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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时间的尽头你定会看见我
唱着歌在等你微笑着
就算我最后碎成粉末也有你为我而活
只要我还能被你记得我就是不朽的
。。。。。。。”
【词:文雅】
洛可停下了手头上的活,看向那个歌手。
很颓废的样子,头发很长,连眼睛都盖住了,此刻低着头边谈着吉他边唱着,很淡定,似乎完全投入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不在意有没有人往他的吉他包里投钱。
洛可忍不住想起一年前,自己遇到的一个男孩。
那个男孩跟她差不多年纪,高高瘦瘦的,她是摆摊结束回家的时候,碰到了他。
那时候几个人围着他暴打,她一开始被吓住了,下一刻,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大叫了一声,
“警察叔叔,这边有人打架!”
那几个人先是一愣,转头看了她一眼,那时候她头转到另一个方向手指着他们的方向,还大声叫道——
“就在这里!”
那几个人啐骂了一口后,就朝着另一个方向跑了。
洛可当时一下子就瘫坐在地上了。
还好那几个人上当了,不然连她一起揍了,然后再来一个先奸后杀,抛尸荒野,她就比窦娥还冤了。
她就是爱管闲事,这个毛病怎么也改不回来。
等到她晃过神来,想着自己还不赶紧跑,在这里等着那些人察觉到不对劲,跑回来修理她吗?
她刚要背上袋子就感觉到一道黑影投射下来,吓得心脏差点停止跳动地抬起头看向那道黑影。
背着光还是看不到,只见对方瘦瘦高高的,想着应该是刚才那个被打的人,顿时就松了一口气。
“你很爱管闲事!”对方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呲之以鼻地说到。
洛可一下子就怒了,跳了起来。
“要不是看到你这个家伙快要被打死了,我才不会管你呢,早知道你这么忘恩负义,我才懒得管你。哼!”洛可抓起袋子就朝着自己住的方向走去。
走了不知多远,洛可才发现那个家伙一直跟在自己身后。
“你到底想要干什么?我承认我多管闲事了,行不?你不要一直跟着我,行不?”洛可转过身来,一脸无奈地对对方说道。
对方不说话,只是停住了脚步,静静地看着她。
洛可只好继续往前走,结果那个人又跟上了,她停了下来,他也跟着停了下来。
“你想抢劫吗?我跟你说,我比你还穷,这袋子里装的全部都是一些不值几毛钱的小手工,我一个晚上,也就只只能卖出去几个,你抢了也没用。”洛可叽里呱啦地说到,打算动之以情晓之以义地解决危机。
对方还是不说话。
“靠,你到底想怎么样?直接说好了,不要一直跟着我!”洛可终于忍无可忍了。
“我没有地方可以去。”对方终于开口了。
洛可这才注意到,这个家伙还穿着校服,而且声音就像那种处于青春期要变声的沙哑。
“什么意思?你不会想跟我一起回去吧!”
对方又不说话了,算是默认了。
“我那里没有地方可以给你住,我自己也是租的。你跟我一起回去也没有用。再说我根本就不认识你,要不你去找警察叔叔吧,警察局也许可以收留你?”洛可一副跟对方商量的好语气。
但很快她就觉得自己后半句怎么听起来有些别扭。
是好人是正常人,谁愿意让警察局来收留啊!
又不是作奸犯科了。
最后,洛可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多管闲事的毛病又发作了,还真的收留了这个家伙一个晚上。
她累得半死还要找创口贴找酒精棉签等帮那个家伙处理伤口。
等给那个家伙处理脸上的伤的时候,她才看到这个家伙的庐山真面目,刚才听声音也只是怀疑他还小,现在看到脸,才确
定这个家伙根本就是未成年人嘛,即使身高像竹竿一样,估计有一米七多了吧!
“你叫什么?几岁了?在哪里上学?为什么不回家?为什么学着别人离家出走?为什么。。。。。。”洛可一边帮他消毒一边说到。
“好痛!”对方避开了脸,一脸纠结地呻吟到,根本不打算回答洛可的话。
“消毒当然会痛,忍一下就好了,你看你这张脸要是不保护好,早晚破相了!”
