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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如海浪一般,涌上心头,朝歌笑中带着苦涩。
走至书桌旁,打开抽屉,跳入视线的即是封存完好的地契。
这地契!上面的归属名,依旧是——朝歌!
虽然这是意料之中的事,心还是不由的抽动。
苦笑继续铺张开来,“百里晨!你这是何苦?是替我暂时保管《倾晨楼》么?”
见到皇女手握一地契,徐徐踏步出门槛来。
白纸黑字,完完整整的落进众人视线。
“瞧好了,这块地,包括这酒楼,都是本皇女的!”
刘掌柜等人皆是瞠目结舌,不情禁往后退。
凝望,淡黄色裙衫罩体,梨花刺绣袖子上扬挥动,绽开旖旎的画面。
她的头顶,是偌大的两个字牌匾,《亦心》!
每次路过的不管是下人,还是客人,都会忍不住探头。
这“亦心”两字,歪歪曲曲,如虫爬一样,实在太丑陋了!为何三皇子要金色渡边,高高的挂在房头,作为厢房的别名。
“亦加心是恋!”那年梨花树下,绽放的初恋里。
男子站在女子的身后,细心的教她一笔一划。
学会的第一个字读:恋。
美少年瞧见白纸上写着歪歪曲曲的字:恋。不禁蹙眉。
嫌弃写得丑不拉几的字。
“看不出来,长得十分讨喜,写得字十分不讨喜。”被男子如此直接的嫌弃。
她也是不气不恼,咬咬下唇,握紧毛笔继续练。
练习了一下午,就练了一个字。
也真是佩服于她了。
百里晨拿起书本,一边看书,一边余光瞅她。
旭日的淡光,如金鳞一般洒在她如玉的脸颊上,更显剔透。
额毛微微上扬卷起,浓浓的睫毛,蒲扇蒲扇的如彩蝶一般,可爱极了。
专注的精神,为她增添迷人的色彩。令人忍不住痴痴凝望。
不知何时,百里晨已经搁下了书本,望她如一眼万年般的凝注。
“晨!为什么你写得就那么好看,偏偏我的——”如虫子爬,丑死了!
连她自己都看不过去。
稚气可爱的女子,撅着小嘴,冲他委屈叫唤。
真有冲动,想上去一把搂住她,再侵蚀那娇艳欲滴的粉唇。
那终归是冲动。
百里晨收敛下情绪,表示极为无奈,“罢了!罢了!都练了一下午了,也没写出一个正经的字。”
顺便敲打她小脑袋,“你是没有读书识字的命啊!”
就是这般说她,女子非但不恼,还十分悠然自得模样。
厚着脸皮凑到他跟前,缠着他胳膊,讨要好处,“反正我也都努力过了,没有天赋嘛!你也说了,所以以后还是要麻烦你,一直给你讲书中的故事了!”
“那你知道这个字的意思么?”男子望着她写的字,抿嘴苦笑。
“知道啊!当然知道!我恋晨。恋着晨。”
…………
原来,牌匾上歪歪曲曲的“亦心”两字,是她写的啊。
回忆过去,想必感伤,更多的是欢乐的记忆。
稚气未脱的洒脱,没皮没脸的粘人,恬不知耻的纠缠。虽然做了很多热脸贴冷屁股的事,
但是那时候起码是快乐的,因为对象是——百里晨。
回忆过来。朝歌也是耸耸肩。
冲着大家喊道,“没办法了,这地是我的,酒楼也是我的!”