体内的那具白色骷髅,也没在有过任何反应,这让我隐隐有些不安,却又无可奈何。

    我们一路风餐露宿,快马加鞭走了三天的路程,来到了一处山根下。

    我说:“今夜就在这山根下找个地方休息吧。”

    爪子龙等人点了点头。我们下马,牵着马匹往山脚下走。赫然发现,在山脚下有一个小小的村落。

    炊烟升起,正是傍晚开饭的时候,我们五人顿感饥肠辘辘。

    我敲开一户房门,一个老婆婆出现在我面前。我说:“老人家,我们路过此地,想要借宿一宿。不知能否提供个方便。”

    这老婆婆年纪有些大。老眼昏花。她揉了揉眼睛,定睛仔细一瞧。看清了我的模样,顿时惊恐的高呼道:“蒙古人来了,蒙古人来了…。”

    我这时才想起,我们一路上疯狂赶路,似乎忘记了还穿着蒙古人衣服呢。我忙道:“老人家,你误会了,我们不是蒙古兵,我们是汉人……”

    可人在惶恐的时候,是听不进别人说什么的。加上这老婆婆年纪大了,耳朵也不是很好使。我顿时有种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的感觉。

    村里的男女老少,听到蒙古人来了后,慌忙拿着刀叉冲了出来。他们看到我们只有五个人,以为我们是蒙古人的刺候,疯狂的向我们冲来,举起刀叉棍棒就袭向了我们。

    爪子龙原地凌空跃起,一脚踹飞了冲在最前面的一个健壮年轻人。高胖子举着狼牙棒用力一挥,震飞了无数棍棒刀叉。王二麻子则趁机抽出腰刀,架到了一个留着胡须,头发花白,像似村长的老头子脖子上。

    我大吼道:“都住手,谁再敢动就杀了他。”

    那些村民投鼠忌器,顿时停止了攻击,恨恨的望着我们。我清了清喉咙道:“这是一场误会,我们是肃州城的官兵,肃州城失守,我们被迫换了蒙古人的衣服逃到了这里。”

    那被王二麻子挟持的老头颇有胆识,像是见过大世面,他一把推开了脖子上的长刀,大步走到我面前道:“可有凭证。”

    我想了想,从怀中掏出一块腰牌递给了这个老头。这块腰牌是大将军赐下,用来证明身份的,没想到这时候有了用处。

    老头端详了半天,让村民们收起了武器。他把我们带到了一处山洞中,又让人送来了材火。

    他说:“肃州城失守,蒙古人肯定会直捣黄龙,杀上兴庆府。这里已经不安全了,他要带领村民逃到大山里躲一阵子。”

    我说:“老人家,看你学识不凡,为何久居此地。”

    老人家叹了口气,他和我说,他姓余,本是南宋的一名官员,因朝廷**,他万念俱灰,带着家人来到了这。

    我和余老拉了会家常,他的儿媳妇领着着一个健壮的男孩,拿了一些地瓜玉米走了进来。

    乱世当中,穷人有口吃的就不错了。这些粗粮虽然吃多了上火,但好歹可以果腹。我忙感谢了余老一番。

    余老和我说太客气了,我们为国拼命,他们理应给我们提供吃的。

    我笑了笑,问余老他这孙子叫什么名字,余老告诉我,叫余玠。

    我听后大惊,难道是南宋著名的抗蒙英雄余玠。

    我仔细打量着余玠,发现这个孩子长得腰宽体阔,眉清目秀,双眼炯炯有神,一看就不是凡人。

    我走到他身旁说道:“我稍微懂得一点相术,我观你面相,将来必是名震天下的大将军。但切忌,1253年是你的大凶之年,宁可拥兵自立,千万不可回朝。”

    古人愚忠,我的话难免有些耸人听闻。余老闻后大惊,余玠则眨了眨眼睛,似是有些不解。

    我叹了口气,受人滴水之恩,理当涌泉相报。可历史无法改变,我能做的只有这些,一切只能看天意了。

    我们生了把火,煮了点热水,把玉米地瓜用木棍串起,架在火上烤。不一会,香味弥漫,我们三两下把这些食物吃进肚中,勉强吃了个半饱,躺在铺满干草的地上,沉沉睡去。

    睡到半夜,我有点尿急,起身披了件衣服,出去上厕所,突然发现外面有火把的亮光,顿时好奇的走了出去。

    我躲在一棵大树后面,赫然看到余老正和村里的一些年轻人手拿菜刀棍棒,站在丛林中。

    余玠问道:“爷爷,我看那些人不像坏人,我们为什么要痛下杀手啊。”

    余老道:“你懂什么,这些人穿着蒙古人服装,本就令人生疑。嘴里又说着大逆不道的言语,不忠不义,无君无父,八成不是什么好东西。”

    “可是爷爷…”余玠的话尚未说完,即被余老打断。余老挥了挥手道:“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不用再替那些人求情了。待他们再睡熟一会,我们冲进去,乱刀把他们杀死。”

    人心险恶,即使朝夕相处的人,都有不为人知的一面。我的心瞬间冰冷,跌到了低谷,颤抖不已。

    没想到,我那一番善意的言语,竟然给自己招来了杀身之祸,历史果然无法改变。妄想改变历史的人,不会有好下场的。可是….历史若真的无法改变,我们为什么出现在这里?

    我抬起头,望了望天空,今夜月黑风高,还真是杀人放火的好时候啊。(未完待续。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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