“破相就破相我又无所谓。”对方哼了一声不屑地说到,下一刻就又痛呼出声了。
“不要吵,隔壁还有舍友要睡觉。”洛可瞪了他一眼后,训到,并没有停下擦拭的动作。
等都处理好了,创口贴也贴好了,洛可觉得自己累得都要散架了。
“沙发椅借你躺一个晚上,我要睡了,明天我还要上班!”洛可翻出了一件厚的大衣递给他并说到。
“我睡不习惯沙发。”
“寄人篱下就不要挑了。”洛可说完出去洗了一下脸后,准备睡觉了。
看到那个家伙手长脚长地窝在沙发上,很可怜的样子。
于是又心软了,推了推他有些凶巴巴地说到,
“床让给你睡吧,不过不准弄脏了!”
后来洛可就和衣窝在沙发上睡了一晚,第二天就落枕了。
看到那个男孩还在睡,也就没有吵醒他,只是拿着张纸,写了几句话,贴在了门上了。
然后梳洗好,换了套衣服就去上班了。
等到她回来的时候,屋里堆了很多吃的。
那个男孩正端着一桶方便面,在她的床上津津有味地吃着。
洛可气得差点跳了起来。
“不要在我的床.上吃东西!”
再后来,那个男孩就消失了,她的生活恢复了平静,又过了几天,她搬家了。
因为找到了更便宜的出租屋,也就是现在住的地方了。
低头继续做着手工。
有几个下班回家的人,问了价格,最后看了看又走了。
其中有一个挑了很久,最后问她一个一块可以卖吗?
“不行哦,我这个材料都不只一块钱哦,您看我还要一个个做的,您要的话,一个算你两块五!”
“这么贵,不要了!”对方说完,起身走了。
洛可只好将东西一个个摆回去。
小本生意有时候也不好做。
不管你卖多少,即使亏本了,总有人会觉得贵的。
久了,也就习惯了。
看了一下时间,也快十一点了。
她就开始收拾了东西,准备回去了。
拎着袋子,扛在肩上,她走到对面,在那个歌手的吉他包里,放下了一块硬币。
然后就朝着出口走去。
她将袋子放在自行车的后座绑好,牵出来,就要骑上的时候,才注意到一旁站着一个人背着吉此刻正看着她,似乎在等她。
她吓了一跳,然后嗫嗫地问到,
“你有事吗?”
“你搬家了怎么不先说一声?”
“呃?”洛可在想着这个人是不是有病?
她什么时候搬家了,她在那里都住了快一年了。
而且她也根本不认识面前的这个人。
就在她打算不搭理这个家伙的时候,突然想到,然后再次转过头看向对方,有些不可思议地笑着说到,
“是你?你不跟人打架,改行唱歌啦?”
“不打算继续装作不认识了?”对方轻哼了一声说到。
“我刚才还真的没认出来,你比以前还高呢,头发也变得这么长了,就像——”没好意思说流浪汉,就临时改了一个词,“文艺青年一样!”
洛可说完牵出了自行车。
“我要回去了,很晚了,你也早点回去吧!”
“你现在住哪?”
“你不会又要我收留你吧!跟你说实话,我现在的屋子小得只容得下一张单人床,还真的没有地方可以让你睡的。”洛可实话实说。
“我又没有要你收留我,我只是要知道你住哪里!”对方白了洛可一眼说到。
“那你问我住哪里做什么?”洛可立刻反问到。
“笨蛋,不然我怎么找你!”对方一副很想掐死洛可的表情。
“你没事找我做什么?”
后来,洛可一直在反省自己跟凌霄的孽缘。
如果她不多管闲事,就不会一时好心救了凌隽。
如果她没有救了凌霄,这个从小就缺乏母爱的家伙就不会那么信任她,一直喜欢粘着她。
如果他不一直粘着自己,或许她和厉擎宇的矛盾就不会到后来几乎不可收拾。
而凌隽则更加幸灾乐祸!
所以说,她跟凌隽从一开始就是孽缘。
而跟厉擎宇呢?
顿时变得无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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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亲喜欢龙渺亦,有的亲喜欢洛可,于是再一次烽烟四起。。。。。
初恋情人一定会是最后的那个相守一生的人吗?
相爱的两个人,最后一定会在一起吗?
留言告诉天使,您对爱情的见解哦!
——2012-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