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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流兮这妞如此一,秦歌倒是有儿茫然了。“不是,我妞,什么叫做,我身体好吗?难道你还要让我试试吗?”
“去~~”流兮撇了撇嘴,“这样,餐厅就不必了,改天咱们再聚,我现在突然有一个灵感,而且,如果你身体好的话,随后我需要去一个地方拿到一个材料,需要你的帮忙……”
这一,秦歌就无语了,“感情,我是百来接你来了?吃饭的面子都不给?”
“不是不给,我请你……改天。”
其实秦歌也理解,这种灵感性创作的人,有灵感的时候,哪怕是半夜三更的,也要穿衣服起来搞灵感设计!
…………
无奈之下,秦歌只好回去,然而,第二天,蓝诗就感冒了。
初春,是最容易流行性感冒的季节。
秦歌走出别墅,买阿莫西秦,去药店?好像附近没有药店吧?去医院家?医院估计最近也还没有开始上班的吧。
对了,秦歌忽然感觉眼前一亮,方晴!这媳妇儿好想已经荣升副院长了吧?嘿嘿,自己这艳福还真是不浅!
想到这里,秦歌直接拿出电话给方晴打了过去,方晴今天不值班,在自己的出租屋里面,回想着秦歌一次次救自己于危险之中的场景,脸上不自觉的洋溢着笑容。
忽然铃声响起,方晴吓了一跳,拿出手机一看,竟然是秦歌,欣喜若狂之际,赶忙接听。
“喂?秦歌?你要过来?这会儿啊……行,我在家等着你,你还要在这里吃饭啊?好,那我去买一些食材,等会儿做给你吃。”方晴挂完电话,心脏已经扑通扑通的跳了起来。
这是秦歌第一次要来自己的住处,而且……那天自己对秦歌出了羞耻的话,自己竟然……如果秦歌想要了自己,自己就成全他……
秦歌不会是当真了吧?方晴越想越心跳,自己倒不至于拒绝,但是太突然了儿……
看了看手腕上的表,已经是下午四多钟了,等〗∠〗∠〗∠〗∠,<div style="margin:p 0 p 0">会儿自己再烧一些拿手好菜,吃完饭不就晚上了?大晚上的,孤男寡女同居一室,对,秦歌今天肯定就是这个意思了。
如果秦歌真的要在今天晚上得到自己的身子?自己不应该拒绝的吧?思前想后,方晴像是一个兔子一样,终于定了心神,“对,今天晚上,自己就把身子交给秦歌……反正秦歌都救了自己那么多次,自己也喜欢他,这是应该的。”
想到这里,方晴乖巧的铺好了床单,整理了房间,备好食材,等待着今天晚上神圣的一刻。
秦歌挂了电话,直接开车,直奔向方晴的出租屋而去。
房子不是很大,也只有方晴一个人住,但是很温馨,不得不,一个善于打理自己房间的女孩儿,永远都是男人喜爱的类型,秦歌也不例外。
方晴早就已经把饭菜之类的做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